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狐禅”典故出自佛教《传灯录》和《四家玄录》,说一个高僧认为修行可以达到“不落因果”,结果堕成野狐五百年,等到百丈禅师告诉它修行要“不昧因果”,才得以解脱。我既不出生在文学世家,长大又没读文史专业,从搬凳爬高识字读书就是个“杂家”,都不用“堕”就已经身在旁门左道。五百年我只走了十分之一,就每世活一百岁,也要五世才得修完。既然“野狐禅”一参就是几辈子,我就继续“写小说好修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