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7/8页)
意见和裁决像火柴一样在人群中点燃。
“还不如只蚊子懂事。”
“谁把你带坏的?”
“叫警察吧。”
“有什么用?”
“他们至少还能找一找。”
“你倒是看看她为了什么把娃娃给丢下的。”
“是什么?”
“《长号蓝调》。”
“老天爷呀。”
“等她妈妈回来,她就会比所有长号都更知道忧郁了。(蓝调,原文为Blues,意为“忧郁”,所以这个人才这么说。)”
这一小拨人越来越对那个不负责任的蠢姑娘、对警察、对婴儿车上的唱片感到气愤,把绑架孩子的人都给忘了。这时,路旁的一个男人问道:“是她么?”他指着街角的维奥莱特,大家都顺着他的手指把头转过去。正是这个时候,维奥莱特一想起马上就能知道孩子是男是女了,就乐不可支地仰头哈哈大笑起来。
能够还她清白的证据是那一提包做头发的工具,现在还在维奥莱特等人的台阶上放着。
“如果是我偷了你的孩子,我会把提包、把我谋生的家伙都留在这儿吗?你觉得我疯了吗?”维奥莱特气得直冒烟,眼睛眯起来,紧盯着孩子的姐姐。“真那样的话,我会把什么都拿走的。还有婴儿车,如果我真那样做了的话。”
对于大部分人,尤其那些责怪姑娘的人,这听上去是真实可信的。当那个姐姐——反正她是太笨了,连个孩子都看不住——跑回屋为一个朋友拿唱片听的时候,这个女人把提包放下,只不过是在抱着婴儿散散步。再说,一个笨得连孩子都不会看的姑娘,谁知道她的脑子里还会有什么?
对于少数人,这听起来不像真的,而且非常可疑。如果她只不过在逗着孩子玩,她干吗要走那么远?干吗不在房子前面走来走去,像正常人那样?况且,那是怎样一种大笑啊!怎样一种啊!如果她能那样笑,那她不光能忘掉自己的提包,她连全世界都能忘记。
满怀着得意和愤怒,维奥莱特夺过提包,说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这条街上帮人忙。看好你们自己那该死的孩子!”她后来也一直是这么想的,把那个事件看成了对她人格的侮辱。暂时充数的摇篮和柔和型的肥皂都让她给忘了。然而,那跳荡在她血管里的光还会不时地在她记忆中重现;过不多久,逢上个阴天,房间里的一角照不到灯光的时候,锅里的红小豆好像永远也煮不软的时候,她就会想象一种能被她抱在怀里的光芒。需要的话,还能分给像井底那样黑暗的地方。
乔从来没听人说起过维奥莱特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疯的事。斯塔克、吉斯坦和另外几个男性朋友彼此之间谈论这些事件,对他却不敢多说什么,只是问问:“维奥莱特怎么样了?最近不错吧,她?”可是,她背着人的时候头脑中的裂纹(“ 裂纹”(crack)一词在此是双关语,含有“精神错乱”的意思。),他是知道的。
我称之为裂纹,因为事实就是如此。不是裂口,也不是裂缝,而是白天的阳光中那些黑暗的缝隙。她早晨醒来,异常清晰地看见一幅幅真真切切的小景致。在每一幅景致里都有具体的事情要做:做饭啦,干活啦,碰上顾客和熟人啦,走进什么地方啦。可是,她没有看见自己在做这些事情。她只是看见事情被做下了。每一幅景致都沐浴着阳光,被阳光抓住;可以假设,在阳光停止的曲线上有一个坚实的基座。其实,根本就没有基座,只有通道,人们天天迈过的缝隙。但阳光也不是无懈可击的。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阳光也有裂痕、粘得很糟的接缝和不知所终的脆弱之处。彻底不知所终。有时候,正赶上维奥莱特心不在焉,她就会跌进这些裂纹,就像那回,本该把左脚跟迈到前面,她却后退一步,一盘腿坐到了大街中央。
她以前可不是那样。她曾经是个干脆利落、有主见的姑娘,是个勤劳肯干的年轻女人,是个快嘴、饶舌的美容师。她喜欢自作主张,而且说一不二。她选择了乔,刚一在晨光中看清他的模样就拒绝再回家了。由她做主,他们闯出案件多发地区,住进了上城一套宽敞的公寓房,那房子本来已经许给了另一户人家,可她硬是坐在房东的门口争到了手。她四处招揽顾客,径直走上前去向他们介绍自己的服务项目(“我做头发手艺更好、价钱更便宜,时间和地点由你来定。”)。她在肉铺和马车货摊上跟人讨价还价,尽量争最好的、多争一点(“把那点零头给我放上去。你称的净是秆儿;我买的可是叶子。”)。早在乔站在杂货店里看一个姑娘买糖果之前,维奥莱特就已经跌进过一两道裂纹了。感觉到那种不知所终出现在她的嘴里。几个词只是彼此连在一起,就让一句本来正常的话变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