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与莱姆罗甘反目(第2/8页)
所以他没有通过派发用藏红花粉染过的米饭来向亲戚朋友们宣布这桩婚事。“这样做太老派了。”他想发结婚请柬,印在镶着金边的纸上,边缘裁出贝壳的形状。“而且我们一定要在上面写上漂亮的话,先生。”
“但是在请柬上能写出什么漂亮的句子来呢?”
“你是有文化的人,先生。我认为你能想出来的。”
“R.S.V.P.?”
“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都没有,反正看起来不错。”
“那我们就写上吧,先生。你是个新派的人,而且,这个听起来就很漂亮。”
为了印结婚请柬,格涅沙亲自去了一趟圣费尔南多。他去的那家印刷店乍一看挺让人失望的。店堂又暗又破,只有一个瘦瘦的、穿着破烂卡其布短裤的年轻小伙在里面。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操作手动印刷机。但当看着空白的卡片从印刷机里吐出,他精心写下的字句奇迹般地变成铅字的时候,格涅沙不由得被一种类似于敬畏的情绪控制。他站在那里,看着男孩摆弄好机器,又开始印电影院传单。那个男孩自得其乐地吹着口哨,完全不理会站在一边的格涅沙。
“这种机器也可以用来印书吗?”
“那你以为这机器是干吗的?”
“你最近印过什么好书吗?”
男孩一边用滚筒蘸墨汁,一边回答说:“你听说过特立尼达人写了什么书吗?”
“我会写出一本的。”
男孩朝一个垃圾箱吐了口唾沫,垃圾箱里满是沾满墨迹的纸团。“我的这家店倒是蛮有趣的。来我这里印书的人,大概会用隐形墨水写书!”
“你叫什么名字?”
“巴斯迪奥。”
“好的,巴斯迪奥,你听好了:有一天,我会拿一本书来让你印的。”
“当然,先生。你写,我印。”
格涅沙并不喜欢巴斯迪奥那副做作的好莱坞腔调,而且要写书的话一出口,他自己就后悔了。就写书这件事情而言,好像并不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愿:这是他第二次对人夸下这样的海口。一切皆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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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这些请柬很漂亮。”莱姆罗甘说,但他的声音听起来一点也不开心。
“发生什么事情了,让你的脸拉得比芒果还长?”
“教育,先生,真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如果你像我一样是个可怜的文盲,什么人都会想着要占你的便宜。”
莱姆罗甘说着竟哭了起来。“现在,就是现在,你坐在椅子上,我坐在柜台后的板凳上,看着这些漂亮的卡片,你是不会相信他们都对我做了些什么的。在锡帕里亚,有个人想要抢占我在那里的两间屋子,在佩尼亚尔的那些人也在对我耍诡计……都是因为我不识字啊。”
“他们到底对你做了些什么?”
“啊,先生。我就知道你会这样问。我知道你是想帮我。但已为时太晚。他们给了我很多写得天花乱坠的纸,让我签名,所以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自从父亲的葬礼之后,格涅沙还从未见过莱姆罗甘哭得这么伤心。他说:“好了,听着,如果你是在担心嫁妆的事情,就别哭了。嫁妆的事情我无所谓。”
“先生,我是觉得很难为情啊。你知道印度婚礼的那些规矩,所有人都会看新郎从岳父那里拿了多少嫁妆。婚礼后的第二天早上,新郎坐下来,大家会给他一盆鱼蛋烩饭。新娘子的父亲就要在这个时候掏出钱来,直到新郎把饭吃完,每个人都想看我到底会给你多少钱。他们会说,‘看啊,莱姆罗甘把他的二女儿,最好的那个女儿,嫁给了一个受过大学教育的男人,而他只给了他这么一点。’就是这件事情让我寝食不安啊,先生。我知道对你来说,对一个有文化的、白天黑夜都在读书的人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但于我而言,先生,我的脸该往哪儿搁呀?”
“你就别哭了,听着。鱼蛋烩饭我会吃得很快的,绝不会让你难堪。当然也不会太快,免得人家以为你一文不名。我是不会向你索要丰厚的嫁妆的。”
莱姆罗甘含着眼泪笑了出来。“我就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先生,我知道你会这样。我真希望莉拉已经见过你,这样她就知道我给她选了个多么好的丈夫。”
“我也希望我已经见过莉拉了。”
“先生,现在有些新派的年轻人在吃鱼蛋烩饭前,压根儿就不等岳父派钱呢。”
“但这是个传统啊。”
“是的,先生,传统。但我仍然认为这个传统在现代社会很不像话。如果是我结婚,我才不要女方的嫁妆呢,我会说,‘伙计,让鱼蛋烩饭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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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请柬发出后,格涅沙就不能再去莱姆罗甘家了,但他一个人在屋子里也没能清静多久。十几个女人带着她们的孩子出现在他屋里,大多数他都不认识。他认出其中一张脸,让他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居然是他的一个表妹。他去西班牙港读书的时候,她自己还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