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奔马 第二十三章(第2/3页)
阿勋从未想过要为私情而去杀人。他一直在不安地考虑,杀意怎样才能产生?又怎么同非常严谨的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眼下必须要做的,是让自己的双手染上纯粹的小恶,还要轻微地亵渎一下神明。
崇尚笃胤的海堂先生,是那样地把兽肉和兽血视为污秽。因此,阿勋借上猎枪,倘若能在秋天的山里打回一只野猪或鹿,那便最好不过了。假如实在打不到,就打一只狗或猫什么的,再把那血淋淋的尸身带回来就行了。这样做的结果,将使自己和同志们被赶出去,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可车到山前必有路,那时大家一定会生出新的勇气和决心的。
他转眼向西南方那座被红叶覆盖着的小山望去。仔细一看,一片桑田蔓延到了那座小山西侧的斜面上。在那片桑田和竹林间,有一条小径往山里蜿蜒而去。桑田的上方是茂密的杉树丛,树下好像也有小径可以行走。
铁棒般简单的村田枪枪身二尺三寸长,摸上去竟如同秋天的铸铁似的冰凉。真不敢相信,早已装进枪膛的霰弹还能使这枪身发热。剩下的三发霰弹装在白衣的胸怀里,触碰到胸部时散发出无机性的寒意。它们不像是怀有杀心的枪弹,倒好似怀中揣着的三只“人世之眼”。
周围全然看不到猫或狗的踪影,阿勋便决定沿着竹林和桑田间的小径往山里走去。竹林里,长着红果的蔓草与常春藤烦琐地缠在一起。桑田边上,掘出的桑树根堆在那里晾晒着,以至把小径都堵了起来。在杂树林中,燕和雀①短促地啼鸣着。
阿勋在幻想着,一只笨拙的鹿会悠然向自己的枪口走来。他认为在开枪时,自己是不会犹豫的。自己早已充满杀意。而对方却浑然不觉。为什么需要憎恶这种感情呢?难道只有通过惨遭杀戮,通过用流出的脏腑之血涂满整个蓝天,鹿才能显露出恶的全部真实面貌?
侧耳静听,竟听不到踩踏落叶的丝毫声响。仔细观察路面,也不见动物留下的任何蹄印。假如真的有什么动物屏息藏了起来,那也不是出于恐怖或敌意,而是在嘲弄着阿勋的杀意。阿勋觉得,红叶、竹林、杉树丛、还有正沉默着的一切,全都在嘲笑着自己。
不觉已经来到山上的杉树丛下。杉树间充满了肃穆、幽暗的沉默,看样子不会有任何动物。阿勋由斜面横穿过去,走进一片忽然明亮起来的稀疏杂木林。猛然间,从阿勋的脚下飞起一只野鸡。
在阿勋来说,这是一个遮断整个视野、发出巨大声响的目标。他想,这就是刚才看门人所说的“迈出第一步”吧,便立刻举枪射击。
头顶上,落日的余辉透过红黄混杂的叶隙洒了下来。从那里,可以看到在忧郁的天空下,闪烁着灿烂绿色的沉重树冠,在这瞬间竟像悬挂在那里似的纹丝不动。在野鸡翅膀的掀动下,高处的树冠开始解体,它的荣光瑞气也随之而散乱不堪。掀动着的翅膀把空气搅动得沉重起来,浓如母乳一般,忽然像树胶似的把野鸡翅膀紧紧地粘合在了一起。野鸡自己也在莫名其妙,一下子丧失了作为野鸡的意义。它在挣扎着,往意想不到的方向横坠下去,急速落向一个无法看到的地方。阿勋估计,那地方不算很远,大约在刚才上来时的山口竹林那一带。
①燕雀目的小鸟,背部为褐绿色,胸部的黄色羽毛上隐有灰褐色条斑。
阿勋把枪口还在冒着袅袅黑烟的村田枪夹在腋下,穿过没有道路的杂树林,往竹林那边跑去。他的白衣衣袖也被荆刺钩破了。
竹林中飘溢着水一般的光亮。阿勋不停用枪推开缠身的蔓草,仔细搜索着落在地面的竹叶,防止野鸡和竹叶的颜色混在一起。终于发现了!阿勋跪下身子,抱起断了气的野鸡。从野鸡胸部流出的鲜血,滴落在白色的裙裤上。
野鸡紧紧闭着眼睛。布满了鲜红的毒蘑菇般花斑的羽毛,簇拥着紧闭着的双眼。这只野鸡如同夜间的彩虹,郁暗而肥胖,披挂着丰满的铠甲,喧软的羽毛上闪烁着金属般的光彩。它在阿勋手里耷拉着头,往下倒仰着的那部分羽毛稀疏起来,那里重又闪现出另一种光泽。
野鸡头周围是近于黑色的葡萄紫鳞毛。从胸到腹则长着如同围裙一般的墨绿色羽毛,这些羽毛重重叠叠,积蓄着世间的光华。鲜血从不知部位的伤口,沿着暗绿色的羽毛流了出来。
阿勋伸出手指往可能是伤口的部位探去。被霰弹炸开了的伤口,却到处都能伸进手指,拔出来的指头,早已被鲜血染得赤红。他急切地想知道,杀戮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在刚才的那个瞬间,举枪、瞄准、扣动扳机这些动作一气呵成地做了下来,很少想到什么杀意,甚至还没有事后从枪口冒出的那条黑烟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