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侦探小说之宿命(第2/2页)
接着木木文中最后提到的“这若是至难之事,那么一切文学皆是困难之事,这并非只是侦探小说的宿命”。这一点并不符合事实。文学要以最杰出的文学作品为目标,理论上并非完全办不到,实际上也不是不可能,但侦探小说要以最杰出的文学作品为目标,不光只是理论上至难,实际上几乎不可能。我所谓的“宿命”就是这个意思,是从以上的想法当中必然产生的,只属于侦探小说的“宿命”。
可是我并不为这个“宿命”感到悲伤,我无条件地爱着拥有此般“宿命”的侦探小说。因为这当中有着侦探小说的特异性,有着其他任何文学都无法类比的独特世界。
我也不认为爱伦·坡、范达因的这些既有的侦探小说是至高无上的。可是我说我不满足于它们的意义,与木木的想法在根本上不同。相对于我是在前述的“宿命”中追求更加卓越的作品,木木却是想打破这个“宿命”,转向纯文学。我是二元论,而木木是一元论,就讨论本身来说,木木的想法更具革命性,叫人直呼痛快。然而以我目前的想象力,只会觉得从其中诞生出来的作品,不是能够满足我的形式。
我在前面提到芭蕉,绝非只是信手拈来一例。我是以芭蕉作为能实现我无法相信可能实现的难事的例子,而现在的我并没有能力阐述如何成为芭蕉的方法。因为没有,所以才举芭蕉为例。
以上完全是我真实的心情,木木或许会责备我“驳斥了所有的可能性”,实际上绝非如此。虽然现在的我没有这样的方法,但如果木木有,就请提出来吧,我一定洗耳恭听。这场论战的目的不在于谁驳倒谁,而是在论战中碰撞出某些成果。如果木木能够说服我,并成就侦探小说的革命,即使在论战中落败,我虽败犹荣。
(收于《幻影城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