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3/30页)
稿件在手,我前去叩见博特赖特先生——没有预约;我直接来到杂志社,请前台告诉博特赖特先生,福利小姐的一位学生前来拜见他。我肯定他会知道是谁。但当我最终被引进他办公室里时,他却装着记不得我。我并不傻。
办公室没有一点办公场所的样子;房间陈设像一个维多利亚风格的起居室。博特赖特先生坐在一把藤编摇椅里,旁边是一张用作办公桌的小桌子,桌上盖着一条披肩一样的流苏台布;桌子的对面也摆放着一把摇椅。编辑困乏地扬扬手——以掩饰他眼镜蛇般的机警——示意我对面就座(他自己那张椅子上,我后来发现,有一个小靠枕,上面绣着两个字:妈妈)。虽然此时已是热咝咝的春日,但厚重的天鹅绒窗帘——我想那色调应该是暗红色——仍然拉着;唯一的光源来自一对书桌台灯,其中一只灯罩深红色,另一只绿色。真有趣,这位博特赖特先生的巢穴;明显管理方对于他相当放任。
“嗯,琼斯先生?”
我向他解释此行的目的,说在哥大他的讲座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为他乐意提携年轻作者的真诚所感动,并宣称自己带来了两个短篇故事,想请他过目。
他语气尖刻至极,让人胆寒:“可为什么你决定要亲自送来呢?通常的方式都是邮件寄送嘛。”
我微微一笑,一种迷人的暗示的微笑;事实上,我的微笑通常都被理解为这样一种暗示。“我怕您永远也不会看它们。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又没经纪人?我想这样的文章到您手上的该不会太多。”
“会的,如果它们出色的话。我的助手——肖小姐——是一位非常出色、非常有鉴赏力的读者。你多大了?”
“到8月份就20岁了。”
“你认为自己是天才么?”
“我不知道。”这是假话;我确信自己是个天才。“所以才来到这里。想听听您的意见。”
“我得说:你很雄心勃勃。或者纯粹就是急于求成?你什么人呀,犹太佬?”
我的回答没有为自己增添什么光彩;虽然相对来说我算是不自哀自怜的了(噢,我心存怀疑),但我从来不觉得利用自己身世背景博取同情加分有何不可。“有可能。我在孤儿院长大。我从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
尽管这样,这位绅士的确精准地踢中了我的痛处。他抓住了我的软肋;我却不再那么有把握能制得了他。那时候,我已对机械性的恶习有了免疫力——极少抽烟,从不喝酒。可此时,未经允许,我却从旁边一个龟甲烟盒里挑出来一支香烟;点烟时,火柴盒里的火柴轰地全炸开了。我手里喷出一小团篝火一样的火焰。我跳了起来,紧捏着自己的手,嘴里直哼哼。
接待我的这位主人却只是冷冷地指了指掉落在地,仍在燃烧的火柴。他说:“小心啦。把火踩灭。你会毁了地毯的。”接着又说:“过来。给我看看你的手。”
他嘴唇张开。慢慢的,他的嘴将我的食指——也就是灼烧最厉害的那个指头——含了进去。他将那根指头猛地直插入他口腔深处,然后就在它快要拔出的时候,又猛地被插了进去——犹似猎手吮吸伤口里的蛇毒。他停住后问道:“怎么样,好些了吗?”
跷跷板已一边翘;掌控权已移交,或者我愚蠢地如此认为。
“好多了;谢谢。”
“很好,”他说,一面起身去闩办公室的门。“现在,我们应该继续进行治疗。”
不,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博帝这人很难对付;如果必要,他宁愿是为自己的快感支付金钱,但他从不发表我的任何文章。关于我最初给他那两篇文章,他说:“文章写得不好。通常来说,任何像你这样才智有限的人,我都从不会鼓励的。那将会是一个人所能犯下的最残忍的行为——鼓励别人相信他拥有实际并不存在的才能。不过呢,你的确有某种语感。人物刻画方面的感觉。在这方面或许能有所突破。如果你愿意冒这个险,这个可能毁了你一生的险,我会帮你的。不过我并不建议你这样做。”
我真希望自己听从了他的建议。我真希望那时我当即就搬到乡下去了。然而太迟了,我已经踏上了通往地心的旅程。
纸写完啦。我想先去冲个澡。完了之后,我就搬到六楼去。
我已经搬到六楼了。
然而,我的窗户紧贴着隔壁大楼,即便是真一脚跨出窗台,也不过是脑袋撞个包。我们这地方正值九月热浪袭人,我房间小,天气又那么热,我不得不白天夜里都敞开房门。这可不是件好事,因为在大多数基督教男青年会里,过道里都是些情欲炽盛的基督教徒,穿着拖鞋的脚踩出低低的脚步声;如果你开着门,往往就会被看作是一种邀请。但我不是这意思,不是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