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975~1977年 9(第3/3页)
“当然,你会去蹲监狱,”洛德指出,“我想还会罚你一大笔钱,把你弄得倾家荡产。”
梅斯孤注一掷地说:“这是讹诈。你们可能……”他的声音变得紧张、微弱、尖细。洛德粗暴地打断他的话。
“算了吧!我们有的是办法来处理这件事,人家不会知道我们公司与此事有关。而且这里除了你我之外,又没有旁人做证。”洛德伸手收起那些给梅斯看过的单据,放进公文包。他总算及时想起单据上已留下了他自己的指纹,可犯不着冒这个会被人抓住把柄的风险。
梅斯彻底垮了。洛德厌恶地看到这家伙嘴上尽是唾沫,问话时声音微弱,唾沫直冒泡。“你们想要什么?”
“我想你是知道的,”洛德说,“我想,你不妨把我们要的东西概括为‘合情合理的态度’。”
只听到梅斯一句绝望的低语:“你们希望蒙太尼得到批准。”
洛德保持沉默。
“你听我说,”梅斯在恳求,开始带点儿哭腔了,“我刚才说的有问题是真话……澳大利亚的那件案子,对蒙太尼的怀疑……我真的认为可能存在什么问题……你们应该……”
洛德不屑地说:“这事我们谈过了。比你高明的人已向我们保证,澳大利亚的那件案子毫无意义。”
又沉默了一会儿。
“要是……批准了呢?”
洛德小心翼翼地说:“要是那样,我刚才给你看的那些复制单据的原件就不会被送交司法部部长或新闻界了,相反,我会把它们交还给你,并保证,就我们了解的范围内,没有任何别的复制文件留下。”
“我怎么能够相信你们?”
“在这点上,你只有相信我的话。”
梅斯试图恢复常态,他的眼神里透着强烈的仇恨:“你的话值几个钱,你这该死的!”
“原谅我提醒你一下,”洛德平静地说,“你没资格骂人。”
最后又花了两个星期。因为尽管有梅斯在推动,但官僚主义的轮子转动起来还是需要时间。不过等两个星期到头时,蒙太尼的批准已是既成事实。有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该药就可以在美国全境凭处方出售了。
在菲尔丁–罗斯,人人兴高采烈,公司原定二月开始的推销计划可以如期实现。
洛德到华盛顿去了一趟,他不敢冒险,既不靠邮局,也不靠信差,亲自把可作为罪证的材料交给梅斯博士。
洛德信守诺言,全部复制的单据已统统销毁。梅斯办公室里没有外人,两人就站着说了几句非说不可的话。
“我答应给的东西都在里面。”洛德递给梅斯一个褐色的马尼拉纸信封。
梅斯接过信封,查看了里面的材料,然后将眼光转向洛德,用充满仇恨的声音说:“你和你们公司如今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了一个敌人。我警告在先:总有一天,你们会为这事后悔的。”
洛德耸了耸肩,没搭腔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