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那里,您不是在自己的地方,亲爱的 一(第9/11页)
我回想起我为莫拉维亚民间音乐所入迷的时代:旋律形式的美;比喻的独特性。这些歌曲怎么诞生的?集体地?不。这一艺术曾有它的创作个人,它的诗人和它的乡村作曲家。但是,一旦他们的发明被撒向世界,这些人便没有可能追随它,保护它不被改变、歪曲和永远的被变形。那时我与那些把这个没有艺术产权的世界视为一种天堂的人们十分接近;天堂里的诗由所有人作,并为了所有人。
我作这个回忆是为了说明:现代的伟大人物,作者,只是逐渐地才出现在过去的世纪中,在人类的历史上,作者版权的时代只是转瞬即逝的,像镁光一样短暂的时刻。然而,没有作者的威望和他的权利,以往世纪欧洲艺术的伟大高潮可能是无法让人想到的,与它一起的还有欧洲的最伟大的光荣。最伟大的光荣,或许也是唯一的光荣。因为,如果有必要重新提起,欧洲不是靠了它的将军和它的国家要人,才得到人们甚至那些被它推入苦难的人们的欣赏。
在作者版权成为法律之前,需要有一种准备尊重作者的精神状态。这种在几个世纪中缓慢形成的精神状态,在我看来今天正在被解除。否则,人们不能用勃拉姆斯的交响乐的节拍为卫生纸的广告作伴奏,或在掌声之下出版司汤达小说的节录版本。如果尊重版权的精神尚且存在,人们会问:“勃拉姆斯会同意吗?司汤达不会生气吗?”
我看了新起草的关于版权的法律:作家的、作曲家的、画家的、诗人的、小说家的问题在其中占据一个微不足道的位置,而文本的大部分却谈的是所谓视听工业。毫无疑问,这个庞大的工业要求全新的游戏规则。因为情境在改变:人们始终称为艺术的东西,越来越不是“一个独特的和独一无二的个人的表现”。一部价值几百万的电影剧本作者如何能使他的道德权利(也就是说阻止别人改动他的作品的权利)产生价值?在这个创造中,有一个军团那么多的人参与,他们也都认为自己是作者,他们的道德上的权利则互相限制;而对不是作者,却肯定是影片的真正老板的制片人的意志,怎么去要求任何什么东西呢?
无须让他们的权利受限制,老式的艺术作家一下处在另外一个世界,在那里版权正在失去它旧日的光晕。在新的气候之下,那些违背道德版权的人们(小说的改编者;翻垃圾的人们——他们掠夺了所谓考证性名著出版;把千百年财富化在自己的粉红色唾液中的广告;不经许可重新发表所有它想要的东西的杂志;干预电影艺术家作品的制片人;随意对待剧本的导演,其自由致使只有疯子才能继续为戏剧写作;等等)在冲突之际,会找到公众的宽容,而要求拥有其版权的作者却冒着风险:他可能没有公众的同情,法律上的支持可能受到影响,因为即使法律的卫护者也不会对时代精神无动于衷。
我想到斯特拉文斯基,想到他的巨大的努力,为把自己的全部作品保护在自己的演奏中,好像一个不可摧毁的标准。贝克特也有类似做法:他以越来越详细的舞台指导来伴随他的剧本并强调(与流行的容忍相反)让它们严格地被执行。他经常列席排练,以便能够让导演得到准许,而且有时候他亲自导演,他甚至把为德文的《舞会的终结》一剧的导演所作的笔记出版成书,使它们永远地固定下来。他的出版人和朋友,杰罗姆·林顿(JEROMELINDON),负责监督他的版权被尊重,必要时以诉讼为代价,甚至他死后也如此。
付出最大的努力给一部作品以最终的、全部完成并由作者监督的形态,这在历史上独一无二。斯特拉文斯基和贝克特也许不仅要保护他们的作品以对付流行的歪曲作法,而且要抵制一个越来越不准备尊重一篇文章或一个乐谱的未来;他们好像要提供一个样板,最高的作者观念的最后版权,这个作者要求全部地实现他的意愿。
十四
卡夫卡把他的《变形记》的手稿寄给一本杂志,编辑罗伯特·穆齐尔准备发表,前提条件是作者作些删减(啊!可悲的大作家的相逢!)。卡夫卡反应冰冷,并断绝,与斯特拉文斯基对安塞迈特一样。他可以承受不发表的想法,但发表而被损毁,对于他难以承受。他的作者的观念与斯特拉文斯基和贝克特的观念一样,但是后者多少成功地使人接受了他们,而卡夫卡却失败了。在版权的历史上,这个失败是一个转折。
布洛德在1925年写的《〈审判〉第一版跋》中,发表了那两封著名的被看作卡夫卡遗嘱的信,并解释说卡夫卡很清楚他的愿望不会如愿以偿,就算布洛德讲的是真话,这两封信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一时之冲动,关于卡夫卡作品在其身后出版的可能性(极少可能性)已在两个朋友之间明了;在这种情况下,布洛德,遗嘱执行人,可以承担起全部责任,发表他认为可以的一切;这样的话,他没有任何义务把卡夫卡的意愿告诉我们,按照他的说法,这个意愿不再有效并已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