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1 爱已成伤(第2/5页)
“你很喜欢她?”晚上黎璃在家和裴尚轩通电话。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没想到他居然在家。
裴尚轩躺在床上,握着听筒仰望天花板,嘴角挑起淡漠的笑。他曾经很喜欢一个人,那时少年意气,以为“喜欢”二字就是天下最大的理由,结果却发现是生生的讽刺。现在,喜欢只是电影平淡的开场白,为了更进一步地接吻或是*。
他用手指卷着电话线,忽而收紧忽而松开,好像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黎璃又问了一次,他淡淡“嗯”了一声,轻轻松松回道:“是啊,很喜欢她。你刚刚不也劝我就选她吗?”他调侃着,半真半假。
隔着电话线听到这把扣人心弦的性感低音,她亦能猜到此刻他的表情——好看的嘴角勾起浅淡的笑痕,不着痕迹的温柔。她一直看到,一直以为自己就算不是他喜欢的人,至少能独享一点点宠溺。可是他会宠爱另一个人,如同当日小舅舅转向清丽女子的筷子,把短暂的幸福带走了。黎璃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撕扯成碎片,残破到无法再拼凑完整。她沉默着,呼吸绵长。
清醒吧,黎璃!她对自己说:你不能对他说喜欢,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背叛?
暗恋,从开始就并非公平的游戏。
“黎璃,你有没有喜欢的人?”裴尚轩接着问。
她低声笑起来,很快回答了他,用的是否定句。
过去的岁月里,黎璃真切喜欢着裴尚轩,只不过她已相信这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黎璃在大学三年级正儿八经加入了学校的书法社团,同样是被汪晓峰拖着去的。裴尚轩有一点没看错,想要她主动扩大交际圈,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黎璃骨子里是个被动的悲观主义者,再加上从小到大强迫自己凡事都要抱持无所谓的心态,随着年岁渐长竟被人误解为高傲,不屑与人亲近。
她的朋友的确不多,加起来总共四个,连一只手的五个指头都用不足。除了汪晓峰是她无意中结识,另外诸如裴尚轩、李君、曹雪梅都是她的同班同学,而且皆是从同桌逐渐演变为朋友。
汪晓峰听她说完自己得到的特殊优待,摸着下巴退后一步,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几遍,摇着头叹息,“黎璃,你太孤僻了。”他说的话,和裴尚轩一样。
“孤僻?那你怎么会和我做朋友?”黎璃斩钉截铁反驳他的论断,不满他的批评和裴尚轩如出一辙。
“那是上帝派我来拯救你。”他笑嘻嘻地回答,隔了几天就把她拉去了书法社团。
黎璃中学时参加过书法兴趣小组,小组长是裴尚轩,当年他的行书拿到过区里青少年书法大赛三等奖,这是他没什么亮点的读书生涯中唯一值得夸耀的荣誉。黎璃忘了自己当年练书法的理由,反正绝对不是为了把字写得好看些。
书法社人数不多,练字的同时也是练心境。不过裴尚轩是例外,他练归练,性子照旧毛毛躁躁。
“带女朋友来参观?”书法社社长邱子安微笑着调侃汪晓峰。黎璃认识这个人,号称德语系才子,年年拿一等奖学金的天才。
“我兄弟。”汪晓峰勾着黎璃的脖子,一脸忙不迭撇清的样子,“不要随便乱说,我的行情会看跌的。”
“你有行情吗?我怎么不知道?”黎璃用胳膊肘顶了顶他的胸口,转向邱子安自我介绍,“你好,我叫黎璃,想加入书法社。”拗不过汪晓峰软磨硬泡,她答应加入社团,于是打起精神展现出“积极向上”的风貌。
邱子安说着“欢迎欢迎”,侧过身把黎璃介绍给身后安静练字的其他社员。
“社团人不多,大家都用绰号称呼彼此,不用拘束。”他指着第一排憨厚敦实的男生说道,“你叫他黄庭坚好了,他一直在练老黄的字。那位美女是褚遂良,她旁边的帅哥叫颜真卿……”他一个个介绍过去,黎璃含蓄地微笑致意。
末了,邱子安忽然转向她问:“黎璃,你平时习哪一本字帖?”
她一怔,尴尬地笑笑,实话实说,“我初中练过书法,很久没碰毛笔了。”
“换言之,你并不是书法爱好者?”斯文男子皱了皱眉,态度稍许冷淡了几分。黎璃不明白他为何变脸,疑惑地瞥了眼汪晓峰。
汪晓峰赶紧上前,抢着发言,“老大,爱好需要时间培养。我们不能学清政府闭关自守,把有兴趣的人拒之门外,大家同意不同意?”黎璃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参加社团而已,难道还有资格认定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