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学会忘记(第3/6页)

但是,劳里当天并没有写信;翻找最漂亮的信纸时,他发现一件东西,不禁改变了初衷。在一个抽屉里,账单、护照、各种商务信函堆里有几封乔寄来的信;另一个抽屉里,有三张艾美给他的条子,用她的一条蓝绸带细心地扎着,亲切地提醒有一朵小小干玫瑰夹在里面。这时候,劳里的表情有点儿悔恨,又有点儿好笑。他把乔的信都收集起来,一封封捋平,折好,放进书桌的一个小抽屉,然后,站在书桌边上,若有所思地摆弄着手指上的那枚戒指,慢慢地将其摘下,和信件放在一块儿,锁上抽屉,走出屋子,去聆听圣·斯蒂芬教堂的大弥撒。他觉得似乎参加了葬礼,尽管自己并非不胜悲哀,但是,这似乎是消磨一天所剩时间的好办法,比在家里给迷人的女郎写信强多了。

然而,信不久寄出去之后很快就有了回音,因为,艾美非常想家,而且在信中推心置腹地甜蜜吐露。后来,两人之间的书信不断增多,初春时期,定期书信来往从未间断。最后,劳里把自己的那几个音乐家塑像都卖掉了,把自己创作的歌剧付之一炬。然后,他去了巴黎,希望有人不久也会到达。其实,他很想去尼斯,但没有收到邀请,他不会去的。艾美是不会请他去的,她正在那儿小事不断,很想避开“我们的男孩”的探询目光。

弗雷德·沃恩回来过,提出那个问题,她曾经决定这样回答:“好的,谢谢!”但是,现在她的回答是:“不了,谢谢。”口气虽然和蔼,但是非常坚决,因为,就在那个紧要关头,她一时失去了勇气,她发现要有比金钱地位更重要的东西,才能使她心中的新渴望得到满足,因为,她当时心里充满了温柔的希望,当然,也有不少恐惧。她记起了一句话:“弗雷德是一个好人,但不是我心目中你会喜欢的那种男人。”劳里说这句话时的音容笑貌,还历历在目,就像她自己口头不说,面容实际上说“我嫁人就是为了钱嘛”时的表情一样挥之不去。现在,回想起这句话,她就感到心里不安,真希望能够将其收回来,因为,现在听上去,太不像女人说的话了。她不想让劳里认为她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一个世俗的家伙。她现在已经不奢望去当社交贵妇人了,只想成为一位惹人喜爱的女人。想到这里,她很高兴,劳里没有因为她说了那些混账话而厌恶她,而是把那些话当成她的娇声嗲语,对她更加宠爱了。劳里写给她的那些信是很大的宽慰,因为家信非常不定时,而且收到之后,读上去索然无味,根本不及劳里的信合意。答复这些信件,不仅仅是快事一件,而且是履行义务,因为,那个可怜的家伙孤苦一人,需要宠爱,而乔一直铁石心肠。其实,乔应该有所表示,竭力去爱他的。这样做并不很难。许多人如果碰到这么一位可爱的小伙子关爱自己,都会很高兴、很自豪的。但是,乔和别的姑娘从来都不同,所以,她只能好好地对待他,把他当兄长,别无其他举动了。

如果天下所有的哥哥都像劳里现在这样得到女人的关注,那就是幸福美满的人,完全不同于现在的境地了。艾美现在早已不训人了,各种事情都向劳里征求看法,凡是劳里做的事,她都很感兴趣,还给劳里制作了不少精巧可爱的小礼物。她每周都会给劳里写两封信,信里谈的都是逸闻趣事、妹妹的心里话以及一些令人神往的周围景色速写。哥哥很少会得到如此礼遇,妹妹把他的书信放在衣袋里随身携带,反复阅读回味,来信简短了要失声痛哭,来信较长则亲吻一下,还会作为细软加以珍藏。所以,我们并不是在暗示,艾美干了这种可爱的蠢事。不过,那年春天,她确实有点儿面色苍白、心事重重的样子。她对社交活动失去了一大半兴趣,只是常常一个人出去画速写。回家时,她从未拿出多少画来给大家看,我可以断定,她仅仅在观察自然,她会独自一人叉着双手,在玫瑰谷的平台坐上好几个小时,或者心不在焉地将头脑里的任何奇思妙想速写下来—一位雕刻在墓碑上的彪形骑士,或是一位在草地上用帽子遮住眼睛的酣睡年轻人,有时候也会画一位盛装华服的卷发女郎,和身材高大的绅士挽着胳膊在舞厅里漫舞,而且根据最时尚的艺术画法,两个人面部都搞得模糊不清。这样处理,虽然在画法上比较保险,但绝对不能让人感到满意。

婶婶以为她在为自己给弗雷德的答复追悔不已。艾美觉得,否认徒劳无益,也解释不清。她也就听任婶婶自己去怎么想,不过她留心让劳里知道,弗雷德已远去埃及。就那么简单,但劳里懂,而且看上去如释重负,他带着倚老卖老的神气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