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老熊(第5/7页)
前两三个小时,他走路的速度并不是很快,现在走得也不快,尽管他是可以健步如飞的,但是距离已经不重要了。他试图以放了指南针的那棵树为轴心,绕着它走上一圈,希望能回到出发的地点,或者至少能与这棵树交会,因为方向现在也不重要了。不过,那棵树已经找不到了,于是他照萨姆教的那样——从相反的方向走了一圈,这两次的线路会在某一点交叉的,然而他并没有见到上一次留下的脚印,虽然找到了那棵树,却已经不是原来的地方——没有矮树丛,没有指南针,没有手表,甚至树也不是原来的那棵树了,因为树旁有一只绒毛狗。于是,他依照萨姆教的那样,又做了一件事,也是最后一件事。
他在一根枯木上坐下来,正好看见了那道歪斜的熊掌印——歪歪扭扭,巨大无比,双趾脚掌留下的凹痕。他仔细看去,只见掌印里积满了水。他抬头看了看,荒野缩拢了,凝固了——那片空地,他寻觅的那棵树、矮树丛、手表、指南针,在一束阳光的照耀下熠熠发光。就在这时,他看见了那头熊。它并不是一下子冒出来突然现身的,它原本就在那儿,岿然不动,结结实实,在郁郁葱葱、无风的正午时刻,镶嵌在太阳投下的斑驳光影中。它不像他梦到过的那么巨大,但是与他预料中的一样高大,或更加高大,高大无边,映衬在斑驳而朦胧的光影中。他安静地坐在枯木上,熊打量着他,他也朝熊看去。
这时,熊动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它从容地走着,穿越那片空地,顷刻间走进了耀眼夺目的阳光下。它走到了空地的另一头,又停了下来,并转头朝他看过来,而他屏住了呼吸,总共吐纳了三次。
熊走了。它不是走进丛林,或走进低矮的灌木丛。它的身影渐渐消失,重新湮没在荒野中,仿佛他是看着一条鱼,一条古老的大鲈鱼,沉入黑暗而深不可测的水塘后销声匿迹了,甚至连鱼鳍也没有动弹分毫。
他心里想着,要等到下一年秋天了。可是第二年的秋天没有见到,第三年的秋天没有见到,第四年的秋天也没有见到。这时他已经十四岁了。他猎杀了一头雄鹿,萨姆·法泽斯用温热的鹿血在他的脸上涂上了标记。次年,他又猎杀了一头熊。不过,早在获得这个殊荣之前,他已经和许多大人一样是森林中的能手了,拥有丰富的捕猎经验。到了十四岁的时候,他是一个比大多数大人还要优秀的森林猎手,捕猎经验更加丰富。营地周围三十英里的地界,没有他不熟悉的地点——小河、山脊、水闸、地标、树木、道路。他可以把人带到其中的任何一点而不出一丝偏差,然后又能把人带出来。他知道的一些捕猎小路,甚至连萨姆·法泽斯也不知道。十三岁那年,他发现了一头雄鹿的窝。他瞒着父亲,借来了沃尔特·厄威尔的步枪,在拂晓时分埋伏以待,等雄鹿回窝休息的时候,当场把它猎杀。就像萨姆教他的那样,他按照古老的契卡索族先辈们的样子再猎杀了母鹿。
然而,那头老熊却不好对付,尽管现在他对爪印的熟悉超过他自己的脚印。不只是那个歪扭的双趾爪印了,即使看见了那三个正常的爪印,他也能明确地区分,而且不是根据爪印的大小来判断。方圆三十英里的地界内,其他熊也留下了几乎一样大小的爪印,但是这头熊的爪印不仅仅是巨大而已。如果说萨姆·法泽斯是他的老师,他家后院里的兔子和松鼠是他的幼儿园,那么老熊出没的这片荒野就是他的大学,这头老公熊就是他的母校了。它在如此漫长的日子里没有伴侣,没有子女,已经成了它自己无性的祖先了。不过,他还从未看清过它呢。
现在只要他愿意,他随时能找到那只歪斜的爪印,距离十五英里、十英里或五英里,有时候更近,就在营地附近。在过去三年的蹲守期间,他两次听见猎犬碰巧追到了它的踪迹。第二次时,猎犬们似乎狂跳了起来,声音高亢,带着自卑,几乎像人一样歇斯底里,犹如两年前那个凌晨所出现的情况一样。其实,它们遇到的不是那头熊。他会回忆起三年前的那个正午、林中空地、他自己,还有那头熊,在无风的时刻镶嵌在斑驳的阳光中。对他来说,这件事似乎从未发生过,他也只是在做梦而已。然而,它确实发生了。他们互相看着对方,从和地球一样古老的荒野中冒出来,在那同一时刻步调一致地出现,不仅仅是因为奔流的血液驱动着肉身与骨骼,而是源于对某种更加永恒的事物的触动、承诺与确认,因为脆弱不堪的血肉之躯随时可能被意外事件所毁灭。
就在这个当口,他又看到了那头熊。之所以能看到,完全是因为他虽然一心想着它,却浑然忘了去寻找它。他仍然手持沃尔特·厄威尔的步枪,看到老熊穿越了长长一块空地——那是一条龙卷风刮过时形成的狭长地带——的尾端。老熊快速穿过那里,而不是像火车头那样轧过杂乱的树干和树枝,奔跑的速度比他曾经想象过的要快得多,几乎与飞鹿一样快——因为鹿奔跑时大部分时间是四脚离地的——速度太快了,连举枪瞄准也来不及。这时,他猛然意识到这三年来究竟是哪儿不对劲了。他坐在一根枯木上,战栗着,哆嗦着,仿佛以前从未见过森林一般,也从未见过在森林中出没的动物一样。他带着难以置信的惊讶和困惑意识到,怎么能把萨姆·法泽斯教给他的那件重要的事情给忘了,那件事在第二天就被老熊印证了。三年后的今天,这件事又重新得到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