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我住的房间不大,但倒也干净。深橙色的床单,枫木的椅子和镜台,一张小桌上还放了一本圣经寄赠协会放在旅馆中的《圣经》。我把行李丢在地上就往床上一坐。下面街道上传来了城市的喧嚣,高的是地铁隆隆轰鸣;低的是各种嘈杂的人声。我只身呆在房间里,简直不能相信我已经远离家乡,然而周围的一切我什么都不熟悉。《圣经》可算是例外。我随手把它拿起,又坐回到床上,大拇指往血红的书边上一揿,一页页急速地翻了过去。我记得每到星期天晚上布莱索博士给学生讲话时总要引用《圣经》上的名言。我翻到了《创世记》一卷,但是没有心思去读。我想起了家,想起了父亲竭力维持的家庭祈祷,就餐之前一家老小围着火炉,低头跪在椅子后面。这时,父亲声音颤抖,净用教堂里的那些词藻,还有讲道时的那种谦卑。这叫我思念起家乡来了,于是我把《圣经》搁到了一边。这可是纽约,我得找个工作来挣钱。

我脱了外套、帽子,拿着一叠介绍信,往床上一躺,看着眼前这些要人的大名,似乎感到自己也有些身份了。信里写了些什么呢?我怎样才能不为别人察觉地把信打开呢?信都密封了。我读过一本书,谈到信封可以用水蒸气烘开,可是我又没有水蒸气,只好作罢。其实我也无需了解信的内容,而且跟布莱索博士耍花招既不正派又不保险。这些信是为我写的,是写给国内最有声望的几个人物的。晓得这些就够了。我突然想把这些信给什么人看看,这样就可以从他的反应中了解到我自己究竟有多么了不起。最后,我走到镜子前面,把信摊在台面上,像是一手大王牌,自我欣赏地笑了起来。

接着我就为随后几天作了具体安排。我先得洗个淋浴,然后吃早饭。这些都得一早完成。我行动要利索。和这样的要人打交道,得准时。如果跟他们中间什么人约定会晤时间,那可不能像有色人种之间交往那样磨磨蹭蹭,耽误他们的时间。对,我得买块表,一切都得按时间表行事。我记得布莱索博士背心的口袋之间挂着的一根沉甸甸的金链子,我还记得他啪的一声打开怀表看时间的神情:他噘起嘴巴,下巴往里收缩成几层,额头上堆起皱纹。然后他清清嗓子,哼儿哈儿地下达指示,仿佛每一个音节都有什么了不起的深意。我蓦地想起我已经被开除,不由得怒火中烧,又竭力想克制自己,但并不十分见效,感到愤怒的情绪行将爆发,使我很不愉快。然而我脑子一转,觉得这样也许更好。假如不被赶出学校,我说不定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去与这些要人面谈。在我的想象里,布莱索博士仍然双目注视着他那块怀表,不过此刻他身边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年轻人,那就是我自己。我变得精明强干,温文尔雅,脱掉了灰溜溜的衣服(就像他那种老式衣服),换上了上等质料、款式入时的服装,显得衣冠楚楚,就像杂志广告上的那种男人,就像《绅士》杂志上那种年轻的经理之类的人物。我想象自己在发表演说,每段精彩的演说一结束,就听得闪光照相机咔嚓一声,把我的姿势都拍了下来。我俨然成了年轻的布莱索博士,不再那样粗俗,事实上可以说是很优雅。讲起话来,我要轻声细语,我一定要——对,要讨人喜欢,就得用这个调,就像罗纳德·科尔曼8那样。他那声音多棒啊!当然,在南方可不能那样说话,白人才不会喜欢呢,而黑人又会说你“装腔作势”。但是在北方这边我要抛弃在南方说话的那种腔调。说实在的,在北方我得有北方的谈吐,到南方就得有南方的腔调。在南方他们要我怎么说话我就怎么说,那才对头。布莱索博士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上床之前,我用一条干净毛巾把公文包擦了擦,然后把信放在里面。

第二天早晨,我乘早班地铁到了华尔街区。我确定了先去的一个地点,几乎跑到了这个地区的尽头。这里楼房高耸,街道狭窄,显得很阴暗。我沿路寻找门牌号码时,一辆辆装甲车开过,上面还乘着警惕的士兵。街上到处是人,熙熙攘攘,急急匆匆,那匆忙走路的样子活像是上了弦,并在受某种无形的操纵装置指挥。许多人手里提着公文递送包或公文包。我也捏紧了自己手中的公文包,有点洋洋自得,到处都可以看到一些黑人大步流星地赶路,腕上拎着一只皮制小袋。一刹那间我感到他们很像从锁成一串的囚徒中逃跑的犯人,手中提着脚镣的铁链。可是他们似乎还有一点自以为了不起。我真想叫住一个,问问他怎么会被那只袋子拴住。也许他们因此得到不错的报酬,也许他们被拴在金钱上了。走在我前面的这个人,鞋跟都快磨平了,也许他被拴在百万美元的巨款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