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哭

伪道学先生是蒲松龄最为痛恨的了。

除去附带提及的不算,《聊斋志异》中专门揭露学使、司训这类教官丑恶嘴脸的一共有四篇,它们是《鬼哭》、《考弊司》、《司训》、《饿鬼》。《考弊司》稍长,其他三篇都很短,采用了漫画写意的笔法,仿佛作者唯恐玷污了笔墨,攻击的语言却尖刻辛辣,指桑骂槐,具有概括性。《鬼哭》中的王学使仗着权势吓鬼,遭到鬼的揶揄嘲弄,蒲松龄借题发挥说:“普告天下大人先生,出人面犹不可以吓鬼,愿无出鬼面以吓人也!”

按照蒲松龄“邪怪之物,唯德可以已之”的观点,小说最后写王学使“设水陆道场,命释道忏度之。夜抛鬼饭”平息了风波。那么,蒲松龄是不是信服“设水陆道场”,“释道忏度”的把戏呢?蒲松龄并不信。他在《日用俗字》中就说:“撮猴挑影唱淫戏,傀儡场挤热腾熏。”“行香召亡犹有说,分灯破狱总胡云。”既然蒲松龄不信,那么小说为什么用它做结尾呢?解释是,大概这只是按照小说情节的逻辑顺理成章。有时小说的逻辑和作者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

谢迁之变,宦第皆为贼窟。王学使七襄之宅,盗聚尤众。城破兵入,扫荡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公入城,扛尸涤血而居。往往白昼见鬼;夜则床下燐飞,墙角鬼哭。

一日,王生皞迪寄宿公家,闻床底小声连呼:“皞迪!皞迪!”已而声渐大,曰:“我死得苦!”因哭,满庭皆哭。公闻,仗剑而入,大言曰:“汝不识我王学院耶?”但闻百声嗤嗤,笑之以鼻。公于是设水陆道场,命释道忏度之。夜抛鬼饭,则见粦火营营,随地皆出。先是,阍人王姓者疾笃,昏不知人者数日矣。是夕,忽欠伸若醒。妇以食进。王曰:

“适主人不知何事,施饭于庭,我亦随众啗噉。食已方归,故不讥耳。”由此鬼怪遂绝。岂钹饶钟鼓,焰口瑜伽,果有益耶?

异史氏曰:“邪怪之物,惟德可以已之。当陷城之时,王公势正烜赫,闻声者皆股栗;而鬼且揶揄之。想鬼物逆知其不今终耶?普告天下大人先生:出人面犹不可以吓鬼,愿无出鬼面以吓人也!”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白话]谢迁之乱的时候,官员府第都被贼兵占为据点。学使王七襄的宅院中聚集的强盗尤其多。待到官兵破城而入,扫荡搜杀叛乱的人,一时间尸体躺满了院里的台阶,血一直流到了大门外。王七襄进城以后,扛出尸体,扫净血污,住了下来。但宅院里常常大白天就会遇见鬼,一到晚上,床下就磷火纷飞,墙角里鬼的哭声不断。

一天,书生王皞迪借住在王家,听见床底下有一个细小的声音连续地呼叫:“皞迪!皞迪!”一会儿,声音越来越大,说:“我死得好苦啊!”于是哭泣了起来,引起了庭院里的一片哭声。王七襄听见了,手持宝剑冲了进来,牛气哄哄地说:“你们不认识我王学院王大人吗?”只听得周围发出一片“嗤嗤”的声音,一齐嘲笑他。王七襄于是开设水陆道场,请来和尚道士念经拜忏、超度亡魂。夜间抛洒鬼饭的时候,只见遍地都冒出了荧荧的磷火。起先,王宅中有个姓王的看门人,病得很重,不省人事已经好几天了。那天晚上,他忽然伸手伸腿的,好像睡了一觉刚刚醒来。他的妻子用食物喂他。姓王的说:“刚才主人不知道为了什么事,在院子里施舍饭食,我也随着大家连吞带咽的。吃完了才回来。所以现在不饿了。”从此以后,鬼怪便不再出现了。难道是和尚道士们奏乐作法,念经超度真的见了效吗?

异史氏说:邪魔鬼怪一类的东西,只有用德行可以制服它。当官兵破城的时候,王七襄的权势正显赫无比,一般人听见他的声音都要两腿发抖,而鬼却敢嘲弄他。估计鬼物已经预知他的下场不妙了吧?我在此一并奉告天下的大人先生们:做出人的样子都吓不住鬼,但愿你们不要再装出鬼的面目来吓唬人了!

  1. 【注释】

  2. 谢迁之变:指顺治初年谢迁领导的一次农民起义。谢迁,山东高苑(今属高青县)人,顺治三年(1646)冬率众起事,曾攻陷高苑、长山、新城、淄川诸县。其据淄川县城,在顺治四年六月。旋遭官兵围剿,血战两月,最后失败。事见乾隆《高苑县志•灾祥》、乾隆《淄川县志•兵事》、光绪《山东通志•兵防志•国朝兵事》。
  3. 王七襄,王昌胤(清代避雍正讳,改书昌、昌印、昌允),字七襄,一字雪园,山东淄川人。明崇祯九年丙子(1636)科举人,十年丁丑科进士清初官至提督北直学政。传见乾隆《淄川县志》。又,后文谓其“不令终”,所指事状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