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到加蓬,要吃胖点(第10/44页)

“不知道。”我俩异口同声回答。

“就是陌生人来带走别人家的孩子,把他们当作自己亲生的……仔细听好,我们要跟别人说这教父和教母是我们的亲戚。”

“亲戚?”我一脸狐疑。

“你骗人,叔叔!说谎话会下地狱!”伊娃大声说。

“噢,年轻人,你们没读过《圣经》吗!”他激动地回应,“我明白很难向你们解释清楚,所以在跟你们谈话前我连澡也没洗。如果一个人说的是善意的谎言,那么他就不会下地狱了。只有居心不良的谎话会让人下地狱,孩子。主日学校的老师不是应该教过你们,《创世记》第十二章,第十至十六节不是说了,坚信天主者亚伯兰向埃及人说善意的谎言,谎称撒莱是他的妹妹而非妻子才保住一命。还有《创世记》第二十七章,第一至三十三节,雅各与利百加欺瞒以撒,夺去长子以扫的名分。记得吗?”

“叔叔,可不可以再跟我们说说那个故事?”伊娃央求叔叔,我们兄妹俩往他身上靠拢,“给我们讲亚伯兰的故事……”

“安静!别打岔!”他突然说,“专心听我讲。”

“好的,叔叔。”伊娃回答。

“你们应该没忘了《圣经·新约》里玛窦福音第二章,第三至十六节里面有智者愚弄希律王,拯救了襁褓中的耶稣的故事吧?”叔叔重燃心中的喜悦向我们说明,“就像《圣经》里的人物一样,我们必须保护自身的财产,因此才要称教父教母跟你们是亲戚;否则,人们会出于忌妒,也要求你们的教父教母收养自己的孩子……你们能够理解,对吧?”

“是的,我们明白。”我们回答。

“不管怎么说,你们的养父母也这么认为,等你们长大后就会理解。孩子,这个世界充满了危险,你们不可以轻信他人。所以不能把这件上天赐福于我们的事说出去,好吗?你们难不成想引来拉各斯11的抢匪?让这些人破坏了我们家的好运?”

“不,叔叔。”我们俩摇摇头。

“非常好,孩子……我为了这个家庭会议提早赶回家。我一一告诉你们实情好吗?”

“好。”

“你们的养父母是NGO的人。”

“NGO?”我发出疑问。

“没错,NGO。也就是非政府组织机构……来跟我复诵一遍……”

“非政府组织机构。”我们跟着复诵。

“再一次!”

“非政府组织机构。”

“好,很好!他们是一群帮助穷人家小孩的团体,分散于世界各地。他们都是好人,在世界各地旅行。”

他朝我们笑了笑,神情看上去仿佛刚宣布完一个难以启齿的消息,轻松了不少。他起身,脱去脚上的牛仔靴和蓝色西装,换上短裤。

叔叔是我见过的穿得最帅的“南方”摩托车骑士。自从我们变得有钱后,他开始穿着欧洲产的西装和皮鞋,这是他从无人区附近的自由市场买来的。不过他看上去依旧不够体面,因为他买来的衣服全都皱巴巴的,家里没有熨斗,也没有电。我们穿上新制服去上学,叔叔早上会骑车送我们去学校。我们看上去聪明又健康,同学们纷纷向我们打探住在“海外”的爸妈的消息。

“这是你在庆祝会上跟大家说是爸妈送你‘南方’摩托车的原因吗?”我问。

“没错,孩子……完全正确!”

“我明白了。”

“你比同年龄的孩子聪明。记忆力也很好。不过,你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知道吗?《耶利米书》第九章第四节当中提到:不可轻信友人……提防友人恶意中伤。所以切记,别告诉同学或是教堂里的朋友这件事,好吗?”

“好。”

这回只有我一个人点点头。

“伊娃呢?”他问。

“我不会说出去的。”她说。

他走了过来,坐在床沿上,伸手到床底下拿出杜松子酒,给自己斟了一杯,他一饮而尽的样子仿佛在向大水桶里倒酒。他接着又喝了两杯酒,清清喉咙之后就瘫在床铺上:“过来,你们知道怎么称呼养父母吗?”

“不知道。”伊娃回答。

“教父?教母?”我胡乱猜测。

“不,”他说,“教父、教母听上去过于生疏!再试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