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朝别(二)
那日之后, 朝别在家中足足待了三日。
坐在满是血肉的地面之上,安静看着拼凑不齐的血肉肢体。
屋外日升日落,中途下了一场雨, 冲刷村落的遍地狼藉。
得益于辟谷丹,三日未曾进食不觉腹饥。至第三日末, 才恍然站起身,去到灶房, 狼吞虎咽吃下已然发臭的红肉。
随后浑浑噩噩,走出了族群居住地。
他在林中苟且得生, 抓到兔子, 山鸡鸟雀便直接生扒而食。衣衫褴褛, 头发蓬乱,被入林打猎的村人看到, 还当是野人, 将他痛打了一顿。
随后,朝别咬断了他们的脖颈。
穿上村民的衣物,收起耳朵尾巴,一路往前走, 雨淋日晒, 风吹雨打,一路乞讨,最后停留在一座小城镇。
为讨一口吃食, 在镇上一家酒楼当杂役。
老板见他身强体壮, 沉默寡言,便什么拖地洒扫等脏活重活都交由他干, 每月只给他人一半银钱,若是遇上顾客生事, 便将他丢出去将人教训一番。
直到有一日,来了几个外乡人,说酒楼菜品缺斤少两,争吵之后,朝别依老板所言,将他几人重伤。
本以为事情和往常一般过去,谁知那几人竟是临镇大户人家,亲戚还有在当地官府当差的,几日之后,特意前来要说法。
酒馆老板怕惹事,给朝别塞了二两银子,随后把他交了出去。
那几人带了打手,将朝别压在地上,当街殴打整整大半日,打得皮破肉烂,身无完肤,露着白骨森森,极是可怖。
那伙人散去,朝别一步步爬到无人看到的巷尾,蜷缩成一团。
他摸摸耳朵,似乎有一边已经不再能听见声音了。
*
揣着二两银子,朝别去了下一个城镇。
银子花了一两,剩下一两不知何时被人偷了。
他身上剩下的,只有当初付谨之留下的那枚玉佩,玉佩上的纹路被重重摩挲过一遍又一遍。
他去问过人,别人笑他,这是流云山庄的家徽,怎么,就你,也想去流云山庄?
朝别跟着笑,随后将那人当作了晚餐。
也记住了流云山庄这个名字。
只是时间漫长,最初的仇恨,也在日积月累的磋磨间慢慢变为对活下去的渴望,已经没有力气,也不敢再去回忆当初景象了。
而后风餐露宿,卧雪眠霜。
朝别没有吃的,就去跟别的流浪汉抢,后来把自己卖给了一个武打摊子的老板,在街上表演挨打,能管上一日的饭。
他熬了整整五年。
缙平镇地处五蕴阁所驻百里之内,时常有江湖游士经过,也算得上繁盛。
朝别数日没有吃饭,与人比武换赏钱时,对街醉欢酒楼来了位白衣少年。
少年身负行囊,背后一把雪亮的银色长弓。他听到少年清澈如泉的响亮嗓音:“掌柜,你们这儿最好的酒是什么!”
“那必是我们缙平镇特有的红果酿了!公子且先候着,马上就来!”掌柜一面揽着新客,堆笑着高声呼喝。
新酿启坛,果香与酒香浓郁。
设比武的老板与他约好,朝别要被他手下揍趴下,挨上半个时辰的打,就能多吃两个馒头。
他趴在地上,被雄壮男人抬脚重重踹在后背。
抬起一点头,透过人群缝隙,看到少年正喝下一碗酒,面上笑意爽朗。似乎注意到对街吵嚷,问掌柜:“外面这是在做什么?”
掌柜习以为常:“几个卖艺杂耍讨赏钱的。公子要是感兴趣可以去看上两眼,有个经常来我们这捡剩饭的乞丐就在那,据说天生健体,怎么都打不坏。”
少年喜爱热闹,一听还当真起了身子,凑近人群,看到一头乱发被压在地面,无数腿脚棍棒落在身上的朝别。
忽而出声:“打斗就打斗,何必这样羞辱人?”
老板在一旁翘着二郎腿,口中咬着根骨头,闻言觑他一眼,啃食干净的牛骨砸在他跟前:“不看就滚,什么时候轮得到你说话。”
下一脚落在朝别后腰,又重又沉,身后人抓起他头发,逼他仰起颈,露出一张满是泥污的肮脏面庞。
朝别粗粗喘着气。
少年与他短暂对视了一下。
他看到朝别额发遮挡下,深邃而锐气,森戾摄人的乌沉双眼。
似是常年藏着不得发泄释然的怨,如林中最凶恶的狼犬,又如地狱中爬上的厉鬼。
朝别却从来没见过这样干净的眼睛,清凌澄澈,如星华万千,日光从他头顶泄下,似乎整个人都被浸在光里,染上一层灿金色。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入摊前的铁碗中,哐当一声,闷沉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