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朝别(二)(第3/4页)
便是日月增长,容貌变化,他也依旧认出如今的这位“喻谨”便是数年前曾与朝别有过一日相处游戏的付谨之。可惜朝别大概是因为这些年落魄苦楚,早已失去了仔细辨认一个人容貌的能力,连带着那个“谨”字,也难做他想。
两碟酱牛肉姗姗来迟,喻谨看向朝别,两只筷子抵在他手腕:“你还没说,自己叫什么名字?”
朝别喉咙滚动:“朝,别。”
“朝见,夕别,”喻谨点头道,“好一个朝别。”
喻栖棠两手托着下巴,懒懒乜去一眼:“一个乞丐,话讲不清楚,还起个这样好听的名字呢。”
“这是我表妹,喻栖棠,”朝别向他介绍,一面将装满酱牛肉的盘子到他面前,朝别握起一旁的弓,神色闲然,“一会随我到客栈,带你洗了身子,重新买上几套衣服,确实不能……一直这样。”
喻栖棠离去前,不忘嘲讽他要随身带个乞丐,走到哪儿都是一股臭烘烘的酸味。
朝别跟着喻谨换了衣物,梳洗头发,至少不再邋遢,有了那么一点人样。
喻谨说:“你不会讲话,这样很麻烦啊,往后遇到事情了怎么办?”
“会,说话,”朝别咽下津液,很慢地回答他:“太久没有讲了。”
喻谨当下便想了个解决之法,“往后每日我们多说些话语,你不就能记起该怎么讲话了吗?”
朝别从喉咙里挤出粗哑的“可以”二字。
喻谨莞尔,先是询问他是何方人士,为何沦落成如今模样,朝别挑拣着回答,唯独提及来处事便推脱说不记得。喻谨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说是不记得,其实就是不愿讲,当下也不继续逼问,将自己过往也一一说来。
半年前,他从家中出来历练,走过淮河一带,顺着邬城,联城往南,缙平镇是他来的第二个镇子。来了兴致,便将各地见闻,风土人情一一讲来,又问朝别,可有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有意思的景致事物。
薛应挽想,这付谨之性子爽朗大方,倒是个喜爱热闹,挥洒意气之人,若朝别不曾经历家祸,二人想必早就成为了意气相投的好友才是。
朝别摇头,磕磕绊绊答:“我一直,待在这里,没去过,别的什么地方。”
他发音不对,喻谨便仔细着教他,一字字的纠正,以免遭人笑话,至近子时,才熄了灯烛。
朝别被买下,却并未被当成仆从或是奴隶对待。喻谨是个喜好热闹又大方的人,给他吃穿,遇上事儿也爱分享,分明将人当成了一同陪伴游玩的好友兄弟。
久而久之,朝别也没那么冷冰冰的,偶尔接上一两句话,讲得也通畅很多。
二人纵马而行,穿过林山溪河,村落稻田。倒春寒的风拂过面颊,柳枝抽条,马蹄踢踏,一片新绿映在眼中,鼻间是雨后露水清香。
喻谨白衣白马,身后银弓雪亮,驰飞在山脚下,绕过山路蜿蜒,泥水飞溅。
忽闻雀鸟相鸣,单手从身后取弓,箭囊取箭,身形微仰,疾驰中只听得一道嗖声,白芒闪过,肥鹊便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半空射下。
朝别抬头去看,正见喻谨身姿挺拔,水墨般地发丝随山风与动作扬起。
“今天收成不错,”他朗笑道,“山野之间,便以烤雀作食,朝兄勿要嫌弃。”
言罢勒绳,翻身下马,到路边拾起方才被射落之物——朝别这才看清,那一箭,竟是将两只一前一后的山雀头尾相连射在一处。
如此箭技,堪称出神入化也不为过。
连日赶路皆在林中休息,实在睡得腰背酸累,经行道方家镇,才算得了个休息之地。
此处离百花门倒是不远,喻谨提及当日在缙平镇时的喻栖棠,说她正是拜在百花门下。只讲上两句,一道轻巧的飞镖自远处飞掠而来,喻谨熟练侧身躲过,险险擦过一点发丝。
“啧,”喻谨单手抽出银弓,以弓柄挡下第二发飞镖,“这不是巧了,说什么来什么。”
飞镖被撞落在地面,朝别弯腰捡起,发现只是最寻常的竹制小镖。
二人本就在酒肆暂休,不算宽敞的街道,酒客皆因此处动静频频侧目,有怕事的,猫着腰急忙离开。
日头正盛,抬眼看去,见不远处的屋顶上站着一位黄衣女子。
轻简劲装,束腰敛袖,雪白长靴,长发也梳成了马尾式样。
她手中抛玩一颗小石子,对上喻谨眼神,目露挑衅之色,脚尖一点,自檐上纵身下跃。
一阵香风吹袭,灵巧地落在喻谨面前,发尾如密丝跃动。
“说我什么坏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