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格雷格·盖恩斯寄语

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写这本蠢书。

能说句实话吗?百分百属实,绝不掺水。刚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本来打算搬出名句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我是真心这么想的,谁让它是个经典开头呢?可惜的是,我死活想不出下一句该怎么接,于是直勾勾瞪着电脑一个小时,还好没有抓狂。走投无路之下,我想在标点和字体上耍点花样,比如: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到底在瞎扯些什么?谁会这么写?恐怕没人会这么干,除非被真菌侵入了脑子。我觉得我的脑子可能就落入了真菌的魔爪。

关键在于,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写这本书。原因则在于,我本来就不是什么文人墨客,我是个玩电影的嘛。因此诸位可能会暗自嘀咕:

1.那这家伙干吗不干脆拍部电影,非要写本书?

2.这事跟脑子有毛病扯得上什么关系?

答案:

1.写书而不拍电影,是因为我已经从电影界金盆洗手,自此与电影一刀两断。准确地讲,我是在拍出了“史上最烂影片”后告别了影界。通常来说,世人旨在使出浑身解数拍摄佳作,随后功成身退(不然就更上一层楼:拍出佳作后一命呜呼),我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简而言之,我的职业生涯可总结如下:

①诸多烂片;

②一部无功无过的片;

③多部还过得去的片;

④一部拿得出手的片;

⑤两三部上乘好片;

⑥几部精彩佳作;

⑦史上最烂影片。

Fin.

那部片究竟烂到什么地步?它烂到真的闹出了一条人命,下文将会写到。

2.这么说吧,如果我的脑子真的落入了真菌的魔爪,诸多不解之谜便会迎刃而解。不过如果情况属实,真菌蚕食我的脑子势必已经长达十几年。至于眼下,要么我脑子里的真菌自己嫌闷,因此要么拍拍屁股溜号了,要么就已经死于营养不良。

其实吧,趁我们还没有一头扎进这本离谱至极的书,我还要声明另外一件事:也许诸位已经发现本书的女主人公是个患癌的女孩,于是正在琢磨,“棒极了!这是个关于爱、死亡与成长的故事,见解深刻,富有真知灼见。说不定能让我从头哭到尾,真恨不得马上读起来啊。”——好吧,如果真这么想,你还是把书扔进垃圾筒,然后一溜烟躲个无影无踪为妙。因为真相是:瑞秋的白血病对我并没有任何启迪。实际上,正因为那件事,我在面对人生时也许会更加蠢笨。

事情越说越糊涂了。总之关键在于:本书中绝无任何“重于泰山的人生箴言”,绝无“独家珍藏的真爱之秘”,绝无缠缠绵绵、悲悲切切、“青春一去不再回”之类的哀鸣——诸如此类的噱头一概没有。除此之外,跟大多数女主人公患癌的书不一样,本书绝不会把模棱两可又十分煽情的句子单独弄成段落,然后再弄成黑体,让它显得大有深意。知道吧?说的就是以下这一类:

癌症夺去了她的双眸;但在她的眼前,世界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一目了然。

呃,吐死我算了。至于我的感受:在瑞秋濒死之际了解她,并没有给整件事赋予什么非凡的意义,反而害得我无路可退。明白吗?

好了,废话少说,直奔正题吧。

(我刚刚才意识到:你也许还不清楚“fin”是什么意思。“fin”是个电影用语。说详细一些,它是个法语词,意为“剧终——真是谢天谢地,因为这部电影说不定已经害得你一头雾水,毕竟它出自法国人之手。”)

这次真的fin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