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11/30页)
邓尼给我毒品,但我拒绝了,他也从不强求,虽然有一次他说:“害怕吗?”是害怕,但不是怕毒品;是邓尼无家可归的生活让我害怕,我可绝不想仿效他。想起来也奇怪,但我就保持着这样的信念:我认为自己是一个严肃的年轻人,有着相当严肃的天赋,而非一个机会主义的游手好闲之徒,一个情感骗子,一个曾钻得朗曼小姐古根海姆奖金喷涌的混蛋。我清楚自己是个混蛋,却又宽恕我自己,因为,说到底,我天生就是个混蛋——一个天才的混蛋,唯一的义务就是施展自己的才华。尽管夜夜翻腾,白兰地烧心,葡萄酒酸胃,我仍坚持每天写五六页小说;没有什么可以阻挠这件事。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尼则是一种不祥的存在,一个沉重的负担了——我感觉如果自己不摆脱出来,恰如试图远航冒险的辛巴达与那拖累他的老人,我将不得不把他的余生扛在自己背上。但我喜欢他,至少在他仍沉溺于麻醉之中无法自拔之际,不想离他而去。
因此,我让他去接受治疗。不过我又补充道:“我们都不要许诺。以后,你可能想匍匐在十字架的脚下,或者是最后跑去替施韦策医生擦便盆。也或许那会是我自己的命运。”在那些受庇护的日子里,我是何其的乐观——与非洲采采蝇战斗,用舌头擦便盆于我而言都将是蜜一样的极乐天堂,如果较之以此后我所遭受的困厄的话。
最后的决定是,邓尼独自前往沃韦的诊所。我们在里昂火车站告别;他不知因为什么而显得有些亢奋,他生气勃勃的面色——如神情峻严的复仇天使——看上去似乎老了二十岁。他一路喋喋不休,从加油站一直说到他曾去过西藏。末了,邓尼说:“如果有什么意外,请帮个忙:把我一切的东西都毁掉。烧掉我所有的衣服。我的信件。我不会便宜了彼得的。”
我们说好直到邓尼出院,我们都不要联系;然后,或许,我们可以一起去那不勒斯附近的某个滨海村庄度假——波西塔诺,或者拉韦洛。
因为我并没打算要这样做,而且如果可能,也不想再见到邓尼,于是我搬出了巴克大街寓所,住进皇家庞特酒店屋檐下的一个小房间。那时,皇家庞特地下层有一个皮革小酒吧,是上流肥佬艺术家豪饮的最爱去处。外斜眼、面容白如馅饼,嘴里常叼着个烟斗的萨特跟他老处女似的姘妇波伏娃常常靠在一个角落里,像一对口技艺人扔弃的玩偶。我经常在那里看见阿瑟·库斯勒,从来没有清醒过——一个气势汹汹的矮子,非常喜欢放任自己的拳头。还有加缪——身形瘦长,一头卷曲的棕发,眼睛溢彩流光,充满生气,永远一副正在聆听的焦虑神情:他是个易于接近的人。我知道他是伽利玛出版社的一位编辑,于是一天下午,我自报家门说是一位美国作者,曾出版一部短篇小说集——问他是否愿意看看这本书,并考虑一下是否能通过伽利玛出翻译本?后来,加缪将我寄给他的书退还回来,随附的一张便条上说他英语不够好,不便予以评判,不过他觉得我很擅长人物刻画和情节安排。“可是,我觉得这些故事太过仓促,没能展现出来。不过如果你有其他文稿,请给我看看。”之后,每次我在皇家庞特,还有一次在伽利玛出版社花园遇见加缪,他都会鼓励地对我点头微笑。
在这酒吧我遇着的另一位甚为友善的客人是玛丽·洛尔·德·诺阿依斯子爵夫人,一位受人敬重的诗人,一个沙龙客,主持一个社交聚会厅——在这里,普鲁斯特与雷纳尔多·哈恩的幽灵随时都可能突然现身——她还是一位热衷体育运动的富有马赛贵族的怪异配偶,是当代于连·索黑尔们的一位深情款款、来者不拒的同志:这完全就是和我对口的角子机。可最后——另一位年轻的美国冒险家,内德·罗勒姆,却中了角子机的头奖。尽管她有种种的缺陷——波纹起伏的面颊,给蜜蜂叮了似的双唇,中分的发型好似是对罗特列克的奥斯卡·王尔德肖像画的诡谲复制——旁人还是能明白罗勒姆从玛丽·洛尔身上所看到的东西(罩在他头上的一层优雅的屋顶,将他的歌曲一举推入法国音乐界两万米高空的贵人),但这话反过来说就不成立了。罗勒姆来自美国中西部地区,是一个贵格会的怪胎——或者说,怪胎的贵格会教徒——火爆的举止与自以为是的虔诚,让人难以忍受的二者结合体。他以为自己是亚西比德再世,古铜的太阳色,金光灿灿,而且好多人还附和他的意见,尽管我不属这些人中的一员。首先,他的头颅形状就像个罪犯:方棱顶,像约翰·狄林杰[3];其次,他的脸,光滑,甜美如蛋糕面糊,是脆弱与任性的糟糕混合。但我很可能说话有失公允,因为我嫉妒罗勒姆,嫉妒他的教育,嫉妒他作为一个年轻的新人,声望却远比我的有保障,而且他跟老树皮——我们这些小白脸对我们的女支票簿的称呼——玩活体性玩具远比我在行。如果这话题你感兴趣,你不妨去读内德自己的自白《巴黎日记》:写得相当不错,毫不留情,只有一个下定决心坦诚的亡命贵格会教徒才写得出来。我在想要是玛丽·洛尔读到该书,该会怎么想。当然,她曾经受过的风雨痛楚不是内德那些哭哭啼啼的披露文字所能相提并论的。她的上一位朋友,或者说我所知道的上一位,是一个毛发茂盛的保加利亚画家。他割腕自杀,然后手持画笔,以自己割断的动脉为调色板,大手笔地画满整整两面墙纯殷红色的抽象壁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