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袖手旁观/做好好人好事 (第2/2页)
再换个角度想!
对于别人没有行善,我也认为不能妄加批评。
举个例子,某地涨大水,下游的渔民看着尸首一具具漂下来,起初把每具都捞起,但是捞多了,变成视若无睹、任尸首漂过,或将尸体拖到船边,等着死者的家属来找,再谈价钱,把尸首捞给丧家。
乍听,渔民太没良心了、太可恶!好像丧心病狂!
但是且听我说个五十年前的往事:
我小时候有一阵子住在台北近郊的碧潭。那只是一条河,由于中间有一块广大的水面,所以称为潭。正因此,上游的水势虽然猛,一流进碧潭,就被涵纳,变得看似波平如镜。
许多泛舟的人不觉,直到把船划到接近下游的位置,才惊觉水势突然变快。所以在碧潭的下游,常听见人们在水上喊救命。
按理,人命关天!岸上的人应该立刻去救,我却多次看见附近的“船家”站在岸边喊价:“五百块!六百块!”而且愈危险、价钱愈高。
我当年虽小,还是很不平,有一天过去责怪船家,却见船家叹口气说:“小弟弟,你要知道,我们虽然识水性,急流还是危险哪!而且一艘船、两艘船,隔几天来一下子,我们还做不做生意啊!还有,你在这里多站几天就会知道,你救了他,他不一定感激,就算答应了价钱,上岸还是赖账。以前免费下去救的时候,有人连句谢都不说,好像我们是欠他的。”
我后来果然看见有人被救起来,才上岸,惊魂未定,就破口大骂船家:只要钱,不救命!一毛也不付地悻悻然离开。
◎ 公义与公益
我当时幼小的心灵一直想,到底谁不对呢?
同样的道理,如果捞尸体的人,整天只顾捞尸,他和他的家,由谁顾?
今天社会上有那么多责人行善,和借口不行善的人,我们是不是也该回头想想,那些借口是怎么来的,那些诬赖好人、倒打一耙和不能知恩图报的人,是不是恶的真正源头?
我们是不是应该从积极的方向去做,一方面严惩忘恩负义的人,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者有实质的补偿,一方面严格审查公益团体,而非消极地说“我不捐了!”
或许有人说,给他们报酬,他们也不会要。只是我要讲:如同拾金不昧的人,法律规定可以向“失主”索取一定比例的报偿。收不收是他们的事,给不给是失主的事。因为这是公益、是公理、是公道,更是整个社会的公义!没有公义的社会,公益很难持久。
◎ 众口不可铄金
最后让我再一次呼吁大家,用积极的态度去监督公益团体、用牺牲的精神去奉献爱心,用宽容谅解的心去接纳可怜人,而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以自己好恶的“第一反应”作判断,置身事外地说风凉话。
而且,你可以不行善,但是千万别在他人行善时冷言冷语。更不要因为一点负面消息,就不断宣传,作为不行善的借口,将一些恶毒的观念四处传递。
想想!当一个肇事者,撞伤人之后,非但不下去救,反而倒车再轧过伤者。被抓之后还说“轧死大不了赔一笔钱,轧成残废反而会被拖累一辈子。”
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常听到?
听久了,听多了,一旦你自己闯祸,这句话是不是可能掠过你的心头。于是慌乱中,你可能做了傻事,犯了不可原谅的错。
请问!谁是祸首?
你这撞人的人当然是祸首。但是把这句话传来传去的人难道没有责任吗?只怕整个自以为“明哲可以保身”的社会,都是共犯!
小悦悦是谁杀的?
第一次是人轧的,第二次是社会轧的!