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第3/5页)

这种罪犯还是第一次遇到。钟表匠的手段是多么的高超。

车座头靠上的毛发长九英寸,黑色夹杂着灰色。毛发是很好的证据,因为它总会脱落,要不就是在打斗中被扯落。不过,毛发通常只能提供类型特征,即,根据现场发现的毛发颜色、质地、长度、染色情况或其他化学成分,可以推断出与嫌犯有关的外围情况。但是,毛发通常并不具备唯一性:即,除非毛发根部连结有毛囊,可以进行DNA检测,否则它无法绝对地指向某个嫌疑犯。而普拉斯基找到的那根头发是没有毛囊的。莱姆知道,这根毛发太长了,不像是钟表匠的头发——根据钟表商霍勒斯坦的描述,计算机图形合成系统创建了一张钟表匠的照片,认为他的头发应该是中等长度。乔安妮·哈珀看见过钟表匠的帮凶,可他的头发被帽子遮住了,所以这根头发有可能是他帮凶的。也可能是假发——钟表匠可能有伪装——但库柏在发根没有发现戴假发用的黏合剂。莱姆断定,可能是在这辆运动休闲车被偷之前,原来的车主留下了这根毛发。当然,一根九英寸长的头发可能是男人的,也可能是女人的。灰色说明此人已到中年,而这个年纪的男人很少留九英寸的长发——齐肩的长度或更短些才比较合适。“钟表匠或他的帮凶可能有女朋友,或者还有另外一名同伙,但这也不太可能……嗯,不管怎么样,先写在证据图表上吧,”莱姆命令道。

“因为,”普拉斯基说,好像是在背诵他听到别人说过的话,“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用得着,是吗?”

莱姆抬起一边的眉毛,点了点头,然后问:“鞋子呢?”

普拉斯基找到的唯一鞋印是一双十三号的软底鞋留下的。嫌疑犯当时刚刚踩到了一摊水,脚印就在水边上;他在往出口逃跑的路上留下了六七个脚印,之后的痕迹就不清楚了。普拉斯基可以确定,鞋印是钟表匠或其帮凶留下的,因为这是从探路者到最近出口之间最合理的一条路线。他同时也注意到,鞋印之间相隔一定距离,其中只有几个鞋印显示出后跟的印记。“这说明他在跑,”普拉斯基说,“你的教科书上没提这一点,但我说的也是有道理的。”

想要不喜欢这孩子可真难,莱姆想。

但鞋印所能起到的作用很有限。无法看出该鞋的品牌,因为皮质鞋底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也没有任何不同寻常的穿着特点——否则可以看出一些足病或矫形特征。

“至少我们知道,他有双大脚。”普拉斯基说。

莱姆低声说:“我忘记有哪条法令曾规定过,八号尺寸的脚禁止穿十三号的鞋。”

新手点点头:“我明白。”

莱姆心想,人就应该活到老,学到老。他又仔细地看了一遍证据,问:“就这些了吗?”

普拉斯基点点头:“我已经尽力了。”

莱姆咕哝了一声:“只能说你做得还不错。”

这样说可能不够热情,但他并不在意。他想,如果让萨克斯来进行网格搜索,结果可能就会不一样了。他觉得萨克斯肯定能发现更多的线索。

犯罪学家转向塞利托问:“吕庞特的文件找得怎么样了?”

“还没什么进展。如果你知道更多的情况,可能更容易找些。”

“如果我知道更多的情况,我自己就可以找了。”

新手普拉斯基盯着证据图表说:“所有这些……看来,我们对他几乎还是一无所知。”

不完全这样,莱姆心想。至少我们知道他是一个绝顶聪明的罪犯。

钟表匠

犯罪现场一

地点:

·第二十二大街,哈得孙河的拖轮维修码头。

受害者:

·身份不详。

·男性。

·可能是中年人,或年龄更大些,可能患有高血压或冠心病(血液中含有抗凝血剂)。

·血液中无其他药物成分、炎症或疾病症状。

·海岸警卫队和紧急勤务组的潜水员在纽约港搜寻尸体和证据。

·查找失踪人口报告。

罪犯:

·见下文。

作案手法:

·罪犯强迫受害人抓住码头平台,悬挂在水面上方,割断其手指或手腕,直至他跌入水中。

·作案时间:周一晚六点至周二早晨六点之间。

证据:

·血液,AB型。

·破裂的指甲,未经修饰,较宽。

·一段被切割过的铁链防护网,切割工具为普通铁丝切割钳,无法追踪来源。

·时钟。见下文。

·诗歌留言。见下文。

·码头平台上的指甲印。

·没有明显的痕迹、指纹、脚印或车胎痕。

犯罪现场二

地点:

·雪松街旁的小巷子,靠近百老汇大街,在三幢商业大楼(后门于晚间八点半至十点之间关闭)和一幢政府办公大楼(后门于晚间六点关闭)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