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麻姑献寿
十年前某日,念中学的儿子说要去看一个“经典”电影《Star Wars》。我很吃惊,什么时候《星际大战》成了经典?这个片子的续集首映时,我还是个菜鸟留学生,在西洛杉矶威尔希尔大道戏院门前生平头一遭凑热闹看热门大片首映场,排队的几匝人龙在记忆中清晰得恍如昨日。
十年后的最近,电视科幻台长片特别节目连演三集《星际大战》,我兴奋地叫回家“省亲”的社会新鲜人一起来看“经典大戏”,却被嗤之以鼻,说那电影特效太差劲,算不上经典了。我又很吃惊,自己年轻时候的流行先变成经典,再又被时间淘汰成“非经典”,不免有沧海桑田的感慨。
不过我这个当年的菜鸟留学生也已经“留”成了老华侨“金山阿嬷”(要用广东台山乡音念),用人间和天上的相对年龄计算,可能不年少于位列仙班、三次亲见沧海变为桑田的东海麻姑了。
“印刻”把已经绝版多年的少作,加上四篇离开台湾后发表的短篇小说,搜集一处重新出版短篇小说全集《掉伞天》。我在校对的时候,忆起了许多前尘往事,甚至想起了久已遗忘,“当时年纪小”的创作心情。
如果严格教养出高成就儿女的妈妈叫“虎妈”,那我妈大概是“猫妈”;属同科(都是人家的妈),可是威风差得不是“一眼眼”。哪怕偏怜骄女不听话又好辩,家中有女初长成,我妈妈还是坚持阐述她在“两性关系”方面的高见。她有一说是:女孩子二十五岁以前你挑人,二十五岁以后人挑你。在她老太太这是提醒年轻女性把握青春不要错过良缘。可我一向是她的忠诚反对党,当然对这种含有性别歧视潜台词的说法不以为然,不免从十几岁青春期(也算思春期吧)起就开始观察、思考和幻想二十五岁以上女性的“命运”。在我当时的年纪,三十岁大概已经“高寿”得没法和爱情做联想了,所以后来陆陆续续写了好几个以这个年龄层女性的感情经历为主题的故事,却没一个女主角超过二十九的。那就是收在这本书里的《随缘》《宜室宜家》《掉伞天》《口角春风》《闲梦》《宴之二》六篇。发表后有不少读者反映我写的故事和她们的遭遇或心境若合符节,引起不少共鸣。现在回头去看,我也很讶异当时还有几年可以“挑人”的自己,对已过“人挑”年纪女性群体的关注和兴趣。所以父母对子女的影响真是不容小觑,即使像我这样为了反对而反对,都要花上不少力气去拆解我妈洗脑似的“乡野传奇”(folklore)。
在人物创作上我其实一直对与我年龄差距更大的前辈、长辈们情有独钟。像我这样属于战后婴儿潮最末世代出生在台湾的人,无论本省、外省,也许经历过物质缺乏、信息封闭,甚至公理不彰的痛苦,却不像我们的上一代那样遭遇战祸,走过动乱。从写小说的角度去观察,离乱为他们的人生增了深度,为他们的悲剧添上无奈,为他们的喜剧加入传奇的色彩。回头去看,那时候我写的“老人”有的比我现在还年轻。像是《幼吾幼》里的养猪户、《春山记》里的荣民老粗、《宴》里的忠仆和怕太太的男人,他们也许都正在四十多岁的盛年。即使是《牛得贵》,已经是决心自我了断的绝症病人了,也只得五十岁。只有《乐山行》里闹黄昏之恋的男女主角比较年长,到现在我才望其项背。无论如何,我真庆幸二十出头就有机会在和父亲闲谈中得到这些“老人”素材,激发灵感,写下令自己感动的故事。
少年时我的闽南语很溜,流利到可以跟小贩吵架,上演实境“夜市人生”。有一次和卖了有重大瑕疵商品给我的摊贩要求退换不达,在人来人往的沅陵街市场据理力争,搞到摊商情急耍赖:“你一个小姐在这和我冤都不‘歹势’,我一个欧巴桑是惊啥!”
毕竟还是脸皮薄的“小姐”,听这一说就输给了“虾米拢不惊”的欧巴桑。这事过去近四十年,我还印象深刻。时至今日,明明也是半百老妪,却常常还有小儿女般放不开的心态 (出版少作就让我有点难为情),我就以当日把我骂得败走的摊主为师,自我鼓励。这些我在台湾日常生活的人生经历“代表作”是本书中的《快乐头家娘》。故事虽然还是以想象为主,却是难得一篇有明确作者身影的小说。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去找找看。反正身为作者,校对时看见年轻的自己出现时的狼狈相,我可忍不住好笑了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