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九章 这陈述内容,怕不是要把人给直接抬进去!(第2/3页)
于是报警,把李栋给送了进去。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他记得一审的结果就已经下来了,好像判了两三年。
不过这件事情他也记不太清了,因为他也不在乎,只是听同事们聊聊才知道的。
可是现在……
二审要求他出庭,这一点儿让林文杰非常的不理解。
不理解归不理解,他已经答应了这件事情,那肯定是要去的。
况且医院方面的律师也是一流,不会出现什么其他问题的。
想到这里,林文杰安心了不少。
“去就去……这种庭审也不是没参加过,相当于放个假了。”
……
而另一边,阳市中级法院在受理本案之后,已经将开庭日期发放给了各方。
今天就是开庭的时间。
在本次案件开庭之前,苏白向阳市中级法院申请了公开庭审。
并且在白君律师事务所的账号上发表了关于这个案件的一定分析。
其中一些细节都隐去了,主要讲述了这个案件的情况。
李栋这个案子,关系到一个非常具有话题性的内容——
医院乱开药,开出天价药等情况。
说实话,这种情况并不算是少见,但是像李栋的这种情况非常的少见!
无论是为了救妻,私自刻公章,还是医院方面的乱开药,开天价药,以及医院内有医生进行暗示行为。
这三点,无论哪一点单,拎出来都非常的炸裂。
足以上热搜。
因为医疗是普通民众所关心的民生问题。
很多人都是普通人,看不起病,如果成为了一件难事,怎么办?
所以李栋的这个案件关注度还是相对来说比较高的。
当然……在没有开庭审理之前,短视频账号上发布的只是一些简单的内容。
并没有详细的经过。
但就算是这样,也是引来了很多粉丝的关注和媒体的转播。
此外,阳市中级法院也在开庭审理前,同意了苏白的申请公开审理。
庭审场上。
在工作人员将各方引入庭审席位后,合议庭入场。
审判台席位上。
作为审理本次案件的审判长,魏国明在开庭之前就对本案进行过简单的整理。
在这个案件当中,总体来说,李栋是有罪的。
因为李栋私刻公章的犯罪证据非常的清楚,证据链也非常的完整。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诈骗的金额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通过这一点来看,这个案件李栋及其委托律师唯一能做的就是减刑辩护。
由于一审还涉及到寻衅滋事,在魏国明看来,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在一审判决中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过……
魏国明也非常的清楚,在一审案件中,这个寻衅滋事判的有些不妥当。
但是!
二审如何判决,那需要上诉方,也就是李栋的委托律师如何进行表达。
看上诉方的诉求是什么。
想到这里魏国明作为审判长,敲响法锤,紧接着继续开口:
“本案案由:上诉人李栋,认为在一审当中,量刑不符。”
“并且有些罪名并不适宜。”
“申请二审,推翻一审判决,做减刑辩护。”
“对于这一点,上诉方委托律师有没有异议?”
看到审判长的目光落到了自己身上,苏白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
这个案子中,李栋作为犯罪嫌疑人,的确有着犯罪事实。
先不管他的动机是什么。
但是他私刻公章侵害了医院的利益,这一点是真的。
诈骗事实成立。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讲,不能否认李栋的犯罪事实。
也就是说,不能做无罪辩护。
只能做减刑辩护。
整理完毕后,苏白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方没有异议。”
魏国明在听到上诉方没有异议后。
紧接着让检方开始陈述这场案子中李栋的犯罪事实,以及控告内容。
检方的控告内容与一审的控告内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大致上就是,控告李栋触犯了寻衅滋事罪,并且控告其诈骗罪。
将其详细的犯罪经过都描述了出来。
最后公诉人再陈述了一句:“检方并不认同上述方的诉讼申请,请求审判长维持一审原判。”
至此,公诉人的陈述内容结束。
公诉人陈述的内容很简单,而苏白要做的是什么?
苏白要做的就是在检方的陈述上,尽量的减轻其恶意性,和严重性。
这也是做减刑辩护最重要的一点!
在审判长要求上诉方进行陈述的时候。
苏白开始做出了陈述内容。
“审判长,我方并不同意公诉人提出维持一审原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