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3/26页)

街垒那边的人们在这时越来越不知羞耻,他们陶醉于格雷诺耶的出现所引起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之中。谁开始看到他时只觉察到同情和感动,此时却充满着赤裸裸的贪欲;谁起初只是赞叹和追求,此刻却是极度兴奋。所有人都认为那个穿着蓝色外衣的男子是他们所能想象的最美丽、最迷人和最完美的人:修女们觉得他是救世主的化身,魔王的信徒把他看成是冥界的放射光芒之神,开明人士认为他是最高的主宰,少女们相信他就是童话中的王子,而男人们以为他就是自己的理想的映象。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最敏感的部位已经被他识破,被他抓住,他击中了他们的爱的靶心。情况正是,仿佛这个男人有一万只手,仿佛他把自己的手放在周围万人当中每个人的下身,用每个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其最隐秘的幻想中最强烈要求的每一种方式,亲热地抚摸着下身。

其结果是,处决那个时代的最可恶的罪犯的计划变成了盛大的酒神节,其盛况是自从公元前二世纪以来世上绝无仅有的:品行端庄的妇女们撕开自己的胸衣,在歇斯底里的叫喊声中裸露她们的乳房,裙子向上提起,倒在地上。男人们带着迷惘的目光,跌跌撞撞地在躺着裸露肉体的地面上行走。他们用颤抖的手指把他们像被无形的霜冻僵的生殖器从裤子里掏出来,唉声叹气地倒向某处,以极为罕见的姿势和配对方式交媾,老头和少女、雇工和律师夫人、学徒和修女、耶稣会会员和共济会女会员,情况乱七八糟,空气中弥漫着沉重的情欲的甜蜜气味,充满着一万个兽人高声的叫喊、嘟哝和叹息,简直和地狱一样。

格雷诺耶站立着,微笑着。更确切地说,看见他的人都觉得,仿佛他在用世界上最无辜、最可爱、最迷人、同时又是最能诱惑人的微笑方式微笑着。但是事实上这不是微笑,而是停留在他嘴唇上的丑恶的、嘲弄式的冷笑,它表现了自己完全的胜利和全部的憎恨。

他,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出生在世界上最臭的地方,是从垃圾、粪便和腐物中捡起来的,本人没有气味,他是在没有爱的情况下长大的,在没有温暖的人的灵魂情况下,只有依靠倔强和厌恶的力量才得以生存,身材矮小,背呈弓状,瘸腿,而且丑陋,无人与他交往,从里到外是个可憎的怪物——此时他终于达到了目的,使自己受到世人喜爱。什么是受人喜爱!受人爱戴!受人敬重!被人神化!他完成了普罗米修斯的业绩。别人一生下来立即得到神火,唯有他一个人没份,他是通过自己无限的机智才获得神火的。不仅如此!他已经使神火进入自己的心坎里。他比普罗米修斯更伟大。他给自己创造了一种香味,它比任何站在他面前的人散发的气味更加出色、更能吸引人。他无须为此而感谢任何人——父亲、母亲和仁慈的神——唯独归功于自己。事实上,他是他自己的神,他是比那住在教堂里散发出神香臭味的神更加美丽的神。一个具有凡人躯体的主教正跪在他面前,高兴得啜泣。富人们和有权势的人,骄傲的先生和女士们都惊叹不已,而广大的人民,其中包括被他杀害的少女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对他表示敬意,以他的名誉狂欢。他只需作一暗示,所有人就会发誓放弃他们的神,对着他,伟大的格雷诺耶顶礼膜拜。

的确,他是伟大的格雷诺耶!现在事情已经明朗。他就是这样,往昔只存在于自我爱慕的幻想中,而如今已经成了现实。此刻,他体验到了他这一生最大的胜利。他觉得这种胜利挺可怕的。

他觉得它可怕,因为他一秒钟也享受不到。当他从马车上下来踏到阳光灿烂的广场上那一瞬间,他用于自己身上的香水已经发挥作用,这香水使众人着迷,这就是他花了两年时间制作的香水,而为了占有这种香水,他一辈子都在追求……在这一瞬间,他看见并嗅到,这种香水发挥了不可抗拒的作用,它神速地散布开来,使它周围的人都成了俘虏。在这一瞬间,他对人们的全部厌恶又在胸中升起,完全败坏了他的胜利的情趣,以致他不仅没有感觉到欢乐,而且也觉察不到一丝一毫的满足。他梦寐以求的事物,即让别人爱自己的欲望,在他取得成功的这一瞬间,他觉得难以忍受,因为他本人并不爱他们,而是憎恨他们。他突然明白了,他在爱之中永远也不能满足,而只是在恨之中,在憎恨中,在被憎恨中才能找到满足。

但是他对人们所怀抱的憎恨,始终得不到人们的反应。他在此刻越是憎恨他们,他们越是把他神化,因为他们从他那里,闻到了他所占有的香味,他的冒牌香味,他掠夺来的香味,而这实际上就是他被神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