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7/8页)

然而,作为敬畏秩序与规则的第三代西克尔人,埃琳娜却对母亲坚信的理念产生了怀疑。1968年,十五岁的她打开电视,发现混乱如野火燎原,席卷全国。马丁·路德·金一马当先,鲍比·肯尼迪紧随其后,哥伦比亚大学学生暴动,芝加哥、孟菲斯、巴尔的摩、华盛顿特区先后乱成一团,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也不安宁。她的内心深处同样燃起一股小火苗,这道火焰后来还蔓延到了伊奇身上,但伊奇的母亲知道火苗出现的原因:它象征着为公义而战,与不公正斗争。然而,尽管如此,电视上的画面仍旧让她担忧:杂货店陷入火海,屋顶冒出浓烟,火焰吞噬墙壁,被砸碎的窗户的锯齿状边缘像暗夜中的野兽露出的獠牙,荷枪实弹的士兵走过药店和洗衣店,坏掉的交通灯下是阻塞十字路口的吉普车……难道只有烧掉旧的,才能得到新的?她脚下的地毯很柔软,屋里的沙发有着美丽的玫瑰图案,屋外的喂鸟器上站了只咕咕叫的鸽子,一辆庄严大气的凯迪拉克缓缓停在街角,再看看电视屏幕,她很想知道哪一个才是现实世界。

第二年春天,反战抗议爆发时,她并没有开车过去加入他们,而是给当地报纸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呼吁停止战争,她在背包上缝了一个和平标志,在头发上别了几朵花。

她没有参加抗议并非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比起理想主义,西克尔高地更推崇务实精神,不做无用功,实用主义和对舒适生活的追求像一床沉重的厚毛毯,让她裹足不前。假如跑到华盛顿加入那些抗议者,她要在哪里过夜?如何保证安全?别人会怎么看她?她会不会被学校开除?将来上大学会不会受影响?高三那年春天,某天的历史课结束后,杰米·雷诺兹把她拉到一边。“我打算辍学,”他说,“去加利福尼亚,跟我来吧。”自七年级起她就很崇拜杰米,当时杰米在英语课上称赞了她写的一首十四行诗,现在即将十八岁的他留着一头长发和落拓不羁的络腮胡,一副鄙视权威的派头。他说,他俩可以住在他的大众面包车上。“就像野营一样,”他说,“比野营还要好的是,我们可以去任何地方。”她非常想和他一起去,而且做梦都想亲吻他那张微笑起来有些腼腆的脸,可他们用什么买吃的?在哪里洗衣服?怎么洗澡?她父母会怎么说?邻居、老师和朋友们又会怎么看?她亲了亲杰米的脸颊,哭了起来。后来她再也没见过他。

几个月后,进入丹尼森大学的她和同学们坐在公共休息室看电视上的越战征兵抽号直播,杰米的生日——三月七日——被列入征兵范围。这么说,他会成为第一批受到征召的人之一,她想,不知他现在去了哪里,是否知道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自己,听说这个消息之后,他会应征入伍还是逃跑?坐在她旁边的比尔·理查德森用力握着她的手,他的生日是最后一批被抽中的,不过,他还没有毕业,可以延期服役——她意识到,他是安全的,等他们毕业时,战争极有可能早已结束,她会和他结婚、买房子、安定下来。她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可后悔的,她和杰米结束了,小火苗也早就熄灭了。

她始终觉得,那种如同火焰的冲动是种极其危险的东西,很容易失去控制,甚至能推倒墙壁、越过鸿沟,以极快的速度扩散,哪怕只有一丝微风,也能让火势延烧若干英里。因此,最好还是小心控制这些小火苗,像保存奥运火种那样,谨慎地传给下一代——抑或是只适合把它们留存起来观赏,提醒人们,冲动必须加以驯化,火苗必须得到控制,发出适当的光和热已经足够,没有转成燎原之势的必要。她认为,预防火苗引发的火灾才是关键。

这正是她的处世哲学。她觉得这套哲学非常实用,因为人生中经常需要放弃一些东西,从而让那些更为重要的东西得以保留:比如美丽的房子、稳定的工作、亲爱的丈夫、健康快乐的孩子。由此看来,这笔交易显然十分划算。规则的存在是有原因的:遵守规则的人功成名就;违反规则的人则有可能将全世界都付之一炬。

然而现在来了个米娅,琳达的麻烦全部是她惹出来的。她一心想要剥夺别人做母亲的权利,自己却是个不称职的母亲:带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东奔西跑,从事各种不体面的工作,却还要自我催眠——也给别人催眠——说服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艺术;搬弄是非、煽风点火,插手别人家的闲事,像个危险的纵火犯。最让理查德森太太愤愤不平的是米娅那股随心所欲的劲头,简直是个不顾后果的疯子。老朋友的遭遇也让她心碎,这件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灾难。你可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想,既然大家都无法率性而为,米娅又怎么能够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