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第3/4页)

这使我想起有一天在地铁里发生的一桩事。一开始我只以为是一位老绅士一时迷了路。我之所以知道他迷路,是因为我朝月台上望去的时候,只见他几次走近别人后又一言不发地转过身来。我寻思:他迷路了,他会一直走来,只要他看见我,就会向我打听方向。说不定他以为跟一个陌生白人说他迷了路不太好意思。或许不知道自己的所在地意味着不知道自己是谁。就是这么回事,我心想,失了方向等于失了面子。所以他来向一个看不见的人、无所适从的人问话。好吧,我已学会了没有方向感也能生活。让他问吧。

可是在几步路以外我认出了他;是诺顿先生。这位老绅士比过去消瘦,满脸皱纹,不过照旧是衣冠楚楚。他的出现使我往昔的生活一下子掠上心头,我笑了笑,泪花在眼睛里隐隐作痛。然后,这种心情转眼即逝。他向我打听如何去中央大街,这时我打量了他一番,心中说不出什么滋味。

“你不认识我了?”我说。

“怎么了?”他说。

“你看得见我?”我紧张不安地盯着他。

“嗨,当然啰——先生,你知道去中央大街怎么走吗?”

“噢,上次是金日酒家,这次是中央大街。你境况不如从前了,先生。不过你难道不认识我?”

“年轻人,我有急事,”他说着把手掌拢在耳边。“我干吗一定要认识你呢?”

“因为我是你的命运。”

“什么?我的命运?”他发愣似的呆望着我,一边朝后退去。“年轻人,你怎么啦?你说我该搭哪路车来着?”

“我根本没说过,”我说着,摇摇头。“喂,你怎么不害臊?”

“害臊?害臊?”他发火了。

我蓦地想起这念头很有意思,不禁哈哈大笑。“因为,诺顿先生,如果你不知道你在哪儿,你就有可能不知道你是谁。因此你问我的时候有点害臊。你是害臊了,你说是不是?”

“年轻人,我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很长时间,已经不会为了什么事而害臊了。你是不是肚子饿得有点脑袋不灵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可是我是你的命运,是我造就了你。我为什么不该认识你呢?”我边说边向他逼近,只见他背倚廊柱,像只困兽似的四下张望。他以为我是个疯子。

“甭怕,诺顿先生,”我说。“月台那一头有个警卫。你很安全。坐哪路车都成;它们全都去金日——”

不料一辆快车滚滚而来,老头儿手脚倒还灵巧,转眼间就消失在车厢里。我站在那儿歇斯底里地笑着。走回洞里的时候也一路在笑。

我笑够了,不禁又回到原先的思路上——这一切怎么发生的?我反问自己,这是不是只是一场玩笑,可是我答不上来。打那个时候起,我有时会心血来潮,急切想回到梅森—狄克逊线41南部的所谓“黑暗的心脏”42地区去,不过转眼一想,真正的黑暗还是在我的心头,于是这念头就消失在朦胧之中了。不过那急切之心却依然不减,有时我感到需要再一次认识和肯定这一切:那一片多灾多难的土地,那土地上一切可爱的和不可爱的东西;因为这一切已经溶化在我的血肉之中。然而,到目前为止,我能说的仅限于此了,因为从不可见的洞口望出去,一切生活都是荒谬的。

那么,为什么我情愿折磨自己,把这一切写下来呢?因为我不由自主地学到了一些道理。如果没有行动的可能性,一切知识最终只能贴上“归档忘却”的标签,而我所学到的既无法归档,也不能忘却。况且有些念头也不会把我忘却,它们与我的怠惰、自满过不去,老是在我耳朵边嘀嘀咕咕。何必非轮到我去做这个噩梦?我何苦像一件牺牲品一样被人家往边上一撂——难道不是因为至少我可以把我所学到的告诉给一些人听?看来我是无路可逃了。这里,我摆出了架势,要把我的愤怒向全世界宣告,而现在既然我已差不多写下了全部故事,昔日那扮演角色的劲头又回来了,因此我又被拉向地面上去。这么一来,我还没写完就败下阵来了。(说不定因为我的怒火太旺,也可能是作为一个演讲人,我习惯于过多的词藻。)总之我失败了。其实写书这一想法本身就使我困惑不解,它打消了我一部分愤怒,一部分辛酸。我现在的情形是我又在谴责,又在维护,或者说作了要维护什么的准备。我责备这个,肯定那个,一会儿说不,一会儿说是;一会儿说是,一会儿说不。我谴责,因为虽然我也卷了进去,而且应负部分责任,我受到的伤害使我感到了揪心的痛苦,到了别人看不见的程度。我也在维护什么,因为尽管有种种不幸,我发现我充满了爱。要把一些东西写下来,我就不得不爱。我并不是向你兜售虚假的宽恕:我已经山穷水尽,什么都顾不得了——不过,在你回顾一生时,除非爱和恨在你的看法中比重相当,否则你就会失去太多,而且你一生的意义也将化为乌有。因此我把我的一生掰成两半。因此我既谴责也维护,既有恨也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