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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咧开嘴,对我露出胜利的笑容,然后一把将那包裹扔了过来,落在了我的脚边。她一摇一摆地回到摇椅边坐了下来,伸手抓起那瓶威士忌。

我从地上捡起包裹,解开了那条褪色的粉红丝带。

“仔细看看这些东西,”妇人咕哝了一句,“照片。报纸上的照片。这些婊子平时可上不了报纸,除非是进了警察的记录簿。他们都是那家夜店里的人。这些就是那个混蛋留给我的所有东西了——这些,还有他的旧衣服。”

我飞快地翻过这堆发亮的照片,上面都是些摆着职业造型的男人和女人。男人们长着狐狸般的脸,穿着赛马服或是抹着荒诞不经的小丑式妆容。一群加油站巡演团里的舞蹈家和喜剧演员。他们中很少有人能打入梅因大街以西的地方。你会看见他们出现在小镇上的歌舞杂耍表演里,然后被警察撵走,或是出现在廉价的滑稽歌舞杂剧场里,表演淫秽得直逼法律允许的底线,时不时地还会越过底线,引来一次警方突袭和一场吵吵闹闹的治安法庭审判,然而事后他们还会重登舞台,咧开大嘴一脸笑容,肮脏下流到变态的地步,散发着一股馊汗般的恶臭。女人们的腿型都不错,她们展示大腿内侧曲线的方式一定会令威尔·海斯[1]坐立不安。不过她们的脸却如同会计的工作服一般磨得脱线。金发的,褐发的,全都睁着一双母牛般的大眼睛,眼里透着一股农民般的愚钝。其中有一两张面孔显然很邪恶。这些女人当中可能有一两个红头发的。但你从照片上看不出来。我漫不经心地把她们看了一遍,不露声色地把丝带重新系好。

“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说,“干吗给我看这个?”

她从瓶口上方朝我抛了个媚眼,那只瓶子正摇摇晃晃地握在她的右手里。“你不是在找维尔玛吗?”

“她是其中之一?”

一丝笨重的狡黠蜻蜓点水般地落在她脸上,发现这里并不好玩,于是飞走了。“你没有拿到她的照片吗——从她家人那里?”

“没有。”

这下她有些不安了。每个姑娘都会有一张照片,哪怕照片上的她还穿着小裙子,头上扎着一个蝴蝶结。我应该有的。

“我不会再喜欢你一次了,”这妇人几乎是在低语。

我拿着玻璃杯站起身来,走过去把杯子放在她身边的茶几上。

“赶在你把这瓶干空前,给我倒一杯吧。”

她伸手去拿玻璃杯,我转过身飞快地穿过方拱门走进餐厅,进入走廊,然后跨进那间乱糟糟的卧室,里面躺着那只敞开的大箱子和掉落的盘子。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大叫大嚷。我伸手直插箱子的右侧内壁,摸到了一个信封,然后迅速地把它掏了出来。

我回到起居室的时候她已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但只走了两三步远。她的眼中显出一种奇怪的木然神色,像是蒙了一层玻璃。一层暗藏杀机的玻璃。

“坐下,”我故意朝她咆哮,“这回你可不是在跟一个像驼鹿马洛伊那样头脑简单的笨蛋打交道。”

我这是闭着眼睛蒙了一枪,可这一枪什么也没打中。她眨了眨眼睛,努力用上唇抬起鼻子。几颗脏牙从这副兔子般的怪笑中露了出来。

“驼鹿?那个驼鹿?他怎么了?”她倒吸了一口气。

“他出来了,”我说,“从监狱里出来了。他正在四处游荡,手里拿着一把点四五的枪。今天上午他在中央大道上杀了一个黑鬼,因为他没有告诉他维尔玛在哪儿。现在他正在找那个八年前告发他的家伙。”

一抹苍白的神色爬上了这妇人的脸。她把瓶口贴在嘴唇上,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威士忌顺着她的下巴流了出来。

“那些警察正在找他,”她说完便笑开了,“警察。没错!”

真是个可爱的老太婆。我喜欢和她在一起。我喜欢出于我个人肮脏的目的把她灌醉。我真是个了不起的家伙。我喜欢做我自己。干我这一行,几乎什么样的事情都会让你碰上,但此刻我的胃里开始有点翻腾了。

我打开手里攥着的信封,抽出一张上了膜的照片。它看上去很像其他几张,但却不一样。这张漂亮多了。照片上的姑娘腰部以上穿着白衣丑角皮耶罗的戏服。在那顶挂着一只黑绒球的白色锥帽下,她的头发做成了蓬松的发型,发色中透出一抹深色,可能是红色。她的脸是侧着的,但那只出现在照片上的眼睛里透着欢快。我不敢说这张脸很可爱或是天生丽质,判断脸蛋不是我的长项。不过这张脸很漂亮。对这张脸蛋人们会比较客气,或者说对她那个圈子而言算是客气的了。但话说回来,这还是一张挺常见的脸,它的漂亮完全是流水线式的。在正午时分的某个城内街区里,你可以在一小时内看见一打这样的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