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司马
本篇由三个小故事组成,都具有兵不厌诈的特色。正是由于王霁宇的足智多谋,明代天启、崇祯年间的宣大、蓟辽一带边境,在他“居边镇二十年”期间得以安定。
王渔洋在此篇的评论中说:“今抚顺东北哈达城东,插柳以界蒙古,南至朝鲜,西至山海,长亘千里,名‘柳条边’,私越者置重典,著为令。”纠正了篇中“埋苇薄为界”的说法,王大司马是王渔洋的近亲长辈,当以王渔洋所说为准。
因为此篇中的“北兵”即清兵,事涉忌讳,故青柯亭本的《聊斋志异》没有收录此篇。
新城王大司马霁字镇北边时,常使匠人铸一大杆刀,阔盈尺,重百钩。每按边,辄使四人扛之。卤簿所止,则置地上,故今北人捉之人力撼不可少动。司马阴以桐木依样为刀,宽狭大小无异,贴以银箔,时于马上舞动。诸部落望见,无不震惊。又于边外埋苇薄为界,横斜十余里。状若藩篱,扬言曰:“此吾长城也。”北兵至,悉拔而火之。司马又置之。既而三火,乃以炮石伏机其下,北兵焚薄,药石尽发,死伤甚众。既遁去,司马设薄如前。北兵遥望皆却走,以故帖服若神。后司马乞骸归,塞上复警。召再起;司马时年八十有三,力疾陛辞。上慰之曰:“但烦卿卧治耳。”于是司马复至边。每止处,辄卧幛中。北人闻司马至,皆不信,因假议和,将验真伪。启帘,见司马但卧,皆望榻伏拜,桥舌而退。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白话]新城王霁宇大司马镇守北部边关时,曾经让匠人铸造了一把大刀,刀宽超过一尺,重三百斤。王司马每次巡察边防,就派四个人扛着这把大刀。仪仗扈从走到哪里,就放在地上,故意让北方人来拿刀,但他们用尽力气也移动不了这把刀。王司马又暗地里让人用桐木照大刀样子做了一把,宽窄大小没有不同,刀上贴上银箔,他拿着,时常在马上挥舞。北方各部落看见,没有不震惊、害怕的。王司马又在防区边界移栽芦苇作为界墙,横向延伸十多里,如同屏障,扬言说:“这是我的长城。”北方兵马一到,就全拔了烧掉。过后王司马又重新栽上。这样烧了三次,就把炮石火药埋在芦苇下面,北方兵一烧芦苇,火药炮石立刻爆炸,北兵死伤很多。北兵逃走以后,王司马又像从前一样设置苇墙。北方兵远远望见苇墙就马上退走,因此,北方兵对王司马折服得犹如对待神灵一般。后来,王司马因年老辞职回家,边塞又传来敌人侵犯的警报。朝廷又召他去镇守,这时王司马已经八十三岁,便到皇帝面前极力推辞。皇帝安慰他说:“只是麻烦你躺在那里治理就行了。”于是,王司马又到了边塞。每到一处防地,他就卧在军帐中。北方兵听说王司马来了,都不相信,于是假装来讲和,以验证消息真伪。北方兵打开军帐的帘子,见王司马坦然躺在床上,都望着床榻跪拜,畏惧地退兵而去。
【注释】
- “新城王大司马”句:王象乾,见卷一《四十千》注。镇北边:从明代万历二十年至天启、崇帧间,王象乾四度总督宣大、蓟辽军务,力主款抚,边境以安。史称“居边镇二十年,始终以抚西部成功名”。参康熙《新城县志》七本传。
- 大杆刀:长柄大刀。
- 按边:巡视边防。按,巡行。
- 卤簿:扈从仪仗。汉以前汉帝王驾出用卤簿,以后下及王公大臣。卤,护卫所用大盾。簿,谓扈从先后有序,皆载之簿籍。
- 银箔,此从二十四卷抄本,底本作“银薄”。银纸。
- 苇薄:苇帘;以绳编芦苇为之。薄,帘、席。
- 炮石:古代炮车用机括发石。中旬谓在炮石下埋以机括和火药,燃发后杀伤敌人,仿佛后世之地雷。按,此段叙述,康熙《新城县志》作“相地穿坎,痊火器植木签以侍”。
- “后司马乞骸归”数句;天启中,王象乾以继母艰去官。天启七年,明思宗即位,象乾即家以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督宣大行边。次年(即崇帧元年)春陛辞赴任,时年八十三岁。事竟,复以疾乞休。祟帧三年,卒于家,年八十五。见同上。
- 烦卿卧治:意谓借助重望,不芳而治。卧治,安卧治享,即不劳而洽。语出《史记•汲黯列传》。
- 樟:通“帐”。指军中营帐。
- 但卧:但然高卧。安卧。
- 桥(jiǎo矫)舌:翘舌不能出声。形容惊讶或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