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想象力停驻的地方(第4/9页)

食物是一回事,种姓又是另一回事,两者可不能相提并论。年纪稍长后,我很快就发现,种姓阶级制度在特立尼达其实只是我们关起门来玩的一种私人家族游戏,但有时候它却能够影响我们对外人的态度和看法。有一位远亲结婚了。听人家说,她丈夫出身“查玛尔”阶级——所谓“查玛尔”就是皮革工人。这个男人很有钱,交游广阔,很有见识,在他那一行中称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他毕竟是个“查玛尔”。也许,这只是个谣言(印度人的婚礼总会出现这种毫无根据的指控和毁谤),但往后每次见到这对夫妻,我就会想起这个谣言,而这种对种姓差异的敏感性是不由自主产生的。这一辈子,只有这一次,我用种姓阶级的眼光看待一个人。这场婚礼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举行的。在印度,一般人也会被他们所属的种姓阶级染上特定的色彩,尤其是事先公布种姓身份,不管这样做是出于善意或恶意。然而,同样是种姓阶级制度,在印度和特立尼达,它给我的感觉却截然不同。在特立尼达,种姓并不会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偶尔提到种姓,也只不过用它来彰显一个人的潜在特质——它传达出的讯息,跟一位手相家或字迹鉴定专家的见解,实在没什么两样。在印度,种姓却意味着一种强制而且残酷的劳力分工:可以把一个打扫厕所的人贬到社会最底层,让他受尽屈辱,而这是我在特立尼达时从没想到过的。在印度,种姓可不是好玩的东西。待在印度那段日子,我从来不想知道我遇到的那些人出身什么种姓阶级。

我没有信仰,我不喜欢参加宗教仪式。在这种活动中,我总是看到荒谬的一面。我拒绝跟堂兄弟们参加“贾内瓦”——新生儿生命线仪式。典礼结束时,接受仪式的小伙子顶着一颗大光头,拿起一根簇新的丝线,捡起行囊和手杖,向族人们宣布,他准备前往圣城巴纳拉斯②求学。(两千年前,住在印度乡村的小伙子就是这么做的。)他母亲哭哭啼啼,哀求他别走,但他坚持要去圣城求学。就在这当口,家族中一位长辈被召唤前来,劝导这个小伙子。小伙子心一软,终于放下手里的行囊和手杖。这出戏看起来还挺精彩的。但我没忘记,此刻我们身在特立尼达岛上,距离南美洲海岸只有十英里,而我也知道,如果我的一位学业成绩并不怎么好的堂兄弟,打扮成印度教托钵僧的模样,光天化日之下出现在西班牙港街道上,假装前往印度圣城巴纳拉斯求学,那肯定会引起路人围观,指指点点,我才不想这浑水。如今回想起来,我却觉得,在特立尼达岛上一间庭院中演出的这出古老印度戏剧,乍看之下荒诞不经,实际上倒是很感人很有意义的。

我拒绝参加这类活动,不过话说回来,童年时代有关印度教的记忆,却也并不全然是负面的。有一天,学校上自然科学课,老师要我们用虹吸管做实验。这项实验的目的,我现在忘了,只记得老师拿出一个烧杯和一根管子,要全班同学依序传递,接到烧杯和管子的同学,必须凑上嘴巴吮一吮管子,然后观察烧杯里的化学反应。传到我手里时,我没吮那根管子,就把它传到下一位同学手中。我以为没人发觉,但却听到后排一位同学压低嗓门悄声说:“这家伙是真正的婆罗门。”这位同学也是印度人,家住西班牙港,是班上最难缠的男孩,大伙儿都怕他,但他说这话时语气却相当友善,甚至还带着几分赞许。这让我感到有点惊讶。我原以为出身西班牙港的男孩对印度教的传统一无所知,没想到他却一眼看出我的身份和阶级。同样让我感到诧异的是,他竟然在公开场合把我们的另一半生活(隐秘的那一半)揭露出来。听到他那句话,我却也觉得很开心。从此,我对这个印度男孩有了好感,对他格外亲切,但同时也感受到一种共同的悲哀、共同的失落:我的失落(他并未察觉到)是我自己的个性造成的,可说是咎由自取;而他的失落,从他的行为看来,却是历史和环境造成的。这种感觉,日后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时空,又会强烈地涌上我的心头——那时我客居伦敦,整个人都迷失了。

西印度群岛的一些作家,尤其是乔治·拉明,对我的作品颇有微词;他们觉得,我不够关注特立尼达岛上的其他非印度族群。根据拉明的说法,不同族群间的冲突和对立是西印度群岛最基本的生活经历。这话没错。西印度群岛的族群问题越来越严重。然而,把我童年时代那个文化的衰微看成是族群斗争产生的结果,不免会扭曲事实。在我看来,各个族群的文化在西印度群岛并存,互相排斥,壁垒分明。其中一个文化日益萎缩凋零,这是无可避免的趋势,因为生活在这个文化中的人只依靠记忆过活;表面看来,这个文化依旧完整,但那只是个假象。它衰颓了,并不是因为遭受外力攻击,而是因为它不断遭受另一种文化的渗透。我只能根据自身的经验,提出我的看法。我在这本书中描述的家庭生活,事实上在我六七岁那时就已经开始消散,我十四岁时,它就已经不复存在。我弟弟虽然只比我小十二岁,但我们之间却存在着一道比寻常代沟还要难以跨越的鸿沟。对我们家族那个隐秘的、苟延残喘的、一直撑到二十五年前才崩塌的世界和文化,我弟弟毫无记忆,而这样的一个世界和文化,是从东半球一个神秘幽暗的国度——印度,一路延伸到西半球的特立尼达。它日渐衰弱呆滞,终至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