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途(第8/23页)

话又说回来,此时她坐在这里掂量筛选——寻找借口——有什么用呢?因为蒂姆已经吃不消,吼叫说被她当成了小婴儿,快被她活活窒息死了。蒂姆的话并不只是他们平日里的“爱的话语”——他们对家人之间的批评话语冠以的美称——这一点从全家人的反应中可见一斑。

行,是她对他管得太紧。

但是,有个情况值得注意,就像现在,坐在月色笼罩的阳台上,她很清楚,自己当前的境遇就像站在悬崖峭壁边缘,北风直面吹来,将她的肌肉、五官和发肤一并吹走。就在当时,其实从一开始,她就已经意识到,家中老幺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什么危险。显然,光知道是不够的,否则他也不会吼道:“看在基督的分上,别管我,你快要把我窒息死了!”

她当时只是叫他别忘了什么事,可是究竟是什么,她如今已经记不得了……难道这就是事情的关键所在,是那个什么而不是如何?——可是她已经记不得了,那个什么已经消失不见了。它消失不见,是不是因为她不愿记起,所以安排了这件事,让它在她正儿八经的记忆,那些在她脑海中存活了十年、十五年、四分之一世纪的记忆中占据一席之地?不过,肯定以前有一个女孩,精力充沛,个性鲜明,比大多数人见多识广(比如,在葡萄牙东非殖民地生活的那一年,虽然不够惟妙惟肖,但她还是饰演了一位羞答答的年轻女郎);有一个女孩,她的性情和她那头红发极其相配(打小就有人夸她性情好,这一点她记得清清楚楚);有一个女孩,无论走到哪儿都出类拔萃,她知道自己是有实力的,不仅因为她的肌肤和头发色泽炫目,而且因为她的品味和修养与众不同——说什么呢,这些不是真的吧?把自己说成这样,是在自欺欺人吧?——她觉得不是。这个女孩,是不少男子的梦中情人,嫁给了她的迈克尔。他们同居了一年(第一阶段)后结婚,成为引人注目的小夫妻和他人的楷模,不管是未婚的,还是即将结婚的,还是已婚的都觉得缺乏他们那种——魅力?性格?不过,旁人都认为他们的婚姻是对传统牺牲,浪漫到近乎异想天开的地步;他们依然像未婚同居时一样,相亲相爱,情深意笃。长子的出生改变了他们的生活状态,但影响不大。这个孩子(现在的史蒂芬)非常适应这对迷人小夫妻甚于他人的精力充沛的生活。孩子跟着他们参加晚会,一同旅行,还让母亲选修了一门讲座课,即萨拉森人对普罗旺斯诗歌的影响。说实话,晚上要起夜几次,还得早早晨起,事事依照婴儿的时间表,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一如既往地生活,好像没有发生任何变化,非常困难。但是,那时候她已经辛苦惯了,好像这份辛苦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像后来那样严重。在长子一岁时,她又怀孕了。夫妻俩都认为,即使带两个孩子,也能照常生活。

大家都知道这是异想天开,只是没有对他们明言。

让他们的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的不是第一个孩子而是第二个孩子(如今这位名叫艾琳的年轻姑娘)。带一个孩子时,这对年轻夫妻依旧能够光彩照人,面对愚蠢习俗和社会要求进退自如。但是,第二个孩子的降生,使他们的生活重心发生了巨变。当他们发现生活已经完全变了样,决定要第三个孩子,“生完得了”——此时的心态大为不同。没过多久,他们按揭买了一栋房子,添了一辆小汽车,请了个钟点女佣,过起了规律的生活。他们这么做全是为了孩子。叫人称奇的是,此后很久他们都一直以为,所有这些多余之物,房子、车子等等东西,和他们本人毫无关系——购置它们压根儿不是为了他们自己着想,只是为了孩子。

至于凯特,她慢慢地培养起一种难得的美德,即自律。如今再回头看看那个漂亮姑娘,母亲当她为心肝宝贝,爷爷视她为掌上明珠,对她赞不绝口,见到她的人总爱拿她开些姑娘家的小玩笑,表达对她的喜爱;把这个姑娘和五年后的同一年轻女子摆在一处,她忍不住脱口喊道:这是糊弄人的把戏,天下最拙劣的玩笑。回头再看,她发现自己活像一只白色的大肥鹅。爷爷对女人的赞辞和母亲对她的态度,没有给她一点心理准备,让她知道将来还有非学不可的东西,而且就在不久的将来。

带了三个小孩,不久就是四个孩子,她不得不努力培养那些以前甚至从未进入她词库的品质:耐心、自律、自制、克己、坚贞,适应他人——这一点尤为重要,须一以贯之。要想靠有限的收入抚育四个子女,这些美德不可或缺,她果真慢慢地将其一一收入囊中。获取这些品德的时候,她并没有想到给它们取名。那天下午,她记得一清二楚,她在翻看一部旧小说,看到几个好像过了时的词汇,心想:对了,就是这个——连续数月晚上起来几次,还得好声好气;还有那个——只要小孩一生病,就别想和迈克尔做爱了。如同一块海绵,年复一年将自己的小小需要一点点挤出去,到了最后只要和孩子无关的事儿,都像远方的地平线,遥不可及——形容这种情况的词汇又是哪个?她喜欢用大词,所有做了母亲的人都有这个毛病。可是美德?是吗?真的是美德?要是这样,那么所有的美德都爱找她的茬儿,都成了她的敌人。从已届中年的妻子和母亲一直追溯至和迈克尔同居时的姑娘,似乎她孜孜获取的不是美德,而是一种精神错乱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