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1/26页)

在德鲁瓦大街的里希斯家里,依然寂静无声。人民把处决杀人凶手的日子称为“解放日”,里希斯不许对这个日子作任何准备。他厌恶一切。过去他厌恶人们突然又出现的恐惧,如今他厌恶他们事前的狂热喜悦。他没观看凶手在大教堂前广场上示众和被害者的衣物展出,没参加审讯,没与那些令人讨厌的看热闹的人一道列队在死囚的囚室前走过。为了验证他女儿的头发和衣服,他把法庭的人请到家里,简短而又镇静地作了证词,请求他们把陈列的东西作为遗物留给他,他们也答应了。他把这些东西拿回洛尔的房间,把剪坏的睡衣和紧身胸衣放在她床上,把红头发摊开在枕头上,自己坐在这些前面,日夜不离开这房间,仿佛他要通过这毫无意义的守卫,来弥补他在拉纳普勒那一夜的疏忽。他充满厌恶,厌恶世界,厌恶自己哭不出来。

他对杀人犯感到厌恶。他再也不想看到他是个人,只是想看到他是将要被宰杀的牲畜祭品。只有在执行死刑时,他才想看他;当他躺在十字架上,十二次打击落在他身上时,他才想看他,他想从近处看他,他已经在第一排订了个位子。若是人们在数小时后离开,那么他将爬上去找他,爬到行刑台上,坐在他身旁,守着他,夜以继日地守着,看着他的眼睛,即看着杀害他女儿的凶手的眼睛,把自己身上的全部厌恶滴到他的眼睛里,把全部厌恶像一种燃烧着的酸倾泻到他的垂死挣扎里,直到他死……

然后呢?然后他该怎么办?他不知道。或许他又要过着平凡的生活,或许再讨个老婆,生个儿子,或许无所作为,或许死去。他对这些都漠不关心。在这方面进行思考,他觉得毫无意义,这好比他思考自己死后该怎么办:自然,他现在什么也不可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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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的时间定于下午五时。早晨,第一批爱看热闹的人已经来占好位子。他们带来椅子、梯凳、坐垫、食品、葡萄酒和小孩。将近中午,这地区的居民成群结队地从四面八方涌来,街道挤得水泄不通,新来者不得不在广场那边向上倾斜的花园和田地里,在通往格勒诺布尔的公路上安顿下来。

商贩已经做了很好的生意,人们吃着,喝着,哼唱着,情绪高昂,犹如赶上了年市。不久,聚集了将近一万人,比参加茉莉女王节的人还多,比参加最大的宗教仪式的人还多,人数之多在格拉斯是空前的。他们一直站在远处的山坡上。他们爬到树上,蹲在城墙上和屋顶上,十至十二人挤在一个窗口。只有在围以街垒的、仿佛是从人群的海洋里突出来的街心,还为看台、行刑台留了个位置,行刑台突然显得很小,宛如一个玩具或木偶剧场的舞台。从刑场至街门并深入到德鲁瓦大街,一条巷子空了出来。

三点刚过,帕蓬先生和他的助手们来了。掌声四起。他们把用大块方木装成的安德烈侧立十字架扛到行刑台上,用四个笨重的木架支撑,把它安放到适合于操作的高度。一个木匠把它钉牢。行刑助手们和木匠的每个动作都博得观众的喝彩。随后帕蓬拿着铁棍过来,绕着十字架走,测量自己的步子,一会儿从这一侧、一会儿从另一侧比划着打击,这时爆发出正常的欢呼声。

四点,看台上挤满了人。台上有许多上流人物,有带着仆从、仪态高雅的富翁,有漂亮的女士,大礼帽和闪亮的衣服令人赞叹。城乡贵族全都来了。参议院的老爷们由两个参议领头,排成一列来了。里希斯穿着黑色衣服、黑色袜子,戴着黑色礼帽。跟在参议后面的,是在法院院长率领下的市政府官员。最后来到的是坐在敞篷轿子里的主教,他穿着闪闪发光的紫色法衣,戴着一顶小礼帽。谁头上还戴着帽子,这时赶紧把帽子脱下来。气氛庄严肃穆。大约十分钟光景,广场上一片寂静。女士先生们已经坐了下来,人们一动也不动,没有人再吃东西,所有人都等待着。帕蓬和他的助手们站在行刑台上,像用螺钉固定了似的。硕大的太阳挂在埃斯泰雷勒山上空,射出金黄色的光芒。一阵微风从格拉斯盆地吹来,送来了橙花的香味。天气暖和异常,但是却令人难以置信的寂静。

后来,正当人们以为没有喊叫、没有喧哗、没有狂怒或其他群众性事件的紧张气氛不能再长久持续下去时,人们在寂静之中听到了马蹄的嗒嗒声和车轮的辘辘声。

一辆双马驾驶的封闭的车子,即警察局长的车子,从德鲁瓦大街驶来。它经过城门,出现在通往刑场的狭窄巷子里,此时每个人都看得见。

警察局长坚持采用这种方式把罪犯带出来,因为不这么做,他相信无法保证罪犯的安全。通常是绝对不采用这种方式的。监狱距刑场还不到五分钟路程,假如被判刑者出于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步行前往,那么也可以用一辆驴拉敞篷小车来送罪犯。一个人同车夫和穿着号衣的差役一道乘着豪华的马车,在骑兵的护送下到刑场受刑,这情形谁也没见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