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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年后,毛头果真突然结婚了。
女方是同车间的,比他小两岁,叫王青华,从动力机床厂对调过来的。初次见到时,他觉得她像个乡下人,一身大庆石油工人式的紧身缉线棉袄,腋部层层叠叠,将双臂支得腾空起来。她小小的脑袋上裹了铁锈红围巾,只露出眼睛。两粒眼珠子,朝着不同方向。
到了年底,工厂在球场上举办联欢晚会。几十只空汽油桶铺上木板当舞台。四角埋设了木头杆子,拉起大幅麻布当挂幕。台口挂了彩条、宫灯、气球。毛头被派作催场跟报幕的,闲得发闷,杵在木杆边,掏出一支“红双喜”。不能抽,便衔在嘴间,唇齿将烟拨弄得一上一下。
舞台上,王青华在朗诵自创诗歌《师傅的手》。灯光照亮她哈出的白气,使她看似在吞云吐雾。每次背到“啊”字,她都双臂往空中一搂,仿佛要把放出去的声音捉回来,啊——啊——啊——她在一个“啊”字上呛了口水,咳嗽几声,重念前一句,后头的节奏瞬即乱套。嗓音也失了控,一径尖细上去。她颠三倒四,又挤出几句,索性闭住嘴巴。台下起了嘁测声。毛头见她两只冻红的手,死命扭扯棉袄边角,忽然转过脸,泪汪汪地瞥着他。从这个角度看,她酷似毛头认识的一个人。同样脸形削长,细眉细眼;同样汗毛粗重,唇上一弯髭绒,跟男人似的。
他扔了香烟,上台时故意绊一下,惹得观众哄笑,这才瘸着腿,走到台中央报幕:“下一个节目,小组唱,《我们走在大路上》。”王青华流着泪,从他身后奔下台去。十来个男女同事拥上来,叽叽喳喳排队站位。毛头慢慢走下台,脑中想着王青华的一瞥,想着当年的刘二丫头。
他记得十五年前的秋天。腻湿的空气。糟烂的落叶。短发,窄腰,蓝布列宁装。圆脑袋裁缝。一扇扇关拢的排门板。均匀洒开的路灯光。初次遗精。整夜乱梦。来回踱步,以头撞墙。眼泪。叹息。捏紧的拳头。
他记得在街上走。看到悬挂国旗的机构,便稀里糊涂往里走,被站岗的士兵拦住。他随口道:“我要揭发反革命地主。”每忆至此,他都浑身一颤,失了魂似的。随后的事情模糊起来。似乎有盘问和记录。穿制服的人,满是木刺的凳子,两张手写表格。他把刘二丫头的名字涂掉。有人摁住他的脑袋,指着那个墨团,命令他重填。有没有重填,不记得了。只记得冷硬的枪托子,敲得他脑勺里一嗡一嗡。
毛头等不及联欢会结束,就回了家。他跑到阿方屋里倾诉。他庆幸阿方是个哑巴,又懊恼他是个哑巴。他燥着脸,在阿方屋里兜兜转,翻翻这个,摸摸那个,见柜子里有一小包象鼻辣,便随手吃了一颗。即刻嘴唇肿起,五脏六腑炸开来。他不记得自己昏迷过多久。只感觉有那么一刻,肉体不存在了,世界也消失了。唯余一种奇特的疼痛,夹着上瘾般的快感,在虚空之中持久震荡。
很久以后,毛头意识到,爱情就像是吃象鼻辣。十四岁上,他把这种痛感误认为仇恨。他情感的某个部分,跟舌头上的味蕾一样,永久损伤了。恐惧、兴奋、思念、甜蜜……又是什么呢。
二十七岁时,他曾与女同志有过接触。那位姓俞的同事,有一对秋千似的乳房。三次秘密约会后,他趁着黑暗,将手探入她的衣服。云团倏然散开,月光照亮俞同志的脸。他梦醒似的发现,她不是刘二丫头。手指一齐往回抽缩。他扔下她,逃回家,反锁进厕所,流着眼泪。
多年后的新年联欢会上,王青华让他的身体重新潮涨起来。她不是陌生人,她是一个影子,从他的记忆深处直接走进现实里。他和她之间,有着隐秘而深刻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