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变态的水蛭(第5/18页)

霍克现年22岁,脸上长着雀斑,一头黑色的浓密头发与他那大把的红色胡须十分相配。他穿着一件绿色的运动衫,里面朝外反穿着,这一疏忽显露出了衣服的缠结和肮脏,使得它看上去就像一件旧的粗斜条棉布衣。此外,上面还渗透了汗渍和装甲防弹背心蹭上去的黑色污迹。他的裤子上沾着厚厚的泥,裤子的一个膝盖部位还有一个洞。他戴了顶鸭舌帽,就为了跟那些总想显出一副自命不凡的讨厌相的家伙戴的那种松软的丛林伪装帽区别开来。他不停地扫视着丛林边界,眼睛像一个战场老手那样飞快地来回搜索着。山坡很陡,他能从树木顶端远远地看到下方遮住山谷的一片阴暗的云层。山谷的北边以北侧群山的一道山梁为界,南边以马特峰南面的山脊为界。就在这条山谷北端的某个地方,A连刚刚经历了4人丧生、8人受伤的洗礼。那里已经在艾格尔峰的有效炮火支援射程之外。

霍克重重地叹了口气。从战术上看,B连正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要让欠老练的新兵在即将投入的厮杀中形成战斗力,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小声说了句:“去他妈的!”转身把那根小木棍向一大堆被推倒的树林和灌木丛扔去,这些树木就堆在着陆场与保护它的战壕之间。然后,在他心头萦绕了一整天的蓝草音乐[10]曲调又回来了。耳里始终是乡村绅士乐队演唱的调子——高亢的和声,查理·沃勒用手腕快捷地弹着吉他——歌词内容是一支探险队尝试攀登瑞士马特峰时全军覆没的故事。霍克用双手捂住耳朵,好像试图阻挡那些声音,他手上一处溃烂伤口里流出的脓液沾到了他的右耳上。他把手在肮脏的裤腿上擦了擦,那身迷彩服已经污迹斑斑,上面布满新旧脓液的混合物、压扁水蛭挤出的血污、意大利面条和肉丸子罐头里的油脂、湿润的泥浆以及其他油腻物,可谓应有尽有。

巡逻队员们一个一个从丛林里钻回来时,已经累得全躬起了腰,汗水和雨水浸透了全身。当看到梅勒斯跟在费希尔班长身后时,霍克不禁用鼻子满意地哼了一声,他就应该这个样子,直到费奇中尉下令让梅勒斯来带队时为止。霍克不知道如何应对梅勒斯。他是个那样的人,你估计他待错了位置,但他自己却认为来对了地方。连里的军士长托普·西弗斯用营里在广治省的电台递来了消息,说梅勒斯上过某个时髦的私立学院,以班级第二名的成绩从海军陆战队基础学校毕业。那个时髦的学院招收基础学校的优秀生,但是让霍克担心的是,他们有可能承袭了某些人的偏见,即认为学业上的聪慧胜过经验和勇气。更令人不安的是托普·西弗斯的评论,就在6天前,也就是新年第一天,梅勒斯首次出现在师部的人事部门就要求带一个重武器排,而不是一个步兵排。

西弗斯的结论是,梅勒斯的目的是逃避巡逻,但是霍克却拿不准。他看得出梅勒斯不是一个懦夫,但有可能是个政客。拥有3门60毫米迫击炮和连里的9挺机枪的重武器排的排长习惯上是跟连队的指挥班子住在一起。这样他就能够经常接触连长——不像步兵排的排长,只能孤单地待在下面的阵地上。但如今甚至连步枪排都没有足够的尉官来担任排长,而且大部分的军事行动只有一个步枪排或长期配属给该排的一个机枪组参与,一个班配一挺机枪,只留下迫击炮让一名下士来操控。可作为一名有野心的军官,梅勒斯与这套陈规旧俗并不协调。他是一个挑战者,但他的年纪看上去一点也不比他要领导的那些小伙子们大。而且他也并不显得特别张扬,做事井井有条,方向正确,细心地打造着一个雄心勃勃的军官称之为领导风范的品质。他还表现出大大咧咧的样子,没有那种养尊处优的名校生满不在乎的姿态,那种人喜欢穿粘着胶带的便鞋和带几个破洞的牛仔裤[11],让人一望而知他们就是奔华尔街或华盛顿而去、等着穿三件式套装的家伙。还有,梅勒斯的相貌也很英俊,像霍克的爱尔兰叔叔阿特,那也许应看做上帝的杰作,但这个优势在海军陆战队里却差不多是个障碍。此外,他与另一位新来的少尉古德温恰成鲜明的对比,古德温更容易被看透,他在基础学校履历平平,但霍克知道他是个天生的猎人。这个判断在他第一次看到这两名少尉的头10秒钟内就已经得出。把他们送到山上来的直升机进入着陆场时,一直受到机枪火力的扫射。两名少尉迅速从机身后钻出来,忙着寻找最近的隐蔽所,但古德温却突然抬头,试图弄清北越军队的机关枪火力来自何处。然而在霍克看来,古德温的问题在于,虽然他很优秀,但是在现代战争中仍是远远不够的。战争已经变得太专业也太复杂——特别是这场战争还变得太政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