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商品经营资本(第3/3页)
使用价值,在消费者手中比在生产者手中大,是因为它只有在消费者手中才得以实现。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有在商品进入消费领域以后,才能实现,才能发挥作用。它在生产者手中只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但是,谁也不会为一个商品支付两次:先支付它的交换价值,然后又额外地支付它的使用价值。只要我支付了它的交换价值,我就占有了它的使用价值。至于商品是从生产者手里还是从中间商人手里转移到消费者手里去的,这个情况丝毫也不会增加商品的交换价值。】
商人资本不外是在流通领域内执行职能的资本。流通过程是总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但是在流通过程中,不生产任何价值,因而也不生产任何剩余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只是同一价值量发生了形式变化。事实上不过是发生了商品的形态变化,这种形态变化本身同价值创造或价值变化毫无关系。如果生产的商品在出售时实现了剩余价值,那是因为剩余价值已经存在于该商品中;因此在第二个行为,即货币资本同商品(各种生产要素)的再交换中,买者也不会实现任何剩余价值,只是在这里通过货币同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交换,为剩余价值的生产作了准备。相反地,既然这种形态变化要花费流通时间,——在这个时间内资本根本不生产东西,因而也不生产剩余价值,——这个时间就会限制价值的创造,表现为利润率的剩余价值会正好和流通时间的长短成反比。因此,商人资本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就是说,它不直接创造它们。但既然它有助于流通时间的缩短,它就能间接地有助于产业资本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增加。既然它有助于市场的扩大,并对资本之间的分工起中介作用,因而使资本能够按更大的规模来经营,它的职能就会提高产业资本的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资本的积累。既然它会缩短流通时间,它就会提高剩余价值和预付资本的比率,也就是提高利润率。既然它会把资本的一个较小部分作为货币资本束缚在流通领域中,它就会扩大直接用于生产的那部分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