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质准备法国和比利时
法国航空兵部队
陆航:法兰西、比利时的军事理念是以陆军来执行主要战斗任务,所以,大量航空兵都配给陆军,这些陆航配属主要用来从事这些工作:
1.战略侦察
2.战术侦察和联络
3.炮兵观测
4.强击——对正在战斗的、行进中的和已宿营的敌军
5.驱逐——在各部队的活动范围内警戒天空
6.轰炸——对直接与陆上行动有关的目标实施空中进攻
国防委员会正在长期讨论一个问题:是否要把驱逐机大队和轰炸机大队也配给陆航?原因是,空军并不愿意把原属于它们的航空兵配属给别人。可惜,最终陆军部部长的观点还是被接受了,他认为,陆军在近战时,空军是靠不住的,所以,航空兵还是让陆军指挥的好。
不管执行什么任务,每个中队都由6架第一线飞机和2架备用飞机组成。两个中队组成一个大队,三个大队组成一个团,两个团组成一个旅。不同部队的建制兵力如下:
由于已经决定首次动员时要召集3个集团军群,包括7个集团军,30个军,10个摩托化师和12个骑兵师,故可预测航空兵的组成为:
因此陆军配属航空兵包括:
法兰西的航空兵建制就是这样子的。至于平常,中队为战时的半数(236个),每中队包括4架飞机(总计944架)。非战时,所在地陆军司令部管理那些陆航的训练、指挥和人事,由专业的空军检察官来进行技术指导和专用器材,其中,一个检察官负责战略侦察,另一个负责战术侦察,都按照专业来分配,再由空军部的总检察官来管理这些专业检察官。
陆军部下辖的航空总局,是和空军部联络的一个机关。根据陆军部和空军部定下的协议,由航空总局统一接收一切专业人员和物资,并且将之分配给陆军司令部的各级单位。
在战争状态下,需要建立以下机关:
1.隶属于陆军最高指挥部的航空兵总指挥部
2.3个集团军群的航空兵指挥部
3.7个集团军的航空兵指挥部
4.30个军的航空兵指挥部
5.10个摩托化步兵师的航空兵指挥部
6.12个骑兵师的航空兵指挥部
在战时,一切专业人员和物资的调拨,仍然由空军总检察官和下辖的专业检察官通过集团军属航空处办理,同时要根据空军部部长和陆军部部长的协议,成立新的军队。
这里有一份法兰西统帅部的报告,上面这样说:
这个制度看起来比较麻烦,有很多缺点,它让航空兵分属两个不同的单位,会加剧官僚主义和冗文,使得双方推诿责任,这种情况,在战时肯定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另外,如果陆航和海航分别隶属于陆军部和海军部,那么带来的问题是,机构臃肿,会带来更多麻烦和矛盾。
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应当设立一个新的机关——空军部。把那些有关航空兵的人事、物资等集中管理,再由它跟其他部门——陆军部、海军部、独立空军和防空部进行相关沟通。
在战争总动员时,不但每个中队都不允许吃空额,而且要成立一个补充中队来管理物资。每个中队都要保证能在12小时内出击,预备中队则要能在24小时内出击。
海航的任务目标如下:
1.对于非舰载的航空兵部队
(1)海军基地防空
(2)搜索潜艇和护航
(3)远程侦察
(4)参与舰队行动
2.对于舰载航空兵部队(弹射起飞的或在航空母舰上的)
(1)保卫航行中的海军舰队免遭空中突击
(2)在航行中进行空中侦察
(3)在战斗行动中的战术协同
为此目的,设想:
1.用于海军基地的防空:60个水上驱逐机中队,共360架第一线飞机和120架备用飞机。
2.用于搜索潜艇和护航任务,20个近程水上侦察机中队,共120架第一线飞机和40架备用飞机。
3.用于远程侦察:20个远程水上侦察机中队,共120架第一线飞机和40架备用飞机。
4.用于参与舰队行动:20个水上轰炸机中队,共120架第一线飞机和40架备用飞机;6个水上鱼雷轰炸机中队,共36架第一线飞机和12架备用飞机。
非舰载航空兵部队的总数为126个中队,共756架第一线飞机和252架备用飞机。
舰载航空兵部队:
1.用于保卫航行中的海军舰队免遭空中突击:80架水上弹射驱逐机。
2.用于航行中进行空中侦察:80架水上弹射侦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