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4/5页)
他知道通往母亲之路,通往死亡与快乐之路,不是用语言与意识,而是用他血液中的深刻知识。生命这东西是父性方面的,是精神,是意志,是那齐士住的地方,不是他的故乡。现在戈特孟才完全开始了解他朋友的话,那齐士是与他相反的人。他也把这种差异雕进约翰像里,并明显地表现出来。戈特孟对那齐士的向往不仅是流了泪,而且还梦见了他。他要去追他,可是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由于某种神秘的感觉,戈特孟也看穿了各种秘密,这就是他所谓的艺术家存在的秘密。有时他觉得艺术的秘密非常可厌,他对这些不用思索,就能在许多比喻中感觉到所谓“艺术”就是由父母的世界,也就是精神与血的结合而来的。艺术是从感觉的东西开始,而在抽象的事物里终止的;或者,它是从纯粹的理想世界开始,而在血污的肉体里终止的。凡是真正崇高的艺术作品,不仅是魔术一般的佳作,也是充满永久秘密的作品。例如师父的那个圣母像,以及所有其他大艺术家的纯粹结晶。无疑,艺术作品是有着可笑的双重面孔的,所谓冲动与纯粹精神是并列的。但是戈特孟如果要制作把母亲变成夏娃的像,就得把这两个脸孔的比例作最好的调度。
戈特孟为了要克服自己本性的深刻矛盾,至少须把他认为庄丽的这种新比喻形式巧妙地展示出来,作为艺术家生活中的可能性。但是艺术不是纯粹的礼物,不是不劳而获的东西,而是要付出高价牺牲的。戈特孟为艺术付出三年多最高昂、最宝贵的牺牲,才认识了爱的喜悦是自由的。自由生活,在旷野里逍遥,过任意的放浪生活、独身与独立地生活,这都是他久已放弃了的。当他时常在工作中变得愤怒或意兴阑珊时,别人都以为他情绪不佳是由于反抗与不能自制,而他自己则认为这是由于这种生活有如奴隶,其程度使他难以忍受。他认为他没有服从师父、公会与生活的必要,他要服从的是艺术。艺术是精神的女神,他不必要这些没有用的繁琐规章。这个女神的头上只需要屋顶,需要工具、木材、黏土、绘具与金子,需要劳动与忍耐。他为这个女神牺牲了在荒野林中的自由与兴奋、冒险的苦中作乐、贫苦的夸耀,他始终在咬紧牙关。
他又发现了另一部分的牺牲,因为奴隶般生活的秩序与居住,剥夺了他某些恋爱的冒险,以及与情敌争风吃醋的机会。这些被禁止的野性,被钳制住的力量,此刻都从他本性的孔隙里流出来了,他变成一个有名的与可怕的暴乱者。在他到女人身边去的路上,或从舞场出来的归途中,经常会在黑暗的小巷中被人袭击,挨了几棒,而他也会猛地反身,与敌相搏,不是挨了拳,就是掉了发或咬伤颈子。这种滋味他觉得不错,像出了气似的,而且也因此博得女人的青睐。
这种暴乱倒使他每天的日子好过了,什么都有意义了,所以能一直耐心做着使徒约翰的像。他现在工作的时间延长了,雕像的脸与手是最后的精细工作,需要聚精会神、虔诚与忍耐。而后他终于在工场后面的小木屋里完成了这件工作。在一个大清早,戈特孟拿了一把扫帚,把小屋打扫干净,清除了约翰发里的木屑,在雕像前站了约莫有一个多小时,一股伟大的体验之感油然而生,也许他能再度过这样的生活,也许是最后一次。他的心里有种感动,如同男人举行婚礼那天,被任命为骑士的日子,或者在妻子生了头胎那天的感觉一样。这是高度的美感,深刻的严肃,同时也有暗自害怕的情愫,它是过去的经验与安排好了的现实生活所交织而成的。
他仔细地端详他的朋友那齐士。这是他少年时代的指导者,一副侧耳倾听的模样,穿了可爱的使徒衣服,一副静静的、献身与虔诚的脸,微笑得如同初绽的蓓蕾。这副美丽、温良与精神的脸,配上瘦削得像要轻飘起来的身材,还有细长、文雅与高贵的手,虽然充满了年轻与内在的音乐,却掩不住痛苦与死亡。但是也看不出绝望、混乱与反抗。这个高贵的容姿背后所隐藏的灵魂,亦悲亦喜,是纯粹的和弦,而非暴乱的噪音。
戈特孟站着欣赏自己的作品,不由得涌上祈求的心情,祈求他最初的青春与友情,可是最后又为忧虑与困难的思想所中断了,它们像在风暴中飘摇。他想到这里立着的是自己的作品,是美丽的使徒,是盛开而不会凋谢的花朵。但是他现在必须同这个从自己手里塑造出来的作品告别了,明天就不再属于他了,不会再在他的手里成长了,这里不再是他生命所在的地方,不再是充满安慰与富有意义的地方了。戈特孟空虚、茫然地站着,他认为这样最好,今天不仅要与约翰告别,同时也要与师父告别,与城市与艺术的日子告别。他在这里已无事可做,在他的心里已没有他可以塑造的像了。那个渴望的像中之像,也就是人类之母的姿态,是他现在还不可能完成的,时间再长也不行。难道他现在必须去琢磨小天使的像与雕刻装饰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