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两具尸体(第2/6页)
“这么晚了还在外面玩遥控直升机?”
“明天是周六嘛。”
“有什么发现吗?”
“现场未发现任何能够证明此地为第一案发现场的痕迹线索。由此可以初步推断,尸体是被藏匿一个月后才挪到了这座废弃厂房里。”魏洪波答道。
“嗯,”骆松指着地上的凉席说道,“这凉席应该是当初在此施工的建筑工人们留下的。”
“在你来之前我已经打电话核实过了,该施工队的工人们跟随工头离开H市后前往东北某市干工程,所有工人一个都没落下,不可能有人在四周前潜回H市作案。”
“死者身份有线索吗?”
“身上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尽快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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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10月19日上午。骆松在支队长陈绍辉的办公室里听取了最新指示,经过上级的研究决定,由骆松率领的重案一组正式接手调查废弃厂房腐尸一案,猥亵女童案即刻移交给别的组,由骆松手下另外两名熟悉猥亵案案情的警员二毛和小龙带领跟进调查。骆松对此没什么意见,尽管他十分憎恨伤害小学生的罪犯,但杀人案的侦破工作对他来说显然更有吸引力。
走出队长办公室的时候,法医的尸检报告和勘查组的痕迹报告也都出来了,同时,魏洪波查了本市最近的失踪人口登记,发现一个失踪者疑似死者。死者的面部照片和该失踪者的照片经过电脑软件的精准比对,证实了该失踪者就是死者。死者名叫余磊,男,31岁,本市户口,职业为某电脑公司维修工。
骆松看了看余磊的身份资料,对魏洪波说道:“那片地方并不算太隐蔽,或许会有人目击到搬运尸体的过程,洪波,一会儿你去安排一下,在报纸上发个征寻线索的启事,或许可以获得一点线索。”
上午10点,骆松带着尸检报告和痕迹勘查报告,组织重案一组的几名骨干侦查员开了一个简短的案情分析会议。尸检报告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发现,结论和法医昨晚的初步判断差不多,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具体引致方式是扼颈,简单地说就是被掐死的。死亡推定时间是一个多月前,9月5日到6日之间。
现场及现场周边的痕迹报告提供的线索也很少,目前只能证明发现尸体的地方并非第一案发现场,尸体是被人搬运过来的。从路边到厂房约200米,这段路因为下雨的缘故,很容易留下脚印。现场发现了一来一回的43码运动鞋留下的鞋印,但鞋底纹路不清晰,回程的鞋印终止于马路边,因此可以判断凶手很可能是驾驶着机动车来到马路边,再步行至厂房的。可是,由于白天这条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过多,所以不可能提取到凶手所驾汽车留下的轮胎痕迹了,这个路段没有交通监控摄像头,所以也就无法得知凶手所驾汽车的车型。
骆松在会议上做出了侦查部署,会议一结束,骆松就带着萧紫菡去查余磊家到其所在公司这段路上的监控,试图查出他出事当天的完整的行动轨迹,魏洪波则去移动公司调查余磊的手机通话记录。其余的一些重案组警员,将分别从不同的途径对余磊的社会关系进行深入调查。
时间一晃到了下午,骆松派出去调查余磊社会关系的小组警员在电话里向骆松做了汇报,他们搜集了不少信息带回去进行整理分析,不过这些信息有多大的用处还很难说。骆松自己这边的收获也不大,他们通过余磊的公司同事了解到,余磊9月5日下班后没有回家,这一点通过公司所在大厦门前的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画面得到了证实,余磊出门后是往回家的反方向走的,拐进了一条巷子后便消失在了监控范围内,骆松调取了该区域的所有交通监控录像,均未能发现余磊的身影。余磊的另一名同事还说,当天余磊在工作中表现得十分心不在焉,临下班前不停地看手表,一到下班点就冲出去了。对于这一点,骆松问——
“你所谓的他的心不在焉,具体的表现是不安、恐惧,还是别的什么?”
“不是。”提供这条线索的电脑公司员工说道,“是兴奋。我看得出来,他很激动,像是彩票中了大奖,着急领奖去似的。”
离开余磊上班的公司后,骆松开车带着萧紫菡与刚从移动公司出来的魏洪波会合。魏洪波从移动公司调取了当日余磊的手机通话记录,记录显示,余磊下班后只给妻子打过一通电话,一直到遇害前,余磊的手机都没有任何通话记录。
再看之前的通话记录,没有一通是可疑的,但这与余磊同事提供的另一条线索产生了矛盾。一名同事说,中午他去卫生间方便的时候,曾听到隔间内传出余磊打电话的说话声,余磊是压着嗓子说话的,好像是在约晚上见面的时间地点。骆松反复追问过,这名员工坚称自己没有听错。可是在魏洪波查到的通话记录中,那个时间段余磊并没有任何通话,他的名下也没有别的手机卡,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余磊还使用了一张不记名的手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