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嬗变(第14/14页)
每天早晨8点,我从家出发,步行二十分钟到公主坟地铁站,坐地铁到国贸,上来换9路公交到水碓子站,来到报社,忙碌一天,晚上8点沿原路返回,来回路上累计要三小时,我不愿意浪费这时间,便一路读书。我从小酷爱推理小说,此时更加入迷,尤其是艾勒里·奎因的作品,百读不厌。在我看来,推理小说最迷人之处,除了异想天开的诡计、出人意料的解答,还有强烈的质疑精神,对一切不合理或合理的杀戮的质疑——从本质上讲,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无非是一个将不合理的杀戮变得合理的过程,起先还有所顾忌,需得建设一套杀人有理的逻辑,而世代更迭下来,受害者学会了任人宰割,害人者也变得肆无忌惮,而受害者和加害者又时常转换角色,各得其乐,使嗜血成为人人参与的不定期狂欢……而随着十九世纪科学大发现诞生的推理小说,将一切以神圣之名做出的判决撕得粉碎,而是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对物证的提取,运用科学的逻辑和严密的推理,推导出整个犯罪的真相,找到戕害生命的真凶,无论默写的谎言怎样道貌岸然,一瓶鲁米诺(发光氨)就足以让其暴露出血写的事实,这是何其伟大的事情啊!
读书的副作用之一,就是放下书的一刻对周遭世界愈发不满,这不满加剧了我和环境的对抗,让我产生了我所生活的时代依旧在十九世纪之前的幻觉,这幻觉折磨得我痛苦不堪,一身是病,每天都要吃一把药片才能撑下去……看到我的境况,富有同情心的人们会说“年纪轻轻的”,我知道他们已经在兴致勃勃地构思我的悼词了。
偶尔,我会回到位于阜成路南一楼的楼下,坐在庭院里,拿着一瓶不知什么酒喝上很久,这是我生活了十二年的地方,在这里我度过了妄想改变世界的青少年时代,而现在,我只能冀图着扒拉时光的灰烬,找到一点可以取暖的火光,而那几年的春天又格外寒冷,冷到我相信:这里已经和其他地方一样,进入了灭绝一切的冰河期。
2007年3月28日,是个星期三,上午9点半,事先毫无征兆的,我在报社的电脑上随便敲下了一行字——
“她摸到了那块骨头”。
这句话是《嬗变》的开篇,我那时根本没想到这句话有什么意义和内涵,只知道八个字里充满了入骨的邪恶,这邪恶往下会生发些什么,我不清楚,但一定很有趣,所以我决定继续写开去。
每写一章,我就给MSN上的朋友们发过去,这一举动全无它意,只是想证明我还没死透罢了,所以小说的文字也无拘无束,无章无法。
谁知有个朋友转发给一位她认识的出版人,那位出版人竟马上找到我,要签下这部小说,那时全书还没有写完。我听说后只觉得好笑,此前那么多年我的小说屡屡遭遇退稿,这回一本根本就是写于绝望的、从没想到出版的小说竟然能出版了吗?
谁知,真的就签约了,真的就出版了。
我丝毫没有因为签约而改变写作风格,照样像个狂人一般恣睢着我的笔墨。这是一本讲述人怎样嬗变为兽的故事,书中的呼延云桀骜不驯,狂放不羁,挑战一切现存的秩序和威权,为此遭到种种的打击与白眼——打击来自他试图挑战的人,白眼则来自他试图维护的人,这导致他的性格日益傲慢和孤僻。在目睹越来越多同龄人的死灭之后,他“锻炼”出了惊人的推理能力。虽然这能力使他无法拯救任何人,但是他的失败验证着他的存在,他的无意义恰恰是他的最大意义——
于决不屈服的战斗姿态,最终证明存在的不一定是合理的,还有改善和革新的可能。须知自有人类以来,所有进步的前提都是“反抗绝望”的结果,而我也始终觉得,对青年人来说,与其喝各种励志的鸡汤,不如早点知道彻底的绝望是什么滋味——绝望中的咆哮,比所有的欢笑和掌声,都更接近人生的本真。
《嬗变》出版后,迎来读者们的如潮好评。在半癫狂的状态中,我居然写就了一本逻辑严密的推理小说,回想起来,简直不可思议。当然也有些声音,咬牙切齿地咒骂我把现实描写得如此黑暗与不堪,对此我只感到莫大的快意。
六年过去了,我已经出版了好几部推理小说,每一部都不改初衷的书写着绝望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一切的起点则是《嬗变》,更准确地说是《嬗变》之前的我的人生,那些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岁月中,不肯自甘沉沦、自我麻醉的日日夜夜。如果说《嬗变》中的呼延云真的和我有什么相似之处的话,就是我们曾经一样的拒绝投降。
感谢多年以来支持我创作的亲人和朋友,特别感谢快读文化,让这本书有了新生和再生的可能,而我唯一能回报你们的,唯有对《嬗变》和我每一部推理小说如下的坚信:百年之后,亦是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