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老熊(第6/7页)

眼下,他明白了萨姆·法泽斯说过要找到一条合适的猎犬是什么意思了,这条猎犬的大小并不那么重要。因此,当他四月份单独回家时——那时学校已经放假,男孩子们帮着父亲打理地里的庄稼,而他得到了父亲的允许,承诺四天后回家——于是他得到了这条猎犬。这是属于他的猎犬,黑奴们管它叫混血狗,一条幼犬,一条捕鼠犬,它的身体不比老鼠大多少,但是却无比勇猛——这种勇猛长久以来已不再是一种胆量,而是演变成了一种凶悍的蛮勇。

他并没有等到第四天。他又一次独自一人,仅在第一天就发现了熊的足迹。这不是一次尾追,而是一次埋伏。他几乎就像是和某个人约会一样计算好了相遇的时间,牵着那条猎犬,用饲料袋捂着嘴消音。萨姆·法泽斯用一根缰绳牵上两只猎犬。他们在第二天破晓时分埋伏在熊迹的下风口。他们如此贴近,以至于熊转身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奔跑,仿佛看到那条松开的小猎犬疯狂咆哮后感到愕然与惊讶。它被逼入了困境,身体抵住一棵大树的躯干,用一双后腿站了起来。在男孩看来,它似乎将永远屹立在那儿,越来越高大。那两条猎犬似乎从小猎犬的身上获得了在绝望中拼死一搏的勇气,也跟着它冲了过去。

这时他意识到小猎犬并不会停下。他挥起了手臂,将那杆枪扔在一边,自己也奔跑了过去。当赶上并抓住那只疯狂打转的小猎狗时,他似乎直接站在了巨熊的身下。

他能嗅到它身上的味儿,浓厚、燥热、腥臭。他匍匐在地,抬头看去,只见它隐隐约约屹立在上方,宛如一场暴雨,颜色犹如霹雳一样,非常熟悉,熟悉得平静而透明。记忆突然浮现——这就是他梦中经常见到的情境。这时,熊走了。他没有看见它是怎么走的。他跪在地上,用双手拉住疯狂的小猎犬,听见那两条猎犬发出的局促不安的干号声越来越远了。这时,萨姆站了起来。他拾起了那杆枪,静静地放在男孩的身旁,然后站在那儿,低头看着男孩。

“你手里拿着枪看见它两次啦,”萨姆说,“如果你开枪的话,不可能打不中的。”

男孩站了起来。他仍然牵着小猎犬。小猎犬被抱在怀里,离开了地面,依然狂吠不止。那两条猎犬的咆哮声越来越弱的时候,小猎犬仍然上蹿下跳,就像一根纠结的钢丝弹簧。他有点气喘吁吁,但是已经不再颤抖或哆嗦了。

“你也不可能打不中!”他说,“你手里有枪!你也没开枪!”

“你竟然没有开枪,”父亲说,“你离它有多远?”

“我不知道,爸爸。”他说,“它的右后腿上有一只大虱蝇子,我都看见了。我当时手里没枪。”

“可是手里有枪的时候,你并没有开枪啊。”父亲说,“为什么?”

男孩没有回答。父亲没有等他回答,站起身,走到了屋子的另一头,来到书架前。经过的地方有男孩两年前猎杀的熊皮,还有父亲在男孩出生前猎杀的更大的一头熊的兽皮。书架的上方,高高挂着的是男孩猎杀的第一只雄鹿的鹿头。父亲管这间屋子叫“办公室”,种植园里的所有生意都在这儿交易完成。十四年来,男孩在这间屋子里听到了最精彩的谈话。德·西班上校来过这儿,有时候是康普森老将军,还有沃尔特·厄威尔、伯恩·赫根贝克、萨姆·法泽斯、泰尼家的吉姆——他们都是猎手,熟悉这片森林,熟悉森林里奔跑的动物。

他侧耳恭听他们交谈,只倾听不说话。他们说,那片荒野,那片广袤森林,比任何白人文献记载的还要广袤,还要古老;他们说,白人真够愚蠢的了,自认为买下了其中的一部分;他们说,印第安人真够无情的,自以为其中的一部分是属于他们的,因而可以卖给白人。荒野属于所有人,不属于白人、黑人或红种人,而是属于所有人,属于用意志力和刚毅来克服磨难,用谦恭和本领求得生存的猎人们。猎犬、熊、鹿在荒野中比肩共存,各求慰藉;它们驰骋在荒野中,听命于荒野,委身于荒野,遵守着那些古老而不可调和的规则,进行着这场古老而不屈不挠的角逐,既无悔恨的余地,也绝无仁慈可言。说话声停了下来,但所说的话却是掷地有声的,并故意留出时间让大家回顾、追想与精确地回忆。男孩蹲在闪烁的炉火旁,如同泰尼家的吉姆一样蹲着。只有在给火炉添柴、传递酒瓶给杯子倒酒的时候,吉姆才会站起来走动一下,因为现场总会有一瓶酒的。因此片刻之后,他觉得那些充满了情感、理智、胆略、计谋与速度的激动人心的时刻,都被浓缩、净化在那瓶棕褐色的烈酒中。这酒不是供妇女饮用的,也不是供男孩和儿童饮用的,而是专供猎人们饮用的。猎人们所饮用的不是他们猎杀的动物的鲜血,而是某种已经被浓缩了的不朽的荒野之酒。他们温文尔雅地饮着,甚至毕恭毕敬地饮着,不会像异教徒那样卑劣地以为饮酒能让他们获得谋略、力量和速度等各种本领,他们是通过饮酒向这些本领行礼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