第六章 雪后城头草色新(第13/49页)

李鸿章为洋人所了解始于《中英烟台条约》的签订。这是他代表帝国主持签订的第一个受到“卖国”指责的条约。危机由一个英国传教士在云南“旅游”时被当地边民杀死而引发——中国边民说他是一个洋鬼子——史称“马嘉理事件”。英国人借机向帝国政府提出赔偿要求,同时提出通商和修改关税等条件。开始的谈判由恭亲王主持,但是谈判没谈出什么结果,饭倒吃了一顿又一顿,参加谈判的英国驻华公使威特马说:

总署诸人如同小孩子,说来说去,总是空谈。一味说从容商办,定是一件不办。一到总署,必定吃饭,总署大臣陪坐,好像饮食就是外交上的头等大事。大臣一个看一个,新大臣看老大臣,老大臣看恭亲王,恭王一发言,大臣便轰然响应。(《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三,第35、46页。0

帝国官员的平庸无能导致事件的不断恶化,英国人借这一“事端”把军舰开到了烟台,并且声称要与中华帝国“断交”。曾经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帝国官员审问过的那位英国人巴夏礼此刻正在日本当公使,他策动日本军队向朝鲜进行武装挑衅,以对中华帝国进行战争威胁。这时候,朝廷请李鸿章出面了。阿历克亚《李鸿章传》:“每当满清政府把这个巨大的帝国带到毁灭的边缘,他们惟一必须启用的人就是李鸿章。”

谈判前期进行得十分艰难,由于醇亲王等人“好大喜功”,坚决主张和英国人决裂或者打一场战争,结果威特马真的“下旗离京,以示决裂”,战争的形势一触即发。李鸿章反对“无端宣战”,他对醇亲王说:“雪耻以战,则大黄芒硝,一剂立毙,弟手握疆符,心忧国计,所不敢出此也。”李鸿章的思路很清楚:帝国不能再在外交上走与世界潮流严重脱离的老路了,即:事端一出,动辄开战,战则必败,败则议和,和则割地赔款。所以,当听说威特马从英国返回,到达了英军军舰云集的烟台的时候,李鸿章决定去烟台谈判。有人不让他去,怕他和当年两广总督叶名琛那样被洋人抓走。还有人放出谣言说,李鸿章去烟台是要在英国人的支持下“自立当皇帝”,并且说只要他一离开天津,天津就要发生暴动。压力颇大的李鸿章不顾一切前往。在烟台谈判的日子里,每夜十时,各要员在李总督寓所开会,至深夜。第二天总是可以提出新的对策。《中英烟台条约》最终签订,它避免了中英之间大规模的武装冲突,暂时遏制了其他各国的已经按捺不住的想趁火打劫的幻想。但是,它同时也使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进入了中国的西南地区。而李鸿章在当时更大规模的战争一触即发的状况下所费苦心是:在免除内地税金方面,李鸿章只答应外国租界内的税金可以免除,而其他地区一律照旧;条款允许英国可以在云南通商,但是不能马上生效,需要以五年为限“先察看通商情形”。李鸿章不能逆转的是:赔款、谢罪、开放通商口岸……事后,因为云南边民杀死了一个英国人而企图借机在条约签订中得到更多在华利益的英国人说:“这个文件既不明智也不实用,毫无意义,是一堆冗言赘语而已。”——在洋人们看来,中华帝国是一个贫弱的国家,在杀了一个洋人之后,面对强大的威胁,能够“谈”出一个明显存有抵抗态度的条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惊诧”的外交“事件”。李鸿章在大清帝国中由此确立了“外交”上的地位。

甲午战败。帝国主义们已经把中华帝国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国家看明白了,因此每一次都像李鸿章所预料的那样:“一国生事,诸国构煽。”英国驻中国公使欧格纳首先对中国代表说:“战争对各国的商务都有碍,应该议和了。”而当帝国政府请英国对日本施加影响,“先停战再议和”时,英国人把头摇得拨浪鼓一般:“事必无成。今要议和,非允赔兵费不可。”英国置日本军队大举侵入中国的事实不顾,按照五十年前他们侵入中国后反而让中国向他们支付战争经费的荒谬逻辑,开口就提出中华帝国要向日本人赔偿的问题,以致连一直小心翼翼的帝国谈判官员都感到愤怒了:“中国与其赔兵费,不如留此兵费用兵!”面对中国官员由于愤怒而涨红了的脸,欧格纳斜着眼睛“微笑”了。

帝国政府再求俄国人。当时,帝国政府认为所有的洋人中,俄国与日本之间的矛盾最大,因为他们都是中国的近邻,是两个对中华帝国野心最大的国家。帝国代表从中挑拨,表明日本“将来必与中俄两权利有碍”之趋势,企图让俄国人对日本施加压力,谁知,俄国驻华公使格西尼反过来警告帝国政府:“日人水陆之战,皆甚得手,如不趁此了结,将来倭兵再进一步,贪心更大,和局更难。”至于了结的办法,俄国人的建议和英国人一样:拿出银子。格西尼一口回绝了帝国请求俄国“以强硬的态度”向日本方面提出“先停战再议和”的建议。帝国主义们可以泄露的天机是:“各国有约在先,仍应会同商办”,一国“不便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