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奥林(第2/3页)
天啊,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我还不如回办公室待着呢!
这个疯子很庄重地将玩具放回吧台后面,我听到了它的弹簧动力耗尽的声音。他转过身来,默默地将我们的酒杯都填满了,我的添上了啤酒,他的添上了苏格兰威士忌。更令我吃惊的是,他一饮而尽,然后转向我,心不在焉地停在我前面,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我的天啊,这个家伙是不是期望每一轮都能喝到免费的酒啊?这还不打紧。我猜,他还得让人迎合他。在我付完费后,他也似乎友善起来了,说道:“看吧,先生,这是纽约最好的私人博物馆。你还有想要看的吗?”
“你没有水晶球吧?”
“哦,现在,似乎,我有。”他从一个耶稣受难十字架和一个萎缩头颅间的一堆垃圾里掏出了一个巨大的玻璃大理石球。“有趣的是,每个人都想看看火车,或者想看看飞机啊,压路机啊,通常他们也要求看看水晶球。现在我手上拿着的这个小球是在加尔各答得到的。当时,我去找了一位能算命的印度吉普赛人,他在这个球上看到我会有溺水的危险。于是我跳下乘的那条船,在岸上待了一段时间。两天后,那条船沉水了,船上所有的人都淹死了。所以,我对自己说,老天啊,太准了!还会发生什么啊?我此前可从来不太信这个玩意儿,你知道吗?所以,我回去找到那个人,对他说我想要那个小东西。但他说——当然是用他自己的语言——这个东西是他们家的祖传之物,他不能与它分开。”
他不停地叨叨着既幼稚又无聊的话。天啊,我感觉这唠叨要无休无止地进行下去,而我还要装作十分感兴趣的样子。最后,我实在是无法忍受这份无聊了,便说:“呃,我想让你看看那个球,看能否帮我找到我的一位朋友。”
“有趣的是,在我最终花了两千卢比买下它,把它带到旅馆时,该死的,我竟然无法让它动起来。而且自那以来,它从没有起过作用。”
“没关系,”我说,“再来一杯。”他把球收起来,给我又倒了一杯啤酒,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我无法理解像这样的人怎么能维持生意超过一个星期。
在他喝光酒之前,我继续说:“我有一个数年未见的朋友有时候会来你这儿,你可能认识他。我想要再见他。或许你知道我大概什么时候能在这儿找到他。”
这个人露出迷茫的眼神。
“他叫什么名字?”
“乔治·切斯特。”
“乔治·切斯特。”他凝视着房间的远处,显然是在思考,疯癫的表情在他脸上褪去了一点。“这个名字我不知道。事实上,我几乎不知道顾客们的名字。他长什么样?”
“哦,中等个头,中等身材。”我说,“我们俩共同的朋友告诉我,他上星期六下午有来过,而且是和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一起来的。”
他把威士忌倒入口中,我甚至都怀疑杯子是否碰到过他的嘴唇。难道这个家伙把它当酒后饮料喝?他皱了皱眉,停顿了一会儿。
“我想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一个面容清秀、有着棕色头发的人?”
“我想,是的。”
“我记得那个金发女郎。她来找书上的某些东西。她想看看那个人笔下提到的乌鸦,别再提他了。所以我让她看了眼。是的,他们数天前的晚上来过,但他不经常来。四五年前他倒是来得很勤快,几乎每晚都来。他也很聪明。很多次,我整晚向他展示我的博物馆,直到我和一些出租车司机将他架起抬了出去。有一天晚上,他甚至不愿意回家,想直接睡在这个博物馆里。‘在你的远洋轮船上给我定一间豪华套房,吉尔!’他一直说啊说啊,最后我们将他平安地送回了家。但那是好几年前的事啦。”他兴趣盎然地看着我说道,“是你的朋友?”
我点点头。“我们曾在同一家广告公司上班。”
他更困惑了。“我不觉得他以前做过广告工作,”他坚定地说,“他在某家杂志社工作,在那之前,他和他妻子在北部经营一家像我这样的酒馆。当然,没有博物馆。而且,在我看来,他的名字似乎就是乔治·切斯特。他喝多了的时候,我还帮他把车停到车库里一两次呢。但后来,他慢慢地就不来了。我想在过去的两三个月里他最多来过两次,但可能随时会来,谁知道呢。非常聪明的家伙,人们眼中的怪人。”
“或许我能通过那个金发女郎联系到他。”
“也许吧。”
“她是谁?你知道吗?”
这次他脸上一片茫然。“不知道,先生。”
他走到吧台别处去招待一些刚进来的顾客,我便打开《创作季刊》。里面有一篇关于亨利·詹姆斯的评论文章,很有价值,值得一读,虽然我了解文章作者惯有的缺点。这是一篇关于藏族舞蹈仪式的长篇文章,看起来相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