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李斯之死(第5/5页)

李斯这篇《行督责书》助长了秦二世的淫威,让秦二世在专制、独裁的路上走得更快更远,大秦帝国的危机也更加一发不可收拾。表面看来,“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皇帝的权威得到强化。但是,这种强化却是以牺牲大臣权力、大秦帝国的长远利益以及天下百姓利益为代价的。

《行督责书》还给秦二世任意享乐人生提供了理论依据。依照李斯的意见,皇帝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否则就是“以天下为桎梏”。在这种督责制度下,让别人为自己献身,自己尊贵;让自己为别人献身,自己卑贱。献身的人卑贱,接受献身的人尊贵,从古至今,无一例外(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责,自古及今,未有不然)。秦二世看到李斯认为皇帝可以任意驱使臣民,自己可以独享人间欢乐,怎能不兴高采烈?

所以,《行督责书》一上,“二世悦”,但是,大秦帝国大危!

《行督责书》导致的后果是“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

李斯为自保而上了《行督责书》,但是,《行督责书》却极大地强化了秦二世的个人独裁,而秦二世的个人独裁又成为李斯被杀的原因之一。

李斯之死的原因之三是难以抵抗皇帝制度。

秦始皇创立的皇帝制度,使皇帝高高凌驾于全体臣民之上,大臣的生死荣辱完全取决于皇帝的一句话。尤其是秦始皇晚年,专横独裁,使群臣完全丧失了进谏的可能。昔日虚心纳谏的秦王赢政,已变成今天独裁专制的秦始皇。对于李斯等大臣来说,只能阿从,不得进谏。专制制度使大臣们无法行使臣子的职责,一切只能以皇帝的是非为是非,一切只能以皇帝的好恶为行事原则。大臣们只能揣摩皇帝的意图来行事,这是秦始皇的悲剧,是大秦帝国大臣们的悲剧,也是大秦帝国的悲剧,更是秦始皇创立的专制独裁制度的悲剧。后世亡国之君无不因此而一个个丧失了自我调整、挽救国运的机会。

当李斯和所有的大臣只能考虑怎样去迎合皇帝,而无法考虑帝国的兴衰之时,这个帝国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活力。弥补专制帝国制度的失误,除非是皇帝去世,或者是皇帝的觉悟,或者是改朝换代,别无良法。

在秦始皇兼并六国的过程中,文臣武将各有贡献,但是,这种贡献是有区别的。有的贡献是全局性、战略性的,有的贡献是局部性的、战役性的。

在秦始皇众多的人才之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贡献的大臣只有三个人,一是吕不韦,二是尉缭,三是李斯。至于王翦、王贲、李信、蒙恬等,他们的贡献是局部的,非关战略全局。

吕不韦发展了秦国的东进战略,调整了秦兵重首虏的政策,大大减少了屠杀,也减少了六国军民的反抗,为秦兼并六国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大贡献。

尉缭是一位杰出的军事战略家,他提出了收买六国权臣从内部瓦解六国政权的策略。作为军事家,如此重视金钱战,显示了尉缭的过人智慧。

李斯参与了秦始皇兼并六国的全过程,他最早提出军事、金钱并用的方针,并和尉缭一起具体实施了这一计划。在秦始皇兼并六国成功之后,他参与了政治、军事、文化等全方位的帝国构建工作。

所以,李斯是大秦帝国的构建者之一,是大秦帝国安危存亡的守护者。当李斯自身难保继而被冤杀之时,大秦帝国已经是命悬一线、岌岌可危了。

只有群星璀璨天空才会如此灿烂夺目,只有众才兼备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凝聚人才难,摧残人才易。自古皆然。

当年,李斯、顿弱、王翦、王贲、蒙恬、蒙毅等一批英才辅佐在秦始皇周围,秦始皇的大业才势如破竹,气吞山河。当王翦下世,蒙恬、蒙毅相继被杀,只剩下李斯一人之时,已经是孤掌难鸣了。

李斯被杀是大秦帝国政坛发生的一场剧烈地震,此时离秦始皇沙丘病故刚刚一年。大秦帝国政坛上如此巨大的改变,意味着这个庞大帝国的根本已经动摇。政坛的局面会因李斯被杀、赵高掌权稳定下来吗?风雨飘摇中的大秦帝国还会发生什么变化?亲手创建这一宏大帝国的秦始皇如果目睹着帝国的分崩离析会不会痛心疾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