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八、巴黎和会
第一次世界大战,本质上是强国垄断世界,利益分沾不匀而爆发的战争。战争结束时虽有美国总统威尔逊的十四点和平计划,可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问题的重心仍然操纵在强国手中,战胜的弱国依然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像当时的中国就是一个明证。中国参加协约国一方,成为战胜国,可是日本亦是协约国,它却在中国领土上打德国人,占领了德国侵占的中国土地——青岛,并且扩充及山东半岛。中国要求日本归还,日本不理,于是中国遂寄希望于巴黎和会。由于巴黎和会仍受制于强国。以私利为重,不能作公正的裁决,中国代表团在巴黎和会的奋战,终告失败。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快要结束的时候,美国总统威尔逊曾在美国国会中宣布了保障人权的十四点原则,就是:
(一)各国外交公开,禁止秘密国际协定。(二)平时与战时均尊重海洋自由。(三)撤除各国经济壁垒。(四)裁减各国军备。(五)公平解决殖民地之分配。(六)归还俄国被占之领土。(七)归还比利时被占之领土。(八)撤退法国境内盟军,解决阿尔萨斯(Alsace)及罗伦(Lorraine)问题,并归返法国。(九)依民族自决原则,重划意大利边界。(十)依民族自决原则,重划奥匈领域。(十一)依民族自决原则,重划巴尔干各国边界,恢复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及门的内哥等国的领土。(十二)土耳其自治,开放达旦尼尔海峡。(十三)恢复波兰之独立。(十四)议定宪章,组织国际联盟,保障各国政治独立领土完整,不论国家之大小,一律享受同等权利。
大战结束后,各国在巴黎召开和会,威尔逊的十四点原则被各国公认是重建战后世界和平的原则。
中国决定参加巴黎和会,其目的有四:(一)收回战前德国人在山东省内的一切权益,可是这些权益现在已被日本以武力侵占。(二)借国际会议主持公道,取消民国4年中日条约的全部或一部。(三)取消外国人在中国享有之一切特权,如领事裁判权、租界、关税协定等。(四)结束德国、奥国在华之政治与经济利益。
北京政府选派陆徵祥、顾维钧、施肇基、魏宸组、王正廷五人为中国代表,组成代表团,团员全部52人,其中专家17人,外籍顾问五人。五名代表中,只有陆徵祥是民国4年签订中日密约的经手人,其他代表多为新兴外交家。巴黎和会只规定中国代表二人,所以陆徵祥和顾维钧是正代表,其他三人为副代表。
巴黎和会,在当时是一件重要无比的事情,对于中国也关系重大。和会的组织大略是:
英国出席代表五人
意国出席代表五人
日本出席代表五人
比利时出席代表三人
巴西出席代表三人
塞尔维亚出席代表三人
中国出席代表二人
希腊出席代表二人
阿拉伯出席代表二人
葡萄牙出席代表二人
暹罗出席代表二人
捷克出席代表二人
波利维亚、古巴、厄瓜多尔、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利比里亚、巴拿马、波兰、乌拉圭各出席代表一人。
巴黎和会的正会长由法国代表团长克里孟梭担任。副会长由美国代表团长蓝辛、英国代表团长劳合乔治、意国代表团长奥兰多、日本代表团长西园寺侯爵担任。
巴黎和会的决策机构是最高会议,类似今天联合国大会中的安全理事会一样,这个最高会议设一个议长,由法国内阁总理克里孟梭兼任,议员是美国总统威尔逊、国务卿蓝辛、英国首相劳合乔治、外相贝尔福、法国总理克里孟梭、外长毕勋、意国首相奥兰多、外相沙尼诺、日本西园侯爵和牧野男爵。
中国留欧学生曾组织团体,推派代表敦促中国代表利用巴黎和会以取消中日廿一条约。中国代表接纳留欧同学的建议,向巴黎和会最高会议递送陈述书,请求和会取消1915年5月25日中日协约及换文,议长克里孟梭答复全文如下:
“承中国代表团送来说帖两件,其一为中国要求和平会议废除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中日条约及换文事:其一胪列各项重要问题:如撤退外国军警、裁撤外国邮局、撤销领事裁判权等,请和平会议提出纠正事。以上两项,业已收到。本议长兹代表联盟共事领袖各国最高会议声明:联盟共事领袖各国最高会议充分承认此项问题之重要,但不能认为在和平会议权限以内。拟请俟万国联合会行政部能行使职权时,请其注意。嘱本议长答复如右。”
从巴黎和会组织看出和会的实权完全操纵在法、美、英、意、日五国手中,这五国后来被称为五强。所谓巴黎和会的代表大会,不过是开幕闭幕的点缀,整个和会大权完全在五大国的最高会议。五大国中的法、英、意、日四国都为自己利益打算,忽视正义和人道,威尔逊的主张,因此有曲高和寡之苦。尤其不通的是巴黎和会的最高会议不但不公开,而且亦不在正式会场所在地的凡尔赛宫举行,亦不在最高会议的议场所在地的巴黎外交部,而在法国总理克里蒙梭私邸,或美总统威尔逊,或英首相劳合乔治的巴黎临时官邸,由五巨头或三巨头闭户私议取决而已。这简直是大国强权政治,既不公平,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