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黄昏(第3/27页)
这让我有点儿不高兴。
他外出散步、锻炼时,按馨馨姐给我的规定和陪护员守则,我是要陪同的。但他不让,说这是多此一举,不让他有自己的活动空间,干涉他的自由。他宣称他现在一天走六十里地是小菜一碟。直到我告诉他,陪他外出是合同要求我做的,不然他女儿就要扣我工钱;而且万一他因血压高出了意外,我是要负责任并做出赔偿的,他这才勉强答应让我远远跟在他身后。我有时靠他近了,他就会瞪我一眼。
反正处处都好像我在求着他。
他最常去的公园就是我们这个万寿公园。他每天上午要来这儿打一会儿拳,但不是一般人常打的太极拳,而是动作很激烈的用于打斗的一种拳。我不懂拳法,说不出他打的那种拳的名称。后来我才从邻居那里知道,他打的是擒拿格斗拳。他们萧家祖上有人做过皇宫里的侍卫,世代人都懂点武术。他小时候也练过一点徒手打斗的本领,长大后当法警还练过格斗术,是一个不怎么怕别人的人。
我没料到他七十多岁还是一个脾气暴躁很好斗的男人。那天我陪他去一家商场买东西,商场大门前的广场上正在举办一场踢踏舞表演,三个姑娘三个小伙跳得很好看,引来了很多围观者。萧伯伯和几个老人,还有我也站住了,大家饶有兴味地看着。这时,忽见一个小伙子领着几个姑娘走到我们身边,朝萧伯伯喊道:几位老先生让让,请这些姑娘上前看看学学!萧伯伯不高兴了,冷声问道:为何要我们让让?那位小伙子没好气地说:这还看不明白吗?这是年轻人跳的舞蹈,你能跳得动吗?萧伯伯又道:依照法律的角度,你无权要求正在看表演的我们让开,跳不动总能看得动吧?那小伙子生气了,叫:嗬,你个老东西还逞起能来了?给你脸不要脸呀?今天老子还非要叫你让开不可!说着,伸拳就去拨拉萧伯伯。不料萧伯伯突然出拳照那小伙子肩上就来了一下,那小伙子被这一拳打得身子一个趔趄。他恼羞成怒,狠命举起双拳朝萧伯伯砸过来。我见状惊呼道:救命呀——我担心那小伙会把萧伯伯打倒。萧伯伯的血压高呀,倒地就可能出大问题,没想到扑到萧伯伯面前的小伙子又被萧伯伯一掌劈倒在了地上。当那小伙子在地上滚动哀号时,表演停止了。刚才表演踢踏舞的三个小伙一齐朝萧伯伯围过来,做出了要群殴萧伯伯的架势,原来他们是一伙的。幸亏近处的两个警察听见我的喊声跑过来,要不那天肯定会出大事。后来,我拉着萧伯伯往回走,抱怨他不该去惹那些年轻人时,他怒气未消地说:我就恨这种歧视行为,好像年纪大一点儿,做什么都不对了,连看看跳舞都不应该了。我这是正当防卫,是他先出拳的,我不负法律责任……
这件事过去没有多久,有天我陪他来这万寿公园散步时,他又与人发生了争执,最后竟再次发展到了动手的地步。你们都知道,这万寿公园的东门进门后有十几级台阶,台阶不宽,只能容两个人并肩而上。那天的那个时辰进园的游客本就很多,又加上当时公园里有器乐合奏,人们争着想去观看,上台阶时就显得有些挤了。萧伯伯要上台阶时,一个小伙子指着他向旁边的人大声叫道:大家让一让,请这位老人先上去!这本来是一句很有礼貌的话,不料萧伯伯听了竟很生气,怒冲冲地瞪了那小伙子一眼:谁老了?那小伙子被顶得一愣,笑着反问:怎么?老先生还想冒充年轻人?这原本是一句玩笑话,不想萧伯伯竟更加愤怒,吼了一句:你小子嘴干净点!什么冒充?冒充是法律用语,你敢乱用?他的这种反常反应不仅令我意外,让当时正上台阶的人们都愣住了。那个好心的小伙子这时也恼了,嘟囔了一句:真是个不识抬举的老怪物!说罢,转身就想上台阶先走。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萧伯伯猛步上前,一把抓住那小伙子的脖领子,冲他叫道:你敢骂我?那小伙子肯定也被气坏了,冲萧伯伯怒道:我就骂你了你能怎么着?你个不懂好歹的老怪物!边说边用手戳了萧伯伯一下。嗬,萧伯伯这下火了,只见他突然抡拳向那小伙子打去,竟将他一下子打倒在了地上。那人显然没料到萧伯伯会真动手打他,愤怒之极,爬起来就向萧伯伯一头撞来,一下子把萧伯伯撞倒在了地上,而且迅即骑到了萧伯伯身上,抡拳就要打。幸亏几个男人上前拉住了那小伙子,将他扯走了。照说我该上前谴责那个小伙子,甚至可以报警,但我什么也没做,我只是不言不语地上前扶起了他。说实话,我这次在内心里是站在那小伙子一边的,我认为小伙子完全是好心好意,我想不通萧伯伯为何要做这种有违常理的反应,把事情搞到了如此糟糕的地步。还好,萧伯伯那天没有摔伤。我把他扶起来,他气哼哼地返身出了公园大门,不锻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