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第3/11页)
的确,特鲁·贝尔本应该马上知道那一切,因为,首先,在沃兹沃斯没有人能藏住事,而且在“大房子”的地主面前什么也别想藏。自然,谁都忍不住留意,一个星期有多少次,一个来自维也纳的黑人小伙子要被叫来跟薇拉小姐一起骑马,还有,她愿意策马走进树林的哪一部分。奴隶们知道的特鲁·贝尔都知道,而且她知道的还要多,因为她的全部工作就是按照薇拉小姐的愿望和需求办事,包括给她洗衣服。每月一次,有些衣服必须用醋泡一晚上。所以,如果不需要用醋泡衣服了,如果内衣可以跟别的衣服一起洗了,特鲁·贝尔知道是为什么,薇拉·路易斯也知道她知道。从来没有任何必要说出来。唯一不知道的是那两个父亲。据特鲁·贝尔所知,那个未来的父亲——那黑人小伙子——从来没有发觉过,因为薇拉·路易斯从来不提起他的名字,也不再接近他了。那个老父亲,沃兹沃斯·格雷上校,什么都不知道,一丁点儿都不知道。
最终只得由他妻子告诉他。最终。尽管她从不跟她的女儿谈这事,或者说,她发现了之后就再没跟她的女儿说过话,但还是得由她来让上校知道实情;他知道了以后,站起身,又坐下去,然后又站了起来。他的左手在空中划拉着,找着什么:一杯威士忌、他的烟斗、一根鞭子、一把枪、民主讲坛、他的心——薇拉·路易斯从不理解。有几秒钟,他好像受了伤害,深深的伤害。然后他的愤怒渗进了房间里面,蒙住了水晶玻璃,弄软了浆洗过的桌布。意识到那件可怕的事发生在他女儿身上,搞得他大汗淋漓,因为在他的土地上有七个黑白混血儿。汗水从他的额角淌下来,汇聚在他的下巴上;汗水湿透了他的腋窝和衬衫后心,同时他的愤怒淹没了房间。桌上的常春藤翘了起来,银器拿在手里也变滑了,这时,他抹了抹眉毛,让自己振作起来,做了一件适当的事:一巴掌把薇拉·路易斯打到餐桌上去。
然而,是她母亲捅了最后一刀:她的眉毛一动不动,可是当薇拉·路易斯从地上爬起来时,她看女儿的那副表情却是那样充满了反感,女儿都能够感受到在母亲舌头底下聚集、溢满了她口腔的酸酸的唾液。仅仅是教养,严格的教养,没有允许她吐出来。从那时起,她们之间就丧失了语言交流。随后的星期三放在薇拉枕边那盛满了钱的内衣箱子,尽管慷慨,却被轻蔑坠得沉甸甸的。比世界上任何人离开家七个月左右需要的钱都多。这么多钱使得这句话变得无可争辩:死也好活也好,到别处去。
她想要特鲁·贝尔,并把她带走了。我不知道这对一个女奴来说有多难,离开了本来因为工作和离得远也不怎么见得着的丈夫,把两个女儿留在了身后,让一个老姨妈来照看。罗丝·蒂尔和梅当时分别是八岁和十岁。在那个年龄,无论谁拥有她们都算得到了好帮手,可对于一个远离丈夫、住在沃兹沃斯一户富人家日夜照顾那家的女儿的母亲来说,她们却什么忙也帮不上。也许请一个姐姐来照料丈夫和女儿们并不很难,因为她决心要跟薇拉·路易斯小姐到巴尔的摩去一段时间。特鲁·贝尔二十七岁了,不去的话,她这辈子怎么能见识一座伟大的大城市呢?
更重要的是,薇拉·路易斯小姐也许会用钞票帮她把他们都赎出去,因为她的确给了她不少。可话又说回来,也许不行。也许她坐在行李车厢里、跟盒子箱子一起左摇右晃、看不见她正在穿过的田野时,会皱起眉头。也许她会感觉很糟。不管怎么说,她别无选择地走了,撇下了丈夫、姐姐、罗丝·蒂尔和梅;她心里一着急,那个金发男孩就来安慰她;他让她高兴了十八年,直到他离开了家。
所以到了一八八八年,有了薇拉小姐内战一结束就开始发给她的二十二年的工资(不过暂时寄存在她那里,除非她的仆人有了什么打算),特鲁·贝尔让自己和女主人相信她已来日不多了,拿到了钱——十枚鹰币——并得以应罗丝·蒂尔的请求回到魏斯伯尔,给她从未见过面的孙女们带来了巴尔的摩的故事。她租下了一座小房,买了一个炉子,给女孩子们描述着同美妙的戈尔登·格雷在一起的生活,让她们乐不可支。讲她们是如何一天给他洗三次澡,他内裤上的G字是如何用蓝线绣成的。澡盆是什么形状的,她们往水里放些什么东西,让他闻起来有时像忍冬有时像薰衣草。他有多么聪明,是个多么完美的绅士。他孩提时代如何说出可笑的大人话,他长成个年轻人时如何表现出骑士般的勇气,出门去寻找他的父亲,然后,走运的话,杀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