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本篇由内容不相连属而又顶针勾连的三个故事组成。第一个故事写秦桧死后的七世是猪身。不过,即使作为因果报应,故事也不近情理之甚,因为南宋至清初,绝不止“七世”。第二个故事写秦桧和万俟卨的塑像在于七之乱中被偶然放在了“俗祠‘子孙娘娘’”中,作者由此想到百年后民间小庙必然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第三个故事由第二个故事生发开去,作者联想到青州的澹台子羽祠变成魏忠贤生祀的荒唐现象。这三个小故事虽然散碎,却从一个方面展现了蒲松龄对于民间资料的搜集,是研究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的宝贵资料。
青州冯中堂家,杀一豕,燖去毛鬣,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烹而啖之,其肉臭恶,因投诸犬。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闻益都说:中堂之祖,前身在宋朝为桧所害,故生乎最敬岳武穆。
于青州城北通衢旁建岳王殿,秦桧、万俟卨伏跪地下。往来行人瞻礼岳王,则投石侩、卨,香火不绝。后大兵征于七之年,冯氏子孙毁岳王像。数里外,有俗祠“子孙娘娘”,因舁桧、高其中,使朝跪焉。百世下,必有仕十姨、伍髭须之误,甚可笑也。
又青州城内,旧有澹台子羽祠。当魏珰炬赫时,世。家中有媚之者,就子羽毁冠去须,改作魏监。此亦骇人听闻者也。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白话]青州的冯中堂家里,有一次杀了一头猪,烫去猪毛以后,发现肉上有字写道“秦桧七世身”。煮熟后一尝,肉的味道很臭,便把它扔给狗吃了。唉!秦桧的肉,恐怕连狗也不会吃的!
听益都人说:冯中堂的祖父,前身在宋朝时被秦桧害死,所以生平最敬重岳飞。他在青州城北的大路旁边建了一座岳王殿,又建秦桧、万俟卨的像跪倒在地。往来的行人前去瞻仰朝拜岳王时,都会用石头扔向秦桧、万俟卨,庙里的香火旺盛不绝。后来在清兵征讨于七的那一年,冯氏子孙把岳王像给毁掉了。几里地以外的地方,有座民间建的“子孙娘娘”祠,人们就把秦桧、万俟卨的像抬到祠里,让他们朝着子孙娘娘跪着。再过上百年,这件事肯定会像有人把杜拾遗弄成杜十姨,伍子胥弄成伍髭须一样的误会,真是太可笑了。
又,青州城里,原来有一座澹台子羽的祠。在大太监魏忠贤声势显赫的时候,世家大族中有人想向他献媚,就把子羽像上的帽子、胡须去掉,改成魏忠贤的模样。这也是骇人听闻的一件事。
【注释】
- 冯中堂:冯溥,字孔博,临朐(今山东省临朐县,当时属青州府)人。顺治进士,宫至文华殿大学士。见光绪《山东通志•人物志》。中堂。宰相的别称,明清时以之称呼内阁大学士。
- 燖(qián潜):烧烫。拔脱其毛。
- 秦桧:宋代奸臣。字会之,江宁(今南京市)人。政和进士。北来未任御史中丞,南宋绍兴年间任参知政事、右相兼知枢密院事。反对抗击金人,力主投降。曾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抗金英雄岳飞。故遗臭后世,为人们所不齿。
- 益都:明清时为青州府府治所在地。
- 岳武穆,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著名民族英雄,南宋抗金将领。绍兴十一年(1141)被秦侩杀害。至十宗赵扩时得以昭雪,迫封鄂王,谥武穆。
- 万俟卨(móqíqì莫其契):南来初年奸臣,字元忠,开封阳武(今河南省原阳县)人。政和大学生,历任枢密院编修。秦桧为相时,任用为监察御史。绍兴十一年,与秦桧相勾结,诬陷、杀害岳飞。
- 大兵:指清兵。于七:清初抗清义军首领,山东栖霞人。详见《公孙九娘》注
- 杜十姨、伍髭须:比喻传说讹误。杭州有杜拾遗庙,以祀杜甫,有村学究竟误为杜十姨,遂作女像,以配刘伶,见《瑯琊代醉编•神仙》。伍髭须,浙西吴风村有伍子胥庙,衬人讹传为“伍髭须”,因塑其像,须分五处。见吕湛恩注引《国宪家猷》。
- 澹台子羽:春秋时鲁国武城(令山东省武城县)人。澹台灭明,字子羽。孔子弟子,貌丑而有行。见《论语•雍也》及《史记•仲尼弟了列传》。
- 魏珰:指魏忠贤。明朝宦官,曾为司礼太监。勾结熹宗之乳母客氏,结党行奸,排除异己,干预朝政。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被治罪,自缢死。珰,冠前金饰,附以金蝉。东汉光武以后,专任宦者,右貂金孬。后因以为宦官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