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1 爱已成伤

  柳千仁出发去美国,黎璃被母亲拖着到虹桥机场送行。她痛恨柳千仁,但那些夹在参考书中的刻纸让人无法忽略,说不清楚对他到底抱有何种感觉,黎璃当起了鸵鸟。

  柳千仁在家整理行装,把考进大学之前的书都卖掉了,她看到自己还给他的参考书也在其中。黎璃的心猛然悸动了一下,持续地痛了几秒钟。

  他离开前一夜,黎璃从市场调查公司打工回家,在楼下看到柳千仁寂寞地抽着烟。

  距离十米,她停下脚步。夏日燠热的夜晚,无风之夜,她仿佛是从黏稠的水里出来,全身上下都黏糊糊的,一心想着赶快上楼洗澡。

  柳千仁手指间一星微芒,在夜幕里橘红色轻轻跃动,有一丝迷离的孤寂。

  他和她,隔着十米互相凝望,最终无话可说。黎璃转身上楼,而他继续在楼下抽烟。她在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恍恍惚惚想起柳家父子都不抽烟。

  黎璃摇摇头,把怪异感觉甩到脑后。她拍拍脸命令自己清醒——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在意柳千仁。

  在机场黎璃头一次看到柳千仁的母亲,一个气质高贵的美丽女子。据说儿子像妈,从他的外表也能推测其母必定是个美人。她不但外表出色,声音也极为动听,说话语调慢悠悠的,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风范。黎璃客观公正地评价:不管从哪方面看,还是柳千仁的母亲和柳之贤比较般配。

  许是这并非她一个人的感想,黎璃发现自己母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然后柳之贤仿似无意握住了黎美晴的手,握得很紧,让旁观者也莫名放下了心。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柳之贤是爱上母亲的哪一点,身为黎美晴的女儿,竟然荒谬地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但看到这一幕黎璃释然了。柳千仁也看到了,嘴角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他没有和黎璃告别,只是隔着送行的亲人望了她一眼。这一瞥太快,黎璃根本抓不住他眼底的情绪。

  波音747升上高空,柳千仁离开这个城市。她望着头顶掠过的银色飞机,仿佛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鸟。

  离别了,还会不会回来?

  九月开学,黎璃大学三年级。裴尚轩在暑假里请她出去吃饭,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黎璃。并不是那天在茶坊看到的漂亮女孩,他又换了一个。

  她记得有一年四月,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裴尚轩拍着她的肩膀霸道地说:“黎璃,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黎璃含蓄地微笑,有礼貌地和他的女友寒暄聊天,心里颇为嘲讽地想:他喜欢的人太多,她来不及跟上他的速度。

  也许他早已忘记这句话,而她却记着每一个瞬间,不管是幸福的还是心碎的。

  二〇〇五年,柳千仁狠狠揍了裴尚轩一拳,轻蔑地评价:“‘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裴尚轩的嘴角流血了,眼前浮起黎璃嘴唇上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决心收回他爱她的权利。

  在一九九七年,裴尚轩搂着黎璃的肩膀介绍给自己的女友,“黎璃,我的死党。”

  女孩名叫岑雯雯,有一双动人的眼睛。不只清澈明亮,视力更是好得出奇:。黎璃戴着隐形眼镜,还没她看得清楚。

  她拉着黎璃的手,咯咯笑着说:“尚轩经常提起你,百闻不如一见啊。”

  什么意思?黎璃不动声色地打量对方,岑雯雯笑容甜美,说话语速很快,经常跳跃性思维。上一个话题还没结束,她已迫不及待转了另一个。

  黎璃对这个女孩讨厌不起来,他以前的女朋友中不乏矫揉造作或趾高气扬者,难得碰到这样爽朗大方的。趁着她去洗手间,黎璃斜睨着裴尚轩,云淡风轻道:“笨蛋,就选她吧。”

  他一味笑,不置可否。岑雯雯从洗手间回来,他们跳过了这个话题。

  离开红茶坊,一行三人去吃火锅。热气腾腾的酸菜鱼头锅底端上来,他涮的第一筷羊肉夹给了自己女友,无端让黎璃联想到很多年以前小舅舅夹给严丽明的鸡翅膀。

  “丫头,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勾起嘴角,酷酷地说。

  这就是女朋友和死党的区别。

  裴尚轩和岑雯雯旁若无人举止亲密,她坐在他们对面,喝冰冻过的可乐。冰冷的液体滑下咽喉,似乎同时也滑过了心脏。这顿火锅吃得她全身冰冷,黎璃仍旧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始终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