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3/8页)
那个维奥莱特不是什么披着我的皮、使着我的眼睛,在城里奔波、满街乱跑的人,狗屁,不,那个维奥莱特就是我!那个在弗吉尼亚拖运干草、拉着缰绳赶一辆四驾骡车的我。我曾经半夜三更站在甘蔗田里,沙沙作响的声音淹没了蛇滑行的声音,我静悄悄地站在那里等他,一点动静不敢出,以免他就在近旁而我却错过了他,就让蛇见鬼去吧,我的男人要来见我了,有谁、有什么能把我和他分开?好多次,好多次,我身上挨了鞭子,是那个阴阳怪气的白鬼打的,因为第二天早晨我在田里迟了到。好多次,好多次,我把两倍于所需的木头劈成劈柴,来确保那些白佬有足够的柴火烧,不至于到处喊我,因为我决心要去会我的乔·特雷斯了,什么都不管不顾,爱干吗干吗,能干吗干吗,他是我的乔·特雷斯。我的。我是从所有人中间把乔挑出来的,他与众不同,能让人半夜三更站在甘蔗中间,让任何一个女人在大白天梦见他,结果害得她把车赶出了大道,还得费劲地让骡子回到大道上。任何一个女人,不只是我。也许她看见的就是那个。不是那拖着个样品箱的五十岁男人,而是我的乔·特雷斯,我那体内蕴藏着光的弗吉尼亚的乔·特雷斯,肩膀瘦得像剃刀一样锋利,用颜色不同的两只眼睛看着我,而且从来对别人视而不见。她可能看着他、然后就看到了那个?
在“靛青”的那张桌子底下,她敲着他那软得好像婴儿的大腿,但那时感觉到它以前的样子了吗,皮绷得那么紧,几乎要裂开,让铁一般的肌肉迸出来?她感觉到那个,了解那个吗?那个,还有其他的事情,我本该知道却不知道的事情?对我藏着掖着的秘密事,或者我没注意到的事?是因为那个,他才让她把他那一品脱冰淇淋四周化掉的部分刮掉,让她把手伸进他的黄油咸爆米花桶里随便抓的吧。像她那样一个年轻姑娘,刚出高中校门,头发没有编成辫子,头一回搽了口红,穿了高跟鞋,她看见了什么?他又看见了什么?一个黑皮肤换成深黄色皮肤的年轻的我?一个短发换成波浪长发的年轻的我?要么根本就不是我。是一个他在弗吉尼亚爱过的我,因为那个多卡丝姑娘与那儿根本无关。是因为那个吗?是谁呢?他在甘蔗田里跑进黑暗中去会我的时候想的是谁呢?一个金色的人吗,就像我自己的那个金色少年?我从未见过他,少女时代却给他撕了个粉碎,就好像我们真的曾是最最相爱的情人。帮帮我,上帝,如果是因为那个就帮帮我吧,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他、更爱他,特鲁·贝尔除外,一开始就是她使我迷上他的。事情就是那样的吗?他站在甘蔗中间,企图捕获一个就要会面的姑娘,可他的心什么全明白,而我呢,死缠着他,却希望他就是那个我也从未见过的金色少年。也就是说,从最一开始我就是个替身,他也一样。
我变得沉默了,因为我不能说的东西总是从我嘴里冒出来。我变得沉默了,因为我不知道我的双手在一天的工作干完之后会干些什么。在我身体里发生的事,我想与我无关,也与乔无关,因为我只需要用随便哪一种方式抓住他,而发疯会使我失去他。
坐在杂货铺稀薄、刺眼的光线里,在一个高脚杯里鼓捣着一把长勺,这让她想起了另一个在桌旁假装从杯子里喝东西的女人。她的母亲。她可不想那样。哦,永远不想那样。在月光下,独自一人坐在桌子旁,从一只白瓷杯里没完没了地呷着煮好的咖啡,全喝光了就假装在呷,等着早晨来临。那时男人们就来了,他们说话声音很低,就好像屋里除了他们自己没有别人,在我们的东西里挑来挑去,拎出他们想要的——他们说那是属于他们的,尽管我们用来做饭,在里面洗床单,坐在上面,在上面吃饭。那是在他们拖走了犁、镰刀、骡子、母猪、搅乳机和轧牛油机之后。然后他们就进了房子,我们这些小孩子全都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上盯着看。他们到了桌子旁边,我们的母亲正抱着一个空杯子坐在那里。他们从她身子下面把桌子抽走,然后,她正在那儿自己坐着呢,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手里拿着杯子,他们又回来倒空了她坐着的椅子。她没有马上跳起来,所以他们晃了晃椅子,但她还是坐在上面——怔怔地看着前方——他们就把她倒了出去,就像你要把猫弄到座位下面,可又不想碰它、也不想把它拎起来抱在怀里时做的那样。你把它向前倒,它就落到了地上。如果是只猫,是不会有什么伤害的,因为它有四条腿。可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就会向前摔倒,在地上待一会儿,盯着杯子,杯子可比她结实,起码没碎,就在她的手边不远处躺着。恰好够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