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十二郎。”在东华国,会如此亲昵称呼高长松的人也不太少,像新朋友魃宥便会如此,而他的老朋友中,也就正一派的几人与灵宝派的师兄弟会如此了。

没法,这年头甭说是行十二了,行二十二也是有的,直接叫十二郎,很没有辨识度。

高长松也不觉着怪,但总能偶遇钟离珺,他也觉着是难得的缘分,他也含笑点头道:“钟离郎。”称呼已经不断简化为“姓氏加郎”了呢。

两人很有默契似的,一个等一个,不一会儿便并肩而行。

不知是否是高长松的错觉,紫真宫秘境关闭后,大安国的的街市不仅没有表现出旅游淡季的萧条,相反,还愈加繁华了。临街的商铺挂起彩幕或帷帐,甚至挑着担走街串巷叫卖。

这是货郎的升级版,也就是小商贩,在大安这儿人们叫其“小经记”,高长松稍作对比,认为他们的商品种类比大唐货郎更丰富,前些日子,他甚至看见有人卖猫粮、卖假发。

也不离谱,街头巷尾流窜的猫族精怪有那么多,不就要买猫粮喂养吗?

高长松在街上逛,大有旅行逛景点之感,他自来东华国第一天就感叹,他们西牛贺洲跟南赡部洲风土人情是比较相像的,当然了,这得除去崇佛的氛围,可东胜神洲,也不亏是生出孙悟空的地方,完全就是两个世界、两个朝代。

与漫无目的的高长松不同,钟离珺还是有购物清单的,身为仙二代的他拥有占地面积巨大的储物空间,与能随时随地穿梭两大洲之间的飞梭。

他有些最基础的生意头脑,正如同唐国的丝绸与瓷器在外国是紧俏货,他也会从东华国买各种特产,回去后再甩卖。

这里盛产各种丹药,强身健体的、驻颜美容的,也卖许多异兽的血肉,大多是吃一口便能百毒不清云云。

当然了,在本土买卖的血肉都有正常来路,谁还不能没钱花的时候去献血呢?

钟离珺像个往返两地的商人,他将唐国的货品带来这儿卖,又带东华国的紧俏货再回去,倒卖之下,也能大赚一笔。

哎,修行,那是很费钱的。

那为什么高长松没有像钟离珺那样,在二地之间倒卖呢,原因也很简单,他压根没有倾销的路子。

唐国就不说了,他在乌斯藏就是个小屁民,也就是高老庄上的人跟古格镇上的知道他修仙,但因高长松加入的是道门,乌斯藏是佛国,他相信自己修道者的身份都没有净尘法师随从来得高。

哎,而且要是被盯上了,有人想杀人夺宝怎么办,他可有一大庄子的亲戚呢。

想到这,高长松不由思考,待回去后设一个将高老庄笼罩在内的结界,起码普通妖怪侵犯不了他们。

走着走着,高长松忽感小腿处传来轻微的撞击感,他低头,只见一粘土小人摔了个屁股蹲,随即忙慌不迭地爬起来,又往人多处跑。

高长松:???

什么?这世上还存在小人族吗?

这玄幻出正常西游记的境地了吧?!

好在他没在风中凌乱多久,就看见一发髻乱糟糟的青年从铺席中猛地冲出来,啊,大安人将临街的店铺称为铺席。

他俨然是追着逃跑小人去的,一边跑还一边高呼:“站住,赤,别跑!”

赤?高长松思索一秒,恍然大悟,哦,陶土小人身上穿的衣服是赤色的。

他暗地里看左右,却见街上的人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只得询问看似知情的钟离珺道:“钟离郎,那是何物?”

钟离珺本在神游天外,听高长松言后赶紧顺着看去:“啊,是磨喝乐啊。”

这对高长松来说是个新名词,他绞尽脑汁搜索记忆,都没找到相关内容。

那磨喝乐到底是什么呢?追根溯源,这是个梵语词汇,磨喝乐本来是指是释伽牟尼的儿子,但在传入中国后,也不知是如何演化的,最后竟然变成了七夕节时供奉牛郎、织女的粘土人偶。

高长松:!!!不是,这咋演化,也差得太太太太太多了吧!

而且,供奉牛郎织女的陶土小人,那也不应该能跑吧?

钟离珺:什么,磨喝乐不能跑吗?

高长松为这离谱的粘土人而震惊,他决定去看看,但在此之前,他终于明白为何大安城会如此热闹了,是因为乞巧节啊!

*

乞巧节即七夕节,唐代时,七夕活动还是很单一的,节日的重头戏在女孩儿身上。女子有个活动,即拿着线头对照月光穿针眼,都说“乞巧”“乞巧”,谁先穿过针眼,那就是得巧。

男子也不是没有活动,传说中七月七是魁星的生日,大凡是想要读书考取功名的,都少不得要拜上一拜,以求考运亨通。

以上这些,那都是唐代的,你说宋,又是另一回事了。

在这大安城中,七夕节俨然成为了全民狂欢的节日,卖磨喝乐是最基础的。民间百姓买对陶土的凑热闹,有些聪明的商贩为将磨喝乐高价卖给贵人,用象牙雕刻人偶身,用宝石装点衣着,极尽奢华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