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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已经走到了公寓前。公寓门口停着三辆车,其中一辆车里面的灯是亮的。透过车里的灯光,我能看到司机庞大的背影。我的第六感正在慢慢发光。联邦调查局。他们差一点就要抓住洛厄尔了。要是刚才我劝洛厄尔留下了的话,现在肯定后悔死了。

然后我开始仔细观察那辆车。那是一辆老式沃尔沃,以前是白色的。保险杆上的贴纸被人刮得只剩下了一个“V”,或者是一半“W”。我敲了敲副驾驶的车窗,车门打开后我就坐进去了。里面很暖和,味道却不怎么样,但混着一股薄荷味,就像早上起床后嚼了口香糖的味道。车灯开着是因为司机在读书——一本很大的书,《生物学入门》。他一边跟踪女朋友一边复习期末考试,真是个多任务型人才。“早上好,雷哲。”我说。

“你怎么起这么早?”

“我跟我哥哥出去了。吃了点派。”还有比这更无辜、更能体现美国人的乐观的吗?“你在做什么?”

“抛弃我的自尊。”

我拍了拍他的胳膊。“你能把自尊留这么久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们两个都很尴尬。昨晚我告诉雷哲哈露不在这里。可他出现在这里,他小小的监视行为在证明我是个骗子。要在平时,看到他这么出糗,再调侃几句他疯狂的醋意是很有趣的,可现在哈露随时都可能从前门走出来。

“回去吧,”我说,“她可能已经回家了,正在好奇你滚到哪里去了呢。”

他使劲看着我,然后又看向别处。“我觉得我们要分手了。我觉得我要跟她分手了。”

我哼哼了几声。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在闹分手,之后每次见他基本都有这一出。“Hathos,”然后我非常善解人意地给出了这个单词的定义,“它的意思是你讨厌某东西的时候获得的快感。”

“就是这样。我想要个正常点的女朋友。本分一点的。你认识这样的人吗?”

“要是你有钱的话我就毛遂自荐了,”我对他说,“非常非常有钱。要是给我很多钱的话我能非常本分。”

“很荣幸。但我没钱。”

“那就别浪费我的时间了,赶紧回家吧。”我下车走进公寓,没回头看他接下来要做什么,因为我觉得要是我回头的话会很可疑。我上了楼。

没看到以斯拉,现在还太早,他还不需要工作。托德还没回来。卧室的门还是关着的。德法热夫人在沙发上,双腿欢快地盘在脑袋上。我带着她走到了托德屋里,拿着她睡着了。我做了个梦,梦里我和雷哲在争论断头台和电椅哪个更人性化。我不记得我们两个各自支持哪一边了。我只记得不管雷哲选了哪一边,他的论据都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