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用航空和商业航空(第3/3页)

我们需要为商业航空制定一个统一的发展规划,我们还需要为飞行员和飞机制定一个检验规则。目前,我们还没有管理这类事物的专门机构,也没有适用的联邦法案。这使任何人都能使用飞机,而全然不顾是否安全。虽然每个州都可以制定航空法令,如果没有联邦法案,那么将来就将出现地方航空法令泛滥的情况,从而严重干扰航空秩序。

要明白,制定法案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航空事业的发展,而非限制它,尤其是要保护小型航空公司。法案是为了帮助它们发展,而不是处处对其限制。同时,我们的管理和执行机构必须根据航空方面的知识严格执法。在英国,航空部未建立之前,英国商务部制定的航空规划中规定,两架飞机在雾中相遇时,必须鸣雾笛!这条规定太可笑了,一看就知道,这是完全没有航空经验的人所制定的。

我们在建立航路时,必须在沿线设立飞行员可以看见的标志,保证他昼夜正确地飞行。其实,夜间飞行与白天飞行一样可靠,可能比白天还容易些,晚上12点之前,飞机很容易保持航向——大小城市都是很好的信标。12点以后,灯光都熄灭了,如果没有夜间导航灯系统,航向就很难保持了。将来,飞机将拥有无线电导航系统、气象系统、各种先进的仪表。当这些先进科技成果应用到了航空后,就能定期地运送旅客和货物从纽约至旧金山。现在,我们已经开展了这些业务,进行这样一次航空旅行虽然要花费约450美元,但是飞行速度却至少比火车快3倍,而且还比火车更舒适。

未来,我们可以建立飞往南美洲的航线,用50几个小时将旅客从纽约送到阿根廷。我们也能建立从纽约经加拿大、阿拉斯加、西伯利亚直达北京的航线,而只需花60~70小时。

至于飞艇,它能装载的旅客和货物都比飞机多,但是其速度就只有飞机的一半左右。飞艇和飞机都比陆上和水上的运输工具快,它们也不受陆上和水上交通的限制。哪儿有空气,它们就能在那儿飞行。

将来,我们的世界将变得越来越小,航空运输大发展是早晚的事,至于多早,就要看政府的表现了,在政府英明的领导之下,我们等待的时间将大大缩短。这是因为,民用航空公司的建立,需要政府从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支持。空中力量的持久发展,必须以商业航空为坚实基础,我已经指出,美国发展航空事业的优势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


[1] 巴斯德(1822—1895),法国微生物学家,首先应用疫苗接种预防狂犬病及其他传染病,1888年建立巴斯德研究所。

[2] 该公司创始人为斐迪南·冯·齐柏林伯爵(1838—1917)。齐柏林伯爵是德国贵族、工程师和飞行员,他是人类航空史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发明了齐柏林飞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